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针对山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条例》立足破除机制障碍,填补制度空白,明确落实措施,重点从明晰部门职责、完善协调机制、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制度设计。《条例》突出山东省海洋特色,专门对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作出具体规定:一是加强对滨海湿地、海岛、海湾、入海河口、重要渔业水域等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推进砂质岸线修复、潮沟疏通、植被修复恢复、底栖生物增殖、盐碱地综合治理等生态修复工程;二是对海洋生物综合保育工作作出明确要求,实施近岸水环境与水生态一体化修复,加强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的生态保护与修复。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