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依法行政和简政放权的有关要求,我局决定废止《国家海洋局关于成立国家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第二届专家评审委员会的通知》(国海岛字〔2013〕124号)、《关于印发〈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审批试行办法〉的通知》(国海岛字〔2011〕225号)、《关于印发〈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编制办法〉的通知》(国海岛字〔2010〕644号)、《关于推进〈海岛保护法〉生效前已用岛活动确权登记工作的意见》(海岛字〔2011〕45号)等4个文件,特此公告。 国家海洋局
2016年12月28日
按照国务院依法行政和简政放权的有关要求,我局决定废止《国家海洋局关于成立国家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第二届专家评审委员会的通知》(国海岛字〔2013〕124号)、《关于印发〈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审批试行办法〉的通知》(国海岛字〔2011〕225号)、《关于印发〈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编制办法〉的通知》(国海岛字〔2010〕644号)、《关于推进〈海岛保护法〉生效前已用岛活动确权登记工作的意见》(海岛字〔2011〕45号)等4个文件,特此公告。 国家海洋局
2016年12月28日
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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