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战略安全到资源布局,从合作网络到公共产品供给,特朗普政府新一轮政策调整正多维度挤压我国在北极的战略空间。因此,中国必须跳出原有的路径依赖与策略惯性,主动探索契合全球力量重塑期的北极突围战略,以实际行动修复与引导失序的体系结构,坚守全球治理的价值内核。这不仅直接关乎我国在北极的合法权益,更将检验我国在国际秩序转型中所展现的大国责任、战略定力与制度贡献。
一、拓展北极战略安全回旋空间
其一,守住制度性防线。中国应坚持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在北极航道法律地位、资源开发等议题中强化《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斯匹次卑尔根条约》等国际法的适用性,倡导以多边协商共治推进北极治理机制与规则的适应性变革,防止美国通过“小多边”框架排挤非北极国家。同时,应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价值指引,将北极治理纳入全球公共产品供给与可持续发展的共同责任框架,推动北极国家摒弃零和博弈思维,共同构建开放包容、公平合理的北极治理新格局。
其二,提升战略安全能力。为有效反制美国大力推进的“北极北约化”“印太北约化”布局,中国需加速构建极地态势感知与预警体系,健全天基、空基、岸基一体的高纬监测网络,实现对北极重点空域、海域、冰情的持续监视与瞬时感知,扭转信息不对称的被动局面;前瞻性地推进具备军民复合功能的北极港口、通信枢纽、后勤补给站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长期、可靠的极地存在提供坚实的物理支点;与俄罗斯等国开展北极联合搜救、通航保障及反恐反潜等多样化演习,将装备与实战优势转化为保障通道安全、履行国际责任的行动效能。
其三,延展战略纵深。主动将北极能源、航运与生态安全等核心议题嵌入金砖国家、上合组织等多边组织议程,并与“全球四大倡议”实现深度对接,通过机制化协作凝聚广泛共识,以此培育和巩固对冲美方同盟体系的战略支点。同时,紧扣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新兴领域的前瞻部署,以“数字北极”“绿色航运”等议题为突破口,主导构建技术标准与合作范式,积极吸引全球南方国家参与,打造于我有利的新型安全合作体系,以此在美国主导的排他性框架之外,构筑一个立体、多元的战略缓冲地带,为我国极地利益拓展赢得至关重要的主动权与回旋空间。
二、构建北极资源布局突围路径
一方面,夯实中俄北极资源合作根基。借助“中俄北极航道分委会”升级与合作清单机制,将能源、矿产与航道合作纳入制度化安排,形成长期稳定的政策承诺。在能源领域,通过深化对亚马尔、北极LNG等项目的长期合同与联合投资,稳固中国在北极油气链条中的权益;在矿产领域,依托俄罗斯在科拉半岛及西伯利亚的稀土、镍、钴等资源禀赋,结合中国在资金、加工与产业链整合方面的优势,推动形成资源与市场互补格局;在航道领域,发挥中国在港口建设、通信导航与基建工程方面的能力,结合俄方在北方海航道运营与冰区管控的经验,推动北斗导航与北方海航道规则对接,构建中俄共同接受的技术标准与运营规范,以制度性嵌入对冲美欧设置的规则壁垒。
另一方面,提升北极资源开发韧性。面对美西方以制度性限制、市场化排斥与安全化叙事对中国北极资源布局形成的多重挤压,需通过多元化的抗风险举措拓展战略回旋空间。在资源布局方面,应加快与中东、非洲、拉美等新兴资源国的能源与关键矿产合作,构建多元稳定的全球资源供给网络。在通道建设方面,应着力强化北极航道的安全布局,通过完善绿色航运保险体系、提升搜救协作能力和健全物流安全保障网络,增强航道在突发地缘政治与气候风险情境下的运输可达性与稳定性。在金融支撑方面,应充分发挥丝路基金、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等多元融资平台的作用,推动极地能源与通道项目的本币结算和绿色金融工具创新,增强中国在极地战略布局中的金融自主性与抗压能力。
三、灵活塑造北极区域合作关系
其一,管控中美分歧,维系低敏感合作。中国需动态研判美方政策推进节奏,建立中美北极政策风险预警机制,针对技术脱钩、规则挤压等潜在情境做好战略预案,以维持我国在美方战略冒险中的体系韧性。同时,应在气候变化、航运安全等低敏感议题上寻求与美方的利益交集,借助国际会议与多边平台维系沟通渠道,防止合作关系彻底破裂,通过有限合作与制度对话,引导美方北极政策的理性发展。
其二,把握合作机遇,防范战略依赖。坚持“务实而不结盟”的基本原则,利用中俄合作的窗口期拓展极地合作深度。一方面,推动中俄北极合作成果转化为可感知的公共利益,保持合作红利的持续释放,形成对外吸引力;另一方面,通过引入第三方力量与多边机制,避免中俄合作形成排他性格局,稀释外界的政治化解读,确保自身在极地事务中维持独立自主的战略空间。
其三,拓展中欧务实合作空间。应采取“趋利避害、精准合作”的方针,重点通过中欧蓝色伙伴关系、第三方市场合作、学术与企业非官方渠道,保持技术交流和能力建设,弱化美国叙事的影响。尤其是北欧国家在绿色航运标准与极地环境治理方面积极推动国际规则制定,中国可在船舶污染防治、绿色航运等长期议题上寻求“最大公约数”,在维持中欧合作低敏感窗口的同时,逐步削弱制度性博弈中“防范中国”的色彩。
其四,加强与其他非北极国家的合作协调。在东北亚方向,需保持与日、韩两国的沟通,避免合作渠道完全断裂。在中东与南亚方向,可倡导建立域外国家北极科技合作联盟或专项研究计划,以科研、气候治理和应急等议题为突破口,争取更多非北极国家参与,逐步形成对抗美国排他性叙事的合力。
四、打造自主可控的极地公共产品供给体系
其一,强化极地科技自主。将极地科技自主能力建设提升至国家战略层面,通过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着力突破极端环境材料、智能控制等关键技术“卡脖子”问题;推进极地卫星星座、核动力破冰船、冰区载人潜水器等重大项目的自主研制,推动无人驾驶、远程操控等智能技术在极地作业中的深度应用,全面提升极地活动的自主化与智能化水平;加密常态化北极科考航次,优化现有科考站功能并新建高纬度观测站,整合军民观测资源,构建统一高效的极地观测网络;在严格保障数据主权与安全的基础上,通过建设自主可控的极地数据共享平台和数据开放机制,将我国积累的科考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国际公共产品,切实增强我国在极地事业中的软实力与影响力。
其二,维系极地规则嵌入。在合作软环境退化的条件下,需积极利用多边框架和跨区域合作机制的剩余空间,维系自身在议题与规则层面的制度化存在。一是通过常设研究平台积累储备,确保在规则修订中有备可用。应建立面向北极的常设规则研究平台,动态跟踪《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关条款适用、航道治理新提案和生态保护标准演进,形成政策储备与模拟方案,以便在制度修订窗口期快速提出中国主张。二是通过既有国际机制实现议题承载,使公共产品供给具备制度化落脚点。应依托IMO等专业机构,以及气候治理、海洋治理等相关平台,推动绿色航运与生态保护议题向极地延伸,避免中国倡议缺乏制度承载。三是通过新兴多边框架推动集体发声,逐步扩大规则博弈中的影响力。在金砖国家、上合组织等机制下推动非北极国家的政策协调与立场宣示,削弱西方在规则主导上的垄断。
其三,拓展补充性空间。在既有渠道受限的情况下,中国需主动开辟新的补充路径,以确保公共产品供给的延续性与多样性。一是通过高校合作夯实学术支点。二是通过社会协作拓展民间支点。三是通过企业参与构建产业支点。
来源:节选自《特朗普第二任期美国北极政策趋向之中国应对》,原刊于《理论学刊》2026年第1期
作者:杨振姣,系中国海洋大学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武惟婕,系中国海洋大学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