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协定》是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气候变化国际条约。2015年12月12日,该协定在巴黎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一次缔约方会议上获得196个缔约方通过,并于2016年11月4日生效。其目标是将全球气温升幅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低于2°C,最好是1.5°C之内。为了实现这一长期的温度目标,各国致力于尽快达到温室气体排放全球峰值,以在本世纪中叶实现全球气候中和。《巴黎协定》是多边气候变化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这是历史上首有具有约束力的协定将所有国家聚集到一个共同的事业中,为应对气候变化和适应其影响开展有雄心的行动。
《巴黎协定》以5年为周期,由每个国家向国际社会提交的“减排作业”,但无强制约束力,需每5年更新并提高目标,称为国家自主贡献(NDCs)。NDC全称 Nationallk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国家自主贡献),是《巴黎协定》的核心机制,指各国根据自身国情制定的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和行动计划。例如,发达国家侧重绝对减排,而发展中国家可提出“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如单位GDP碳排放量),具有一定灵活性。NDC这种自下而上的无强制分配原则,5年一更新目标的棘轮机制,不断地推动着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执行。我国的NDC以“双碳”战略为依托,既是气候行动也是产业升级和国际竞争的核心抓手。
为了更好地实现长期目标,《巴黎协定》邀请各国在2020年前制定并提交长期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战略(LT-LEDS)。长期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战略(LT-LEDS)为国家自主贡献(NDCs)提供长期视野。根据《巴黎协定》,各国建立了强化透明度框架(ETF)。从2024年开始,在强化透明度框架(ETF)下,各国将透明地报告在气候变化减缓、适应措施和提供或接受的支持方面采取的行动和取得的进展。它还规定了审查报告的国际程序。通过ETF收集的信息将纳入全球盘点,评估实现长期气候目标的集体进展。尽管仍需要大规模增加气候变化行动实现《巴黎协定》目标,但该协定生效以来的几年已经催生了低碳解决方案和新市场。越来越多的国家、地区、城市和公司正在设立碳中和目标。到2030年,零碳解决方案可能在占全球排放量70%以上的行业具有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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