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海洋局发布关于建立实施自然岸线占补制度的通知,旨在落实该省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进一步强化海岸线整治修复。自然岸线占补是指项目用海用岛范围内涉及自然岸线或生态恢复岸线,在项目实施后将损害海岸地形地貌、改变海岸自然形态或影响海岸生态功能,导致海岸线类型、位置发生变化,要进行岸线整治修复,按要求将人工岸线恢复为自然岸线或生态恢复岸线。根据通知,山东省海洋局统筹推进全省自然岸线占补制度实施,负责监督、指导各地自然岸线占补工作,组织开展自然岸线认定,建立全省自然岸线管理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山东省各级海洋主管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要按照审批权限强化项目用海用岛审批管理,引导项目科学选址,严格限制项目占用自然岸线。对项目涉及占用自然岸线的,要求用海主体充分论证占用自然岸线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从严把关论证结论,最大程度避让或减少占用自然岸线;对确需占用的,指导用海主体按要求制定岸线整治修复措施。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