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 2017年度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4-12浏览:1165

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依据《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合同书》的相关要求研究会于近期开展对2017年度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此次检查工作旨在掌握项目研究进展、把握项目研究质量、规范项目经费使用、展示项目研究成果,确保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能及时转化为决策咨询建议上报相关单位及部门,提高成果应用价值,扩大研究人员的学术影响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2017年度立项项目。

二、检查时间

研究会将于2018年5月下旬陆续召开中期检查评审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项目组按照相关要求准备好中期检查材料。

三、检查方式

本次中期检查将采取现场答辩评审的方式。

四、检查内容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研究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其应用情况。阶段性研究成果是本次中期检查的重点内容,具体包括阶段性研究报告、已发表(录用)论文(须标注本项目资助)以及对策建议报告(说明与本项目的关联性)。

2.研究会高度重视项目的对策建议报告成果,对策建议报告要重点体现项目研究形成的主要观点及对相关政府部门有决策参考价值的对策建议,报告要求观点鲜明、言简意赅、条理清楚、数据真实,篇幅为3000-4000字。项目中期检查应至少形成1篇对策建议报告。

3.项目经费使用情况。需列出详细使用明细,并加盖单位财务公章。

五、检查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按本通知要求撰写《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并由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2份),附带报告书电子版光盘于5月20前用顺丰快递寄送至研究会,另准备8份用于现场评审,无需寄送。(如果内容涉密请通过保密渠道报送)。

2.请准备PPT汇报稿(重大重点项目为30分钟左右;基金项目为20分钟左右),重点对照任务书说明课题完成情况、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以及形成的重要观点。

3.请各个项目组做好项目中期检查答辩的准备工作,具体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检查结果

本次检查将严格按照研究会相关规定和项目任务书的要求进行评审。中期检查结束后,研究会将汇总有关专家评审意见,对完成较好的项目除给予表扬肯定外,将作为今后申报研究会项目的依据。并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反映其取得研究成果,对已经获批的重要研究成果将呈报相关部门和领导;对已经发表的文章,将择优录入《中国海洋发展研究文集(2018)》;对具有重要价值和时效性的成果将组织研究会顾问做进一步深入研究,形成决策咨询报告上报中央和有关部门。对未能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将视情况做出调整资助计划、撤项追回已拨付经费等处理,并通报相关单位。

人:王倩

电话传真:(0532)82031178/1586470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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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266100

                                      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

                                        2018年4月3日 

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