王慧芝:中拉能源合作可持续发展的优化路径

发布者:陈嘉楠发布时间:2026-01-08

中国应积极施策,在稳妥谨慎推进中拉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同时,保证中拉能源合作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一、积极推动拉美能源领域的第三方市场合作,实现多方共赢

能源企业“走出去”是中国能源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美国的恶意阻挠和欧美日的强劲竞争,中国应积极推动在拉美能源领域的第三方市场合作,这不仅有助于中国企业与掌握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的国际跨国企业之间实现优势互补,而且也能够给拉美国家带来切实的发展利益。

明确在拉美可再生能源领域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的目标对象与有效路径。自2015年起,中国已与法国、英国、日本、葡萄牙、西班牙等14个国家构建起第三方市场合作机制,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例如,作为中国进出口银行的“优买”项目,阿根廷的高查瑞光伏电站项目,创新管理模式,由中国人、西班牙人和当地人组成联合管理团队负责,既充分整合了中国企业的技术、业绩优势和西班牙团队的文化、语言优势,还充分利用了当地公司在沟通和劳工管理方面的长处。由此可见,在拉美可再生能源领域加强第三方市场合作,既有先例可参考,也有经验可借鉴。中国应通过双方或多方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提高可再生能源项目在开发、投融资、建设、设备供应、项目管理及运营等关键环节上的资源配置能力,可最大程度优化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具体而言,中国可将光伏、风电确定为在拉美开展可再生能源第三方市场合作的主要领域,将欧洲国家作为主要的目标合作对象,并采用联合投资、建立合资公司等合作形式,构建起紧密稳固的合作关系网络,共同促进拉美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

不断强化在拉美油气部门的第三方市场合作力度,持续提升自身综合实力和竞争力。鉴于中国在拉美油气领域的“新来者”劣势,中国油气企业以独资方式获取石油开采权不仅面临巨大困难,而且也不一定具有经济上的可行性。中国应继续秉持灵活务实的合作策略,通过合资、参股、结盟等方式,深度参与拉美油气资源的勘探、开采、加工及销售等全产业链环节,与国际知名油气跨国公司加强合作,通过优势互补,实现风险共担、收益共享、多方共赢。此外,依托拉美油气国际合作项目这一重要平台,中国油气企业应主动学习借鉴世界一流国际石油公司在运营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持续提升自身国际化运营水平和综合实力,为中国在拉美油气领域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支持,筑牢中拉能源合作制度根基

机制化,既是中拉能源合作进入转型发展新阶段后出现的新需求,也为中拉能源转型合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中国应利用好现有能源合作机制,并不断拓展优化,为中拉能源合作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充分发挥中拉论坛对中拉能源合作的领航定向作用,积极探索论坛推进中拉能源务实合作的有效路径。一是继续通过发布阶段性合作规划,明确中拉能源合作绿色转型总方向、不同时期的合作重点以及具体推进路径,保证中拉能源合作方向的正确性、路径的科学性及可行性;二是利用好中拉新能源、科技等现有相关分论坛机制,为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等不同领域提供跨界交流互动的机会,切实推进中拉能源务实合作;三是在中拉论坛框架下,探讨构建中拉区域能源合作平台的可行性及具体路径,区域能源合作平台的建立和运行必将有力促进中拉在能源领域的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持续强化“一带一路”倡议对中拉能源合作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一是中国应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加大与拉美国家就能源相关议题的政策沟通力度,加强能源发展战略对接,推出更多具有标志性与引领性的能源合作旗舰项目;二是中国应引导更多拉美国家加入“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网络,目前与中国签署“一带一路”合作谅解备忘录及相关合作文件的拉美国家已有23个,但仅有玻利维亚、苏里南、委内瑞拉、古巴四国是“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成员国;三是中国应以推动中拉“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为契机,加强与拉美等区域组织的能源对话合作,积极参与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可再生能源倡议、安第斯电力联通系统等区域或次区域合作机制,助力中拉能源合作潜力得到充分释放。 

三、打造中拉能源命运共同体,提升中拉能源合作抗干扰能力

与拉美国家开展能源合作,不能仅着眼于自身需求,还要充分考虑拉美国家的利益诉求及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唯有如此,才能最大程度降低政权更迭等不确定因素对中拉能源合作的冲击和影响,保障中拉能源合作长期可持续发展。

中拉能源合作应充分体现拉美国家的利益诉求,提升拉美国家对中拉能源合作的认可度和参与度。新能源领域,外部资金技术是拉美国家实现经济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唯一路径,中国现已成为拉美可再生能源投资和技术合作的重要伙伴,中国应在运营好现有相关合作项目及稳妥开展新项目的同时,着力推动双方在新能源领域的经验分享、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合作,不断丰富中拉新能源合作的内涵。油气领域,拉美油气部门出现低碳转型趋势,中国开展油气业务的国家中,巴西、秘鲁、哥伦比亚和巴拿马已明确承诺在205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其他国家也普遍强化了对在本国运营的能源公司在作业排放等方面的监督审核力度。中国油气企业要顺应绿色发展趋势,一要在油气合作项目筹划期、建设期、运营期及退出期的全过程中,自觉进行环境合规管理,持续加大与相关国家在CCUS等低碳环保技术领域的合作力度;二应积极面对全球能源绿色转型带来的挑战和机遇,依托现有油气业务和特色优势,积极探索传统能源与新能源融合发展之路,实现油气业务的绿色升级和转型发展。

在拉中资能源企业应提高风险意识,扎实履行社会责任。在作出新的投资决策前,中资企业务必做好周全的前期调研工作,以政治稳定性、监管政策、市场环境、资源基础等因素作为评判标准,精准确定未来投资的重点国家与重点领域,并据此制定详细且有针对性的项目风险管理方案,最大限度规避不必要的损失与风险,稳妥有序推进中拉能源合作。中资企业还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适应对方的市场规则,在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尊重当地风俗习惯的基础上,持续提升企业的本地化水平,与当地社群构建起畅通的对话协商渠道,从而形成互利共赢的能源命运共同体。

文章来源:节选自《全球能源转型下的中拉能源合作:进展、挑战及应对,原刊于《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3期转载请注明原出处、作者信息及由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编排

作者:王慧芝,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