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的意义、依据与过程

时间:2024-08-28浏览:10

2023年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海洋环境保护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海洋环境保护法》的再次修订是我国海洋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历程中的重要里程碑,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进程中一件大事。

一、再次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的重大意义

《海洋环境保护法》是我国较早制定的一部环境保护专门法。其自1982年公布实施后,历经1999年第一次修订,2013年、2016年和2017年三次修正。再次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是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海洋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建设海洋强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战略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海洋环境保护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多次就渤海、入海排污口、海水养殖、海洋垃圾、珊瑚礁、自然岸线、滨海湿地、海洋生物多样性等多方面的保护与治理作出重要指示。因此,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海洋环境保护法》作出重大修改,对其中一些不能适应形势需要的重大制度进行完善。

是持续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建设美丽中国的迫切需要。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一是我国海洋环境污染和生态退化等问题突出;二是海洋生态灾害多发;三是海洋环境风险持续加大;四是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不足。为此,全国人大代表多次提出修改议案,其中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累计有154人次的全国人大代表先后提出5件关于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议案。再次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应当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把建设美丽中国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补齐海洋环境保护领域的制度短板,及时有效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的海洋环境问题,以法治力量守护“碧海蓝天、洁净沙滩”。

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2018年2月召开的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出全面设计和部署,其中对海洋环境保护相关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亦作出调整和优化。根据新的使命任务、战略安排、工作需要,有必要继续推进海洋环境保护机构改革,使之更好适应海洋环境保护事业发展需要。因此,再次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既是贯彻落实海洋环境保护机构改革的需要,也是厘清海洋环境保护各方主体的责任,进而以法律形式巩固体制改革成果,为实现海洋环境保护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二、《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再次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本次修订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走依海富国、依海强国、人海和谐、合作共赢的发展道路”。

再次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法律化、制度化的原则,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海洋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本次修订中予以巩固;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立足海洋环境保护工作需要,重点对2018年《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中涉及的问题予以回应;三是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将实践中成熟的海洋环境保护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并为正在探索的制度预留空间;四是坚持做好与相关法律衔接的原则,聚焦海洋环境保护的重点和特殊问题,着重做好与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衔接。

三、《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的简要过程

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之前的简要过程如下。一为建议的提出。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后提出尽快启动《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改程序;二为制定立法计划。2022年将《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改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并成立工作专班;三为形成修订草案。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召开第三十八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修订草案,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的简要过程如下。一为初次审议。2022年12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初次审议《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洪尧作了说明,会议对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二为二次审议。2023年6月26日,《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该草案的第二次审议。三为三次审议。2023年10月2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三审稿进行分组审议。2023年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文章来源:节选自《2023年<海洋环境保护法>的主要修改和内容解读》,原刊于《太环境保护》2023年第21期

作者:孙佑海,系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天津大学讲席教授、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生态环境部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咨询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