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战略的理论源远流长。现有研究路径大体可分为三类:其一,现实主义视角,聚焦于军力对比、地缘政治和权力平衡的变迁,强调海上力量对比变化带来的结构性压力;其二,自由主义与国际法视角,侧重于围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等国际规范的法律解释与合规性辩论;其三,建构主义视角,关注身份认同、战略文化和话语叙事如何塑造国家间的政策偏好与互动模式。这三种路径各有洞见,但往往将物质、规范、话语三个层面割裂开来,未能有效揭示它们之间相互关联的动态特征。因此,本文借鉴场域理论的分析思路,构建由物质场域、规范场域与话语场域组成的多维度框架。本文的场域概念可追溯至布迪厄,并借鉴其场域理论,将场域理解为大国战略竞争中不同类型权力资源得以生成、运作与转化的结构化空间,并聚焦物质能力、规范合法性与话语权力。
一、物质场域:海权思想的现实逻辑
物质场域是最直观、最被现实主义理论所强调的竞争维度。这里的核心资本是物质实力, 具体体现为海军规模(如航母、驱逐舰、潜艇 数量)、武器技术(如高超音速导弹、电磁炮)、 后勤保障能力(如海外基地、补给舰)以及海洋态势感知能力(如卫星、雷达、水下监听网络)等。这一场域的逻辑遵循着进攻性现实主义者米尔斯海默所描述的权力政治悲剧:无政府状态下的国家,为了生存,必须最大限度地攫取权力,而广阔的海洋正是投射力量、保障 贸易、实现霸权的终极舞台。
在这一场域中,中美两国的地位和目标截然不同。
美国作为全球海洋的守成者,其物质力量的配置是全球性的,旨在维持对全球海域的控制,确保其军队和商业力量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机动,这是马汉海权思想的当代体现。马汉在其经典著作《海权对历史的影响》中明确指出,通过建立一支无可匹敌的海军,获得对海洋,特别是关键海上交通线的绝对控制(即制海权),是保障国家商业繁荣、实现全球影响力的根本路径。美国的全球战略正是这一逻辑 的延续:其遍布全球的军事基地网络、对关键海峡水道的控制、强大的航母战斗群以及频繁 实施的“航行自由行动”(FONOP),无不体现 了其维护全球海域主导地位、确保其军事力量可以无障碍地投射到世界任何角落的战略意图。美国国防部发布的战略文件中,反复强调维持水面与水下的绝对主导地位,并将深海视为力 量投送的关键区域。
中国的物质力量近年来快速增长。与美国不同,中国的海上力量建设在迄今更具区域性特征,其目标是确保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保障海外利益,特别是海上生命线的安全,其战略思想更接近于科贝特的观点。作为英国海权理论的代表人物,科贝特对马汉的绝对“制海权”概念提出了修正。他认为,海权战略的最终目的是为陆地上的国家整体战略服务;制海权是相对的、有争议的,而非绝对的;保护海上交通线的畅通是海军的首要任务,但这并 不一定需要通过大规模舰队决战来实现。科贝特的思想强调有限战争、间接战略以及海陆联 动。科贝特的思想为理解中国当代海洋战略提供了理论透镜。中国的“反介入/区域拒止” 能力建设,目标并非在全球范围内与美国海军争夺霸权,而是在与其利益攸关的近海区域建立非对称优势,阻止或增加外部军事干预的成本与风险,这体现了科贝特式的“存在舰队” 与“区域控制”的思想。同时,“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通过经济合作、港口建设与互联互通,以保障中国的海上生命线安全,这与科贝特强调保护海上交通线的思想一脉相承,是一种间接的、非军事优先的战略布局。因此,中国的战略不是寻求马汉式的全球海上公域秩序控制,而是在特定区域内确保自身安全与发展,在物质场域上围绕全球公域控制能力与区域拒止能力开展非对称竞争,从而服务于国家复兴的整体目标。
二、规范场域:规则与国际法的策略性诠释
如果说物质场域是关于“能做什么”,那么规范场域就是关于“能被允许做什么”。规范场域的资本是合法性,其核心是围绕国际法、规则和准则的解释权与制定权的斗争。自由制度主义认为,国际规范能够约束国家行为,促进合作。然而,在大国竞争的背景下,规范本身也成为博弈的对象。建构主义认为,规范不仅是约束国家行为的外部铁律,更是国家能动地用来赋予自身行为合法性、同时削弱竞争对手行为合法性的宝贵战略资源。
在海上竞争中,规范博弈的关键文本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竞争的焦点首先体现在双方对“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截然不同的叙事上。美国将自身定位为该秩序的捍卫者,并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奉为基石——尽管其自身至今仍未批准该公约。美国试图将其 对航行与飞越自由的解释,即军用舰机在专属经济区等海域享有与公海几乎同等的自由,塑造为普适性规范。其“航行自由行动”在话语上被包装为中立执法,以此争取规范场域的解释优势。中国对相关叙事提出质疑,认为美国所谓的“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并非公认的国际法,而是服务其霸权地位的工具,在实践中充满双重标准。中国指出,美国在实践中奉行双重标准,选择性地适用国际法,例如其生造的、在国际法中并不存在的“国际水域”概念,就是为了给其在中国专属经济区等管辖海域的军事侦察活动提供借口。中国的立场坚守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等传统国际法原则,并强调历史性权利在海洋划界中的重要性,主张对海洋法的解释应充分尊重沿海各国的正当安全关切,而非服务于少数海洋强国的军事便利。中国的策略是在规范场域中寻求“差异化嵌入”:一方面,中国签署并批准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强调自身是现有国际海洋秩序的遵守者;另一方面,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条款提出更侧重沿海国安全关切的解释。中国的核心诉求,是将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下的主权原则更深地嵌入到海洋秩序之中,以此抵御美国所倡导的功能性的公域观念。
这种宏观层面的对立在多个具体议题上集中体现:一是专属经济区内军事活动的自由与限制,美方主张军用舰机在区内享有近似公海的行动自由,这一立场与广大沿海国家的普遍关切存在明显分歧,中国与多数国家一样,强调此类高强度行动损害沿海国安全关切。二是外国军舰的无害通过制度,中国要求外国军舰进入中国领海须事先获得批准,而美国认为这不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并以此为借口频繁派遣军舰闯入中国西沙群岛等岛屿的领海。三是历史性权利的法律地位,中国主张其在南海等海域的历史实践活动,已经形成了为国际法所承认的历史性权利,这是“断续线”主张的法理基础之一,而美国试图以 2016 年“南海仲裁案”的非法裁决为工具,从根本上否定中国的历史性权利主张。最终,在规范场域,双方都努力将自身塑造为国际法的维护者,同时将对方描绘为破坏者。这使规范场域演变为高度法律化的竞争空间,其胜负直接关系到谁能占据话语场域的道德与法理制高点,从而为自身行为赋予合法性,并削弱对方行为的合法性。
三、话语场域:安全化与合法性叙事构建
话语场域是连接物质与规范的桥梁,也是竞争最激烈的维度。这里的核心资本是话语权,即通过语言、叙事和框架来定义现实、塑造认知、并最终影响他者行为的能力。正如建构主义学者所言,物质世界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观念和话语被赋予意义的。一艘军舰的航行既可被叙述为例行通过,也可被界定为挑衅威慑,差异来自话语建构。在这一场域,后结构主义话语理论和哥本哈根学派的“安全化”理论为我们提供了有力的分析工具。后结构主义话语理论强调,话语不是对现实的被动反映,而会主动塑造现实。通过界定何为正常、何为威胁、何为正义,话语能够划分敌我,并为军事动员、联盟整合、制裁等政策工具的使用提供合法性理由。哥本哈根学派的“安全化”理论认为,政治行为体通过威胁叙事把某一议题提升为关乎生存的安全问题,从而为非常规政策工具的使用提供正当性。在大国竞争中,安全化不仅塑造受众认知,还会推动规则解释收紧并为行动授权。本文在实证分析中主要以威胁指称、对抗性标签以及秩序稳定破坏的叙事结构来识别安全化强度及其变化,并重点考察安全化在话语向规范转化中的政策功能。
美国的话语策略,是一种典型的“安全化” 实践。当一个行为体成功地将诸如中国的海洋活动等议题描绘成针对某个指涉对象(如“基于规则的秩序”)的生存性威胁,并为社会大众所接受时,该议题就被安全化了。一旦安全化成功,其后果是该议题被移出正常的政治辩论范畴,行为体便可以名正言顺地采取超越正常政治程序的非常规措施。纵观美国近年来的 “印太战略”等官方文件,其话语逻辑正是如此:系统性地将中国的岛礁建设、海警正常执法、渔业活动等,从普通的海洋管辖行为,建构成对航行自由、全球供应链安全乃至地区和平稳定的“威胁”。这种话语策略的根本目的,在于为其在印太地区加强前沿军事部署、拉拢盟友构建排他性安全小集团(如AUKUS、美日印澳四边机制)提供正当性理由,从而动员内外资源,服务其遏制中国的大战略。通过成功地将中国“安全化”,美国不仅为其在亚太地区加强军事部署和联盟体系提供了道义支持,还有效地压制了对中国崛起的客观、理性认知。
中国的话语策略,则是一种主动的“合法性对冲”:通过构建一套内在逻辑自洽、道义感召力强的替代性叙事,以此消解和对冲美国的 “安全化”攻势,而不只是简单地对美国的指责进行被动辩解。“合法性对冲”是本文提出的分析性概念,指国家在面对外部安全化压力与规则固化尝试时,通过强化自身在规范与话语层面的正当性基础,以降低物质能力运用的政治与外交成本,从而维持战略回旋空间。本文所指的合法性,综合体现为国际法原则、历史性权利叙事以及国际社会可接受性三者的交叠结果;“对冲”亦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制衡或规避,其目标并不旨在直接削弱对手能力,而是在不正面冲突的情况下,对冲外部叙事压力所带来的规范风险。这套策略主要包含三个层面:其一,锚定核心规范,强调主权与领土完整等基本原则是任何国家都不能逾越的底线;其二,诉诸历史正义与法理连续性,通过援引历史文献和考古证据,论证中国对南海诸岛“最早发现、最早命名、最早开发利用、最早进行行政管辖”的历史事实,为其主张提供历史正当性;其三,提供包容性愿景。中国提出“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倡导共谋海洋发展合作,主张通过对话协商解决争端,通过合作共赢实现共同发展。这一话语超越了零和博弈的权力政治逻辑,为各国提供了另一种不同于阵营对抗的选择。
四、场域的功能分工和转化机制
在本文的分析框架中,物质、规范、话语不是彼此独立、地位对等的维度,它们构成了一个具有方向性与层级性的权力转化系统。物质场域主要决定行动能力的上限,规范场域界定何种行动被视为正当,而话语场域则在二者之间发挥中介作用,将物质行动转译为规范主张,或将规范原则动员为现实政策支持。
话语对规范场域的影响,主要通过“安全化”与“合法化”两类机制实现。当某一行为被持续描述为威胁或违规时,话语不仅塑造认知预期,还可能推动规则解释收紧。围绕航行自由、灰色地带等关键词的威胁叙事,往往以维护秩序的名义重新界定何为合规,从而把话语优势转化为规则解释优势。规范场域对物质资源分配与行动授权具有直接影响。一旦某种规则解释获得更广泛认同,军事部署与同盟协调更容易获得合法性支持;反之,规范合法性不足会显著提高行动成本。因而,主权原则、国际法理与历史权利等规范论证,常被用来为行动提供正当性支点,并对冲外部叙事压力。物质场域对话语与规范的影响不会自动发生,而需通过叙事加工与制度嵌入方可实现。单纯的物质存在若无法被有效话语化,往往难以转化为稳定的规范优势。因此,物质并不天然强于话语或规范,其影响力取决于是否成功嵌入后两者。
五、场域联动:非对称战略的核心机制
为刻画场域之间联动的方向性,本文引入 “浪潮”与“锚链”的意象。如前文所述,在象 征意义上,“浪潮”对应物质力量的动态扩张与外溢,“锚链”对应规范与话语资源的稳定、约束与锁定功能。但在分析层面,这一意象既可用于描述力量结构,也可用于描述行动路径,两者不必在同一主体上重合。因此,文中的 “浪潮”与“锚链”有两层含义:第一层是象征意义的指向,第二层则描述转化方向:一条路径以行动为起点,通过叙事加工把行动上升为秩序问题,进而推动规则解释收紧;另一条路径以合法性为起点,通过稳定叙事降低行动摩擦,并在此基础上推进能力建设。
1.美国的“浪潮型链路”
从战略意义上看,美国的行动路径体现为典型的“浪潮型链路”:以其全球部署的军事力量与海上存在为起点,通过物质力量的持续推进制造议题与压力,将区域争端提升为安全化叙事,进而将既有的海洋秩序规范锁定为国际社会必须遵循的锚固规则。物质是美国战略杠杆,话语是放大器,规范是最终要锁定的目标。
作为守成的海洋霸权,美国在海上竞争中的战略起点,是其长期积累的物质存量优势,包括全球海军部署能力、同盟体系以及对关键海上通道的持续存在。马汉以来的海权思想强调对海上交通线与全球公域的控制,在这一逻辑下,单纯维持物质优势并不足以确保霸权稳定,其关键在于防止竞争者通过改变规则解释来侵蚀既有秩序。因此,美国倾向于将潜在的挑战者行为纳入安全化框架,通过话语将其界定为对航行自由、国际秩序乃至地区稳定的威胁。安全化在此并不构成目的本身,而是一个中介机制:它将物质对峙转化为规范问题,为后续的规则固化提供正当性基础。通过持续的安全化叙事,美国试图将自身对海洋规则的解释锚定为唯一合法版本,使其军事存在与行动方式常态化、制度化,并最终固化为国际社会默认接受的规范。这一过程的目标并不是要在冲突中取胜,而是维护对全球海域的长期主导权。因此,“浪潮型链路”的关键不只是行动本身,而是行动与规则叙事的捆绑方式。
这一战略逻辑在南海的实践中表现得淋漓尽致。以2021年9月8日美国海军“本福德” 号(USS Benfold,DDG 65)驱逐舰在中国南沙群岛美济礁邻近海域的行动为例,首先,在物质场域,美军舰艇驶入美济礁12海里范围内,此举是一种精心设计的法律表演,目的在于制造一个可供话语机器加工的原材料。紧接着,在话语场域,美国第七舰队迅速发布声明,精准地将此次军事行动包装成一个法律和规范问题,宣称“本福德”号通过在美济礁12海里内进行正常行动,表明了根据国际法,像美济礁这样在自然状态下于高潮时没入水中的低潮高地,无权拥有领海。这套话语将一个主权争议问题,巧妙地转化为一个关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技术性条款的解释问题,试图占据法律和道义的制高点。最终,在规范场域,此类行动和话语的反复叠加,通过一次次冲闯并发布相似声明,美国试图在国际社会中塑造一 种事实标准:即只有美国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解释才是权威的,而中国基于历史权利的主张则是过分的声索,不符合国际法。这种做法的本质,是通过持续的物质挑战和话语建构,侵蚀中国声索的合法性基础,并最终固化一个由美国主导解释的海洋规范秩序。
为了进一步强化其话语的合法性和普遍性,美国不仅仅依赖自身的力量,更致力于将其盟友体系整合进这一战略链条中,从而将单边行动包装成多边共识。例如2025年9月12日,美国“希金斯”号(USS Higgins)驱逐舰与英国“里士满”号(HMS Richmond)护卫舰联合穿越台湾海峡,便是一个典型案例。双舰联合穿越的行为本身,就传递了一个远比单舰行动更强烈的信号。它不再仅仅是美国的单方面行动,而被塑造成了国际社会对台海航行自由的共同关切。这种联合行动的表演性极强,其主要观众不仅仅是中国,更是针对全球其他国家,尤其是美国的盟友和伙伴。在话语层面,这种多边行动极大地增强了美国叙事的说服力,美国可以借此声称其所捍卫的不是狭隘的本国利益,而是“自由开放的印太地区”这一普适原则,以及为所有国家所共享的航行和飞越自由,将盟友的存在作为其“基于规则的秩序”合法性的证明。在规范层面,这种策略旨在构建一个排他性的规范联盟。通过拉拢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参与其在南海和台海的军事行动,美国试图营造一种氛围:遵守美国所定义的规则,就是站在国际社会的一边。
2.中国的“锚链型链路”
中国的战略路径呈现出与美国相反的出发点,即以规范合法性和历史叙事作为其海上战略的“锚链”基础。主权原则、历史性权利、和平发展叙事等构成其战略的合法性原点,使不断增长的物质能力拥有稳定的支点。与美国不同,中国在海上竞争中的结构性处境决定了其无法以物质优势作为战略起点。在近海环境中直接展开对等的物质对抗,不仅成本高昂,也极易落入对方所主导的安全化与规范框架之中。因此,中国的战略逻辑必然采取一条反向路径,这一逻辑的起点在于规范合法性,尤其是主权原则与历史性权利。在“锚链型链路” 中,行为体首先强调主权、国际法理与历史连续性等锚点,以此划定争议的合法性边界。随后在话语层面维持一致的叙事结构,通过反复界定问题属性来降低对手安全化叙事的议题设置效应,并把争论拉回到规则解释与正当性评判。物质行动在此更像对上述锚点的支撑性展示,其目的在于强化维权的正当性表达并维持回旋空间,而不是单纯依赖行动迫使对手接受新的规则。这类链路更强调把对抗降格为可争辩的规则争论,以延缓对方将议题安全化的速度。
面对美国在美济礁所谓的“航行自由行动”,中国的应对策略充分体现了“锚链”逻辑。中国并没有陷入美国设置的关于“低潮高地”法律地位的技术性辩论中,因为进入这一辩论框架本身就意味着默认了美国有权单方面裁定该议题,中国的反制始于规范和话语场域。中国外交部和国防部的回应,无一例外地首先重申一个核心立场:中国对包括美济礁在内的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这是一个基础性、原则性的规范主张。基于这一“锚链”,中方将美舰的行为定义为“未经中国政府允许,非法进入中国领海”,是严重的挑衅行径,直接否定了美方行动的合法性。这种策略旨在从根本上解构美方行动的合法性前提,实现了话语斗争中的釜底抽薪。在这一合法性话语的支撑下,中国的物质应对便获得了正当性。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部战区随即宣布,其组织海空兵力对美舰“全程跟踪监视、查证识别,并予以警告驱离”,这一行动被清晰地描述为捍卫国家主权和安全的防御性措施。通过这种方式,中国将物质层面的交锋牢牢地锚定在自身构建的合法性叙事框架内,有效对冲了美方的话语攻势。
两类链路在彼此作用中互相影响、形成反馈。美国的安全化话语为其军事行动提供了理由,而这些军事行动又被其话语体系用来证实最初的安全化论断是正确的,从而构成一个自 “自我实现的预言”反馈回路。中国的“合法性对冲”话语则旨在破解这个循环,通过釜底抽薪,将博弈的焦点从行为的威胁性转移到行为的合法性上,试图瓦解美国安全化话语的规范基础。在这场长期的博弈中,中国的话语策略展现出更强的韧性。因为它根植于现代民族国家的建构基础和历史记忆,具有高度的内生性和稳定性,在国内能够形成强大的政治共识。相比之下,美国话语策略则是外生性的,其内涵模糊,且需要不断地进行盟友协调和话语维护才能成立。一旦盟友出现分歧或其自身实力相对下降,这套叙事的说服力便会大打折扣。两种链路相互交织,并在互动中相互强化。美国的安全化叙事不断压缩中国的行动空间,反过来促使中国进一步强化规范合法性与话语锚定;而中国对主权与历史正义的坚持,又不断挑战美国所试图固化的规则解释权。这种互动是由非对称战略逻辑所结构性生成的结果,而不只是简单的误判或沟通失败。在这一过程中,物质、规范与话语三大场域持续联动,从而导致安全困境与话语脱钩成为竞争的内生结果。
文章来源:节选自《浪潮与锚链:中美海上竞争的战略场域与话语分野》,原刊于《太平洋学报》2026年第2期,转载请注明原出处、作者信息及由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编排
作者:梁昊光,中国科学院中国现代化研究中心主任,二级教授;秦清华,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与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博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