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安全的实践路径

时间:2022-05-02浏览:2679

中国海洋安全的实践路径,以确立海洋安全战略目标、基于区域及跨区域经贸合作的安全保障、价值观认同实现海洋安全合作以及海洋终极安全为理念逻辑,通过建设“海洋强国”、发展“海上丝绸之路”以及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实践维度加以推进。

(一)确立“海洋强国”为核心的海洋安全战略目标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政府越来越重视海洋安全问题。2013年7月30日,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就建设海洋强国研究进行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建设海洋强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海洋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中的地位更加突出,在国际政治、经济、军事、科技竞争中的战略地位也明显上升,要统筹维稳和维权两个大局,坚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相统一,维护海洋权益和提升综合国力相匹配。这是习近平首次对建设“海洋强国”的目标进行系统性诠释,成为近年来中国维护海洋安全的政策基础。

作为海洋安全的重要内容,习近平高度重视维护海洋权益问题。在2013年9月6日会见美国总统奥巴马及2014年5月21日参加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第四次峰会时,习近平多次提到海洋权益问题,并指出中国致力于以和平方式处理海洋权益争端,但也坚决维护国家正当海洋权益。2014年11月28—29日,习近平在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坚决维护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维护国家统一,妥善处理好领土岛屿争端问题。在2017年新年贺词中,习近平专门指出,要坚决捍卫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任何人不得在此问题上做文章。习近平的这些论述表明,海洋权益与领土主权一样,均属于中国国家安全的核心利益。

自提出建设“海洋强国”目标以来,习近平在多次讲话中反复强调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性。2013年7月,习近平在首提建设“海洋强国”目标时,把其内涵定义为经济、生态、科技和权益四个方面,具体而言就是推动海洋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海洋开发方式向循环利用型转变、海洋科技向创新引领型转变、海洋维权向统筹兼顾型转变。随后,习近平在考察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和视察海军机关时,反复强调了维护海洋安全和建设“海洋强国”问题。由此可见,安全意义上的“海洋强国”建设,一方面意味着实施全方位海洋安全方略需要各领域统筹兼顾和共同发展,另一方面意味着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格外重视现代化海军建设。

中国是一个海洋大国,海域面积十分辽阔。向海洋进军,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包括拥有强大的海防力量和在维护海洋和平发展方面的强大实力,前者强调以军事实力维护国家安全,后者强调尽国际义务及大国责任。作为维护中国海洋安全的基本力量,建设一支现代化的海军对于维护和巩固海洋安全具有十分重大的作用。2017年5月24日,习近平在视察海军机关时指出,海军是战略性军种,在国家安全和发展全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讲话再次强调,军队建设对于维护海洋权益具有极端重要的意义。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提出,要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他还多次指出,要加强军队建设以促进海洋安全。 习近平在潮州视察海军部队,强调海军建设作为海洋强国战略支撑的重要性,以及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维护国家海外利益方面肩负着重要职责。

中国的海洋安全战略目标可以概括为以下三方面:一是合理有效利用海洋资源,成为海洋经济强国;二是有效管理和控制部分海域,成为地区性海上优势力量;三是拥有雄厚的海洋外交能力和对地区及世界海洋事务的强大影响力。在经济安全方面,世界上很多开采、航行和运输等海洋经济活动都需要海军的保护,最典型的事例是对于专属经济区内相关自然资源的保护;在地区威慑方面,中国海军的“近海防御”战略要求中国具备遂行近海海域海上战役的综合作战能力;在海洋外交方面,军事是政治的延伸,强大的海军不仅可以维护本国的海洋权益,而且也对区域稳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由此可见,海军发挥着十分重要的外交作用。

中国的海洋安全建设,以维护本国正当海洋权益、促进全球海洋安全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为前提,以成为海洋经济强国、确立地区性海上优势力量和强大的海军为战略目标。这一目标的确定,提升了海洋安全在中国国家安全战略中的地位,为中国海洋安全建设提供了总体方向。

(二)促进“海上丝绸之路”为基础的海洋安全保障

随着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的不断提升,中国正前所未有地走近世界舞台的中央,推动中国在全球海洋安全治理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作为“一带一路”的组成部分,“海上丝绸之路”天然具有全球治理和公共产品供给的属性。而从海洋安全的视角看,“海上丝绸之路”这一原本属于经济范畴的概念包涵了以下三方面内容:各国合作促进海洋安全、陆海统筹巩固安全、四海联动拓展安全。

首先,“海上丝绸之路”强调建设海洋合作伙伴关系,以此促进全球海洋安全。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在访问印度尼西亚时首次提出了“海上丝绸之路”倡议。海洋合作伙伴关系,意味着构建一种综合性的伙伴关系。以中国与东盟合作为例,双方在经贸领域设立了“中国-东盟海洋合作中心”,以此促进双方贸易规模不断扩大。在生态领域,“中国-东盟海洋科技合作论坛”机制成立,双方以这一机制为平台,加强了在防灾减灾、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对话和项目建设。在人文交流领域,双方共同开设了海洋合作中心,中国的“海上丝绸之路”相关剧目也在海外进行演出,如泉州“海上丝绸之路”文莱特展等。

在执法领域,“南海行为准则”框架促进了中国与东南亚各国在南海地区缓解分歧和部分解决冲突,这对于维护中国的周边海洋安全意义重大,因为任何形式的合作伙伴关系,都需要以维护海洋安全为基本保证。例如,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需要以海洋安全保障作为支撑。在生态领域,随着日本福岛核泄漏事故等环境安全事件频出,海洋安全更是备受瞩目。同样,“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也需要有全球海洋安全作为保障,而“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进展也将相得益彰,极大地促进全球海洋安全的发展。

其次,“海上丝绸之路”可以促进国内外的陆海统筹发展,通过推动经济走廊辐射作用巩固海洋安全。习近平指出:“向海之路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途径。” “海洋是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2015年3月,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和商务部经国务院授权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强调了“一带一路”的陆海统筹作用。具体表现在,“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各国的港口与陆运通道紧密联系,如蓝色海洋通道与中蒙俄经济走廊、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中巴经济走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等的对接,有效促进了内陆地区交通拓展,增加了内陆国家或中国远海地区的陆海联运能力。

除经济辐射作用外,陆海统筹还能增强贸易运输的安全性与稳定性,避免对单一线路的过度依赖,进而保障各国贸易往来、能源运输的稳定。2021年3月23日,日本正荣汽船公司的“长赐”号巨轮在经过苏伊士运河时,船身偏离航道以至意外搁浅,导致运河双向堵塞,造成全球贸易严重受阻。这一事件充分体现了苏伊士运河的重要性,同时也使人们认识到,过度依赖单一的海运路线可能会导致海上活动的不安全。为确保贸易通道畅通,中国横跨欧亚大陆的通道在利用苏伊士运河的原有海路之外,也开始注重“红海—地中海高铁项目”,以此绕开苏伊士运河。通过陆海统筹,可以使得全球经济减少对于马六甲海峡和苏伊士运河的依赖,从而减少海上不安全所造成的损失。

无论是陆海统筹发展,还是蓝色海洋通道建设,安全问题均是重要的前提和保障。对中国而言,通过陆海统筹,也将极大地促进中国能源运输安全。2021年3月26日,中国和伊朗签署了“25年全面合作协议”,这项协议就两国经济、政治和安全等达成了初步的合作计划,其中也包括中伊石油合作。长期以来,美国试图利用其强大的海军力量对中国石油运输进行干扰,如在马六甲海峡和龙目岛附近对向中国运送石油的油轮强行检查。而在上述协议签署后,中国和伊朗将可以通过“一带一路”平台建立起陆路石油运输通道,减少中伊石油交易运输对于海路的依赖。因此,陆海统筹不仅能够推动“海上丝绸之路”的落地,也能在很大程度上保障全球贸易稳定与中国的能源安全。

最后,“海上丝绸之路”使得中国海上联通空间扩展至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和北冰洋,扩大了中国海洋安全战略的辐射范围。2015年9月19日,中国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签署《关于共同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谅解备忘录》。这份备忘录标志着国际社会对于“一带一路”和“海上丝绸之路”倡议的进一步认可。“海上丝绸之路”辐射范围进一步扩展,中国海上联通空间布局延伸为“四海联动”。截至2018年,中国海运互联互通指数保持全球第一,中国港口已与世界200多个国家的600多个主要港口建立了航线联系。“四海联动”使中国对于海上安全的需求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从总体上看,建设“海上丝绸之路”可以使中国通过在空间上扩展合作范围来加强陆海统筹,在内容上覆盖各个领域来促进综合安全。这里所说的综合安全,既包括因中国经贸往来的增加而需要在安全上保驾护航,也包括因与周边国家的交往增加而需要加强中国周边安全环境建设;既包括增强中国的海上军事实力以增强“海上丝绸之路”的畅通并满足沿线国家的安全需求,也包括推动中国增强海洋外交能力以解决海洋环境安全、交通安全甚至包括金融安全等等。

(三)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推动海洋安全合作和海洋终极安全

“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标志着中国海洋安全观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2019年4月23日,习近平在集体会见出席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成立70周年多国海军活动外方代表团团长时,提出了“海洋命运共同体”这一理念。他指出:“我们人类居住的这个蓝色星球,不是被海洋分割成了各个孤岛,而是被海洋连结成了命运共同体,各国人民安危与共。”“希望大家集思广益、增进共识,努力为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贡献智慧。”因此,对于关系到全球海洋安全的重大问题,各国需要群策群力共同予以解决。

“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要求各国在谋求本国发展的同时,致力于促进共同发展,同舟共济,权责共担,加强在海洋经济、生态等方面的合作,促进各国海上安全和世界海洋安宁。习近平在博鳌亚洲论坛2015年年会开幕式上发表演讲指出,迈向命运共同体,必须坚持合作共赢、共同发展,加强海上互联互通建设,推进亚洲海洋合作机制建设,促进海洋经济、环保、灾害管理、渔业等各领域合作,使海洋成为连接亚洲国家的和平、友好、合作之海。以上述日本拟向太平洋排放核污染水为例,这不仅违背日本依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承担的法律义务,而且恐将影响全球整体生态安全。因此,该问题理应由太平洋沿岸各国、各国际组织和非政府间组织共同协商解决。由于海洋安全问题的复杂性和整体性,为了对其所带来的挑战予以有效应对,还需要由各国政府、司法机构及其他公私部门共同进行协商和协调。

“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是中国海洋安全认知的升华,这一理念要求中国在维护自身海洋安全的同时促进世界海洋安全。世界各地区的海洋大都存在着各类争端,这些海洋争端能否得到和平解决,取决于相关国家能否共同采取“合作共赢”的政策。以南海争端为例,2017年第50届东盟外长会议正式通过“南海行为准则”框架。2019年,中国与东盟国家已完成“南海行为准则”第一轮审读。截至2021年6月7日,中国与东盟国家已召开19次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高官会议。在“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指导下,中国加强了与东盟国家关于海洋安全问题的磋商与协作,南海问题达成阶段性成果,并在推进“准则”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现阶段各国以合作协商的方式维持了基本稳定的南海安全局势。

在海洋安全问题日益复杂化的情况下,“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体现了中国具有全局性、先进性和可持续性的思维方式。这一理念倡导国家间的海洋安全合作,指出海洋问题是区域性和全球性问题,强调在道义上、责任上和人类命运上的相互认同。“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以价值观认同实现海洋安全合作以及海洋终极安全,超越了海上霸权、丛林法则和零和游戏等西方传统国际博弈观念,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和前瞻性,必将在国际海洋安全领域日益显示出其强大的生命力。


文章来源:节选自《中国海洋安全:理念认知、现实意义和实践路径》,原刊于《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2022年第1期

作者:张颖,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