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把握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主动

发布者:陈嘉楠发布时间:2026-04-14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5年7月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更加注重创新驱动,更加注重高效协同,更加注重产业更新,更加注重人海和谐,更加注重合作共赢。”这“五个更加注重”并非孤立存在,而是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五个更加注重”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构成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完整体系,需要在实践中统筹推进、协同发力。

一、更加注重创新驱动,牢牢把握海洋经济发展的主动权

海洋环境的复杂性、资源开发的高难度,决定海洋经济发展必须依靠科技创新突破自然条件限制与技术壁垒。

筑牢科技自立自强根基。聚焦深海探测、海洋新能源等领域,布局国家级实验室和大科学装置。聚焦战略方向,突破全海深潜水器、海底观测网等关键技术,形成“探测器研发—资源勘探—开发利用”的技术闭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培育海洋科技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形成“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的全链条创新生态。

锻造高素质海洋人才队伍。海洋人才的培育,需兼顾知识厚度与实践深度。优化涉海高校学科结构,布局交叉专业,强化海洋科学交叉学科发展。深化产教融合,推动高校与企业共建实训基地,建立“企业实习+科研项目”双轨培养模式,培养既懂技术又懂产业的复合型人才。

加速数字技术融合赋能。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在海洋产业的深度应用,实现生产方式变革。构建“智慧港口”运营体系,开发远洋渔业数字化管理平台,以数字创新提升海洋资源开发效率。建立海洋数据共享机制,整合科研机构、企业、政府涉海数据资源,促进数据要素与资本、技术等要素深度融合,为创新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二、更加注重产业更新,做强做优做大海洋经济

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是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推动产业更新,需要通过传统产业转型、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布局,实现产业结构从“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跃迁,形成多层次、现代化的产业体系。

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并非简单地摒弃传统海洋产业,而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传统产业注入“智能化+绿色化”基因。运用绿色技术,发展现代化远洋捕捞和生态养殖,建设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科学谋划海洋种业高质量发展。推广标准化育种技术,通过良种覆盖率提升带动养殖单产提升。推动海运业向低碳化转型。升级海洋旅游业,进一步开发邮轮经济等高端业态。

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大前提下,强化能源转型的目标和实施策略,推动一批面向未来的低碳能源技术转化应用,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海洋工程创新科技在海洋能源结构优化转型中的引领作用。制定针对性的产业政策和扶持措施,加强产业园区建设,完善产业配套,加大对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新能源、海洋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海洋产业的培育力度。

超前布局未来产业。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须具有前瞻思维和战略眼光,瞄准世界各国海洋经济特别是海洋产业发展前沿,结合科技革命所取得的新成就,不断拓展海洋产业领域和界限范围。研发深海采矿装备和极地科考平台,参与国际海底资源开发规则制定,发展海洋数字经济,建设海底数据中心、海洋空天协同监测系统等,抢占未来海洋产业竞争制高点。

三、更加注重高效协同,实现海洋经济整体利益最大化

海洋经济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陆海统筹、区域协调、多部门联动等。高效协同就是要打破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破解发展中的难题,实现海洋经济整体利益最大化。

加强海洋经济发展顶层设计。制定科学合理的海洋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结合国家整体发展战略和海洋资源禀赋,明晰海洋经济在不同阶段的发展目标、重点产业和空间布局,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建立统一的协调机制,避免发展的盲目性和无序性。建立陆海一体化规划体系,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海域与陆域功能布局,推动陆海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跨海通道、陆海联运枢纽,形成“港口—腹地”经济圈。

强化区域经济协同联动。我国北部、东部和南部三大海洋经济圈发展侧重点各有不同,且涉及多个行政区域,需要建立长期有效的跨区域协作机制,做好产业集群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要素配置的统筹协调,深化产业链供应链构建与整合,形成协同融合发展新格局。根据各地区海洋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强化差异化、特色化发展。

加强不同专业领域协同合作。海洋经济涵盖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船舶工业、海洋旅游业、海洋生物医药业等多个领域,这些领域相互依存、密不可分。这种内在关联性决定了只有打破产业、区域、要素之间的传统壁垒,完善海洋人才、技术、资本等要素的跨区域配置机制,才能释放海洋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推动要素跨区域流动,提升协同发展效能。

四、更加注重人海和谐,确保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海洋孕育生命、联通世界,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蓝色家园。尊重和保护海洋自然生态环境,将海洋生态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全局,才能确保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实现人海和谐。建立健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

建立健全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相配套的制度体系,形成有效的法律约束机制,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海洋环境,实现海洋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增强全社会的海洋生态保护意识,提高公众海洋保护意识。

推进重点海域综合治理。通过实施“美丽海湾”建设提升行动、开展海洋生态修复工程等形式,重点整治受污染海域问题。推广海域立体分层利用,对养殖、跨海桥梁、海底电缆等用海活动进行立体确权,提高空间利用效率。严格管控围填海,加强养殖污染、船舶排污等源头治理,构建“海岸线—近海—远海”协同治理体系。

探索海洋碳汇发展路径。保护红树林、海草床等蓝碳生态系统,建立海洋碳汇核算标准体系,推动海洋碳汇交易纳入全国碳市场,以生态优先的发展模式,让海洋经济在绿色轨道上持续前行。

五、更加注重合作共赢,营造海洋经济发展良好外部环境

海洋是流动的、开放的、国际的,必须将海洋经济发展融入全球治理体系。坚持合作共赢,就是秉持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积极发展“蓝色伙伴关系”,为海洋经济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积极参与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等国际机构活动,提出符合我国利益和全球共同利益的海洋规则建议,推动国际海洋规则向更加公平合理的方向发展。加强与其他国家的海洋安全合作,为全球海洋治理提供更多公共产品,维护海上通道安全和海洋秩序。承担相应的国际责任和义务,树立中国负责任大国的形象。

积极发展“蓝色伙伴关系”。进一步加强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海洋经济合作,打造蓝色经济通道。同时,与世界各国海洋科研机构、高校开展研究合作,推动海洋科技进步和创新。

提升全球海洋治理的国际话语权。增强全球海洋治理国际话语权,是建设海洋强国的必然要求。不断丰富和提高海洋话语传播的策略和能力,讲好中国的“海洋故事”。坚守正义立场,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海洋资源分配机制与环保标准,以实际行动守护人类共同的蓝色家园,让海洋治理成果惠及更多国家人民。

来源:原刊于《国家治理》2025年第15期,有删减

作者:张宗益,系厦门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