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必震:从中琉历史文献看钓鱼岛的主权归属

时间:2019-05-05浏览:583

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固有不仅包含着天造地设,大自然本来形成的地理所属,还包含千百年来中国人祖祖辈辈的航海实践:发现钓鱼岛、命名钓鱼岛、掌握和利用钓鱼岛的海洋资源,把钓鱼岛纳入中国的版图和管辖范围。历史文献的记载,就是这千百年来中国人发现钓鱼岛的明证。

众所周知,“钓鱼岛”一名最早出现在《顺风相送》的针路簿中,书中“福建往琉球”条首次出现了钓鱼屿、赤坎屿( 赤尾屿) 等。其原文如下:“北风东涌开洋,用甲卯取彭家山,用甲卯及单卯取钓鱼屿,……正南风梅花开洋,用乙辰取小琉球,用单乙取钓鱼屿南边,用卯针取赤坎屿,用艮针取枯美山,南风……赤屿用甲卯针取琉球国为妙。

这是迄今所见最早有关钓鱼岛列岛的中方文献记载。至今收藏在英国牛津大学鲍德林图书馆的《顺风相送》是一钞本,《顺风相送》的成书时间对于中国人何时发现并命名钓鱼岛十分关键。

《顺风相送》是古代中国人航海的经验集成,一代一代人传抄而来。现藏于鲍德林图书馆的《顺风相送》编成时间应在明万历年间(1572—1620年),具有充分说服力的是现存的《顺风相送》一书中有多处出现“佛朗”的专称,这是明代嘉靖后期开始对进入我国海域及东南亚海域的葡萄牙人、西班牙人和荷兰人的称谓。另外,书中亦出现了“柬埔寨”国名,这是明万历年间在我国文献上才出现的地名,因此学者向达的说法是正确的,他指的是现存的《顺风相送》成书于16世纪。

虽然今天我们能看到的《顺风相送》钞本是16世纪成书的,但它是基于明永乐年间就有的古本编成而来,因此就出现“《顺风相送》成书永乐元年”的诸种说法。而明永乐年间传抄的本子,又是依据之前的“年深破坏”的古本而来,这在现存的《顺风相送》钞本上记载得清清楚楚。可见,《顺风相送》最早的钞本应该早于明朝初年,极有可能是元朝时就流传并应用于航海的福建籍船员手中。因此,中国人发现命名钓鱼岛的时间,应该在明代以前。

中琉正式邦交始于1372年。明洪武五年,杨载诏谕琉球; 同年,中山王察度遣其弟泰期入贡明朝,开始了中琉之间长达500余年的友好关系史。明清两朝先后派遣册封使团23次册封琉球,留下20多种的使事纪录——《使琉球录》或《使琉球记》。但是明永乐二年( 1404年)至成化十五年(1479年), 10次的使琉球均未留下著述。因此,从明嘉靖十三年(1534年)陈侃使琉球到清同治五年(1866年)赵新使琉球的著述中,钓鱼岛等岛屿的原始名称便不断出现。同样,这些中国册封琉球使者的著述,也留下了许多可以确定钓鱼岛主权属于中国的确凿的历史证据。

陈侃使琉球后, 1534年成书的《使琉球录》记载了出使航程。航海日志载:“十日南风甚速,舟行如飞……过平佳山、过钓鱼屿、过黄尾屿、过赤屿,目不暇接,一昼夜兼三日之程……,十一日夕,见古米山( 即久米岛),乃属琉球者,夷人鼓舞于舟,喜达于家。”这段文字不但清楚地表明:到了古米山,才算到了属于琉球的境域,而且把船上的琉球人见到古米山后的喜悦之情描写得活灵活现。同时阐明了,在见到古米山之前的诸岛不属琉球,当然是属于中国。

28年后,郭汝霖使琉球在《重编使琉球录》中记述说:“闰五月初一日过钓鱼屿,初三日至赤屿岛。赤屿者,界琉球地方山边也。再一日之风,即可望古米山矣。”这段话表明:赤尾屿是中国与琉球的分界,其看法与陈侃一致。

明代,由于以日本浪人为主体的倭寇不断侵扰我国东南沿海,因而明政府十分重视彼此的疆界划分,以利于抗倭。当时的抗倭最高统领浙江总督胡宗宪组织编纂的《筹海图编》,由明代著名的地理学家郑若曾主编而成,1651年刊行。此书在中国的海防区域内明确标明了钓鱼屿、黄尾屿和赤屿等中国岛屿。

清朝,中国与琉球的分界线在钓鱼岛南面的海沟已成为世人皆知的航海常识。1683年使琉球的册封使者汪楫在其著述《使琉球杂录》中记载其过赤尾屿时对“郊”的表述:“薄暮过郊(沟)……问‘郊’之义何取,曰:中外之界也。”(福建方言,郊——沟同音)。当时的福建船工,明白无误地回答琉球海沟乃中外之界。由于当时人们认识和驾驭自然能力的限制,所以海舟过黑沟时,要举行祭祀仪式。汪楫记道:“风涛大作,投生猪、羊各一,泼五斗米粥,焚纸船,鸣锣击鼓,诸军皆甲露刃,俯舷作御敌状,久之始息。”

清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使琉球副使周煌所撰《琉球国志略》中记载:琉球“环岛皆海也,海面西距黑水沟与闽海界,福建开洋至琉球,必经沧水过黑水”。

这里的闽海即东海,位于黑水沟西面东海海床上的钓鱼屿,毫无疑问地属于中国版图。

1719年,康熙皇帝为了进一步弄清中琉的疆域划分,特命册封琉球副使徐葆光带天文生往琉球测海图,后在《中山传信录》附图中准确标明琉球诸岛名称和位置,并特意注明:“姑米山乃琉球西南方界上镇山。”徐葆光的这一疆域划分的意义在于这是中琉双方共同认定的疆域划分。

中国方面一直没有忽视钓鱼岛的战略地位。如1863年编制的《皇朝中外一统舆地总图》,清政府在中华帝国的版图中也明显地标出钓鱼岛列岛。由此可见,钓鱼岛列岛由于它在航运和军事上的双重战略地位,在明清两朝,受到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一直明确无误地隶属于中国版图。

清嘉庆十三年(1808年),使琉球的正使齐鲲撰有《东瀛百咏》,其中“航海八咏”中“姑米山”是这样记述的:

姑米山(此山入琉球界)

忽睹流虬状,西来第一山,半天峰断续,八岭路迴环,海雾微茫里,船风瞬息间,球人欣指点,到此即乡关(舟中有接封球官望山喜跃)。

齐鲲的这首诗非常清楚地告诉我们,姑米山就是中国与琉球国的分界,琉球人将姑米山比作家乡的“边关”。

清同治六年(1867年),册封琉球正使赵新等有奏疏,内载:“再臣等奉命差往琉球……于五年六月十九日,舟抵球界之姑米外洋,连日因风信未顺,水深不能下碇……”赵新等人也是明确指出姑米山是中国与琉球国的分界。

我们列举了保存至今的古代中国舟师使用的针路簿,由明清两朝册封琉球使臣记述的舟师们关于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疆域隶属的历史状况,足可以断言:钓鱼岛的主权属于中国,是中国人航海实践活动的结果,是任何人都不可改变的事实。

琉球《历代宝案》是琉球王国最具权威、最有史料价值的原始资料,它是1424—1867年琉球王国外交文书的集成,共三大集、一别集、一目录,合计270册(卷)。《历代宝案》都是以录文的方式记载,种类有诏书、咨文、表奏、符文、执照、使录等。上述各类文书的内容,归纳起来主要是中国与琉球册封、进贡、留学及护送海上飘风难民等往来文书,少量是琉球与朝鲜、东南亚诸国、法国、英国的交往文件,其中亦有间接涉及中日关系的史料。因此,《历代宝案》不仅是研究琉球王国历史的原始资料,也是研究明清时期中外关系史不可多得的珍贵史料。

然而,贯穿400余年的琉球国历史档案资料,涉及钓鱼岛的文献主要是“使录”部分。这些“使录”即抄录历代中国册封琉球使臣的使琉球录,由此可见,琉球王国对钓鱼岛的认知,源于中国。这说明两个重要的问题:其一,首先发现命名钓鱼岛的是中国人,绝非是琉球人;其二,琉球人抄录中国人关于钓鱼岛的所有论述,并收藏在《历代宝案》这一神圣的档案资料中,说明他们对中国人观点的认可。

在古代的琉球,同样也承认以琉球海沟为天然疆界。收藏在《历代宝案》中的还有1640年琉球中山王尚丰给福建地方官的咨文,咨文中称:“照得琉球世守东隅,休戚相关,毗连福建,壤绵一脉,天造地设,界水分隔。”

1650年,琉球国按司向象贤撰写了《中山世鉴》,共六卷。正文五卷,叙述了琉球开辟之事,英祖王、尚巴志、尚圆、尚清等琉球国王即位治国的事。《中山世鉴》第五卷提到了钓鱼岛,但该卷内容只是原原本本地记录了“嘉靖十三年(1534年)甲午之夏,大明世宗皇帝遣正使给事中陈侃、副使行人高澄封琉球国中山王世子尚清为中山王”的有关记述。作为琉球王国极为重要的史书,对于钓鱼岛并没有自己的认知。

1701年(清康熙四十年) ,琉球向中国敬献《中山世谱》,在所附的地图及说明中,琉球所属三十六岛均在黑水沟以东。表明了钓鱼岛属于中国的疆域,琉球人不可能有它的记载。

1708年,程顺则编撰了《指南广义》,这是一部关于福建至琉球、琉球至福建的针路及关于航海各个方面的书籍。该文献中详细记述了中琉航路中的钓鱼岛。但我们看到记述有关钓鱼岛的航路共14条,其中4 条为1683年使琉球的王楫使团舟师赠送给程顺则的,10条航路的记载是早期移居琉球的闽人三十六姓流传下来的。《指南广义》中有“传授航海针法本末考”一文,专门论述了所记针路的来源,其载:“康熙癸亥年(即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笔者注),封舟至中山。其主掌罗经舵工间之婆心人也,将航海针法一本,内画牵星及水势山形各图,传授本国舵工,并告之曰:此本系前朝永乐元年差官郑和、李恺、杨敏等,前往东西二洋等处开谕各国,续因纳贡累累,恐往返海上针路不定,致有差错,乃广询博采,凡关系过洋要诀一一开载,以作舟师准绳……”

概而言之,根据《指南广义》的记述表明,琉球人对钓鱼岛的认识,完全来源于中国人关于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论述,从而有力地证明钓鱼岛是中国人发现命名的。

如前所述,中国人记述了关于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各种情况,尤其是钓鱼岛主权归属的准确的文字。而当时琉球人的航海文献,关于钓鱼岛的记载并没有自己航海形成的文字,所有有关钓鱼岛的文献记载都抄录中国人的文献,原因是什么呢?事实上,我们将同时期中国人的航海活动与航海技术与琉球人做个比较,答案就一目了然了。

钓鱼岛最初是出现在中琉航路上的。从福建往琉球的针路记载中,我们知道福建往琉球的航海有太武开洋,有东涌开洋,有梅花开洋……总之,都是从福建各个港口启航的。毫无疑问,活跃在这一航线上的操舟人多数都是福建人。因为自古以来,福建依山傍海,具有显著的航海优势,福建航海的优势从远古时期发展而来。

远古时期,闽越先民“以舟为车,以楫为马”;东汉时期,“旧交趾七郡贡献转运,皆从东冶(福州)泛海而至”;三国时期,孙吴政权在福建已设立典船校尉督造海船,建立温麻船屯;五代闽国时期,闽王凿海道,建甘棠港,大力发展福建的海外贸易;宋元时期,泉州港成为世界贸易第一大港……。由此可见,“福建往琉球”的航路,就是在一个时代接一个时代,福建海上交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形成的。尤其是明清时期,郑和七下西洋的航海活动也是在福建造船,集结船队,招募航海人员和军士,显示了福建航海的活力。顾炎武曾评说,“海者,闽人之田也”,反映了福建人与海洋活动的密切关系。

与之相反,就同时期琉球国的航海力量而言,绝无开辟中琉航路的可能。有史料记载:明初,琉球人第一次来中国朝贡是搭乘明朝使臣杨载的船只来的,其后往返于中国多由明朝政府派送船只。据计,明朝洪武、永乐年间,中国赐琉球国海船达30艘之多。其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琉球国一直是在福建买船、造船、修船的。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朱元璋还颁令赐给琉球闽人三十六姓,让他们帮助琉球国来华朝贡。直到明嘉靖十三年(1534年)中国使臣陈侃出使琉球时,亲眼目睹了琉球国“缚竹为筏,不驾舟楫”的航海状况。鉴于琉球国如此落后的航海水平,因此我们可以断言,开辟中琉航路的只能是勇敢勤劳的福建人,在这条航路上发现、命名钓鱼岛的理所当然是福建人。这就是我们看到的一个不争的事实,琉球人的航海文献关于钓鱼岛的相关资料都源于中国的文献,航海水平的差距就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概而言之,中琉历史文献明确地告诉世人,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这是任何人都改变不了的历史事实。那些企图否定“二战”后国际秩序的政客,那些否认侵略战争、否认历史的日本右翼,那些为一己之私、在中国家门口招惹是非的阴谋家,都不能动摇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捍卫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坚定信念。钓鱼岛永远属于伟大的中国。

文章来源:太平洋学报

作者:谢必震,福建师范大学闽台区域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琉历史关系研究、闽台海上交通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