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4日,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和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于2016年联合设立的重大项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若干制度评价与完善研究”结题评审会议在武汉大学顺利召开。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理事长王飞、中央外办海权局副局长梁金哲、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副理事长王斌、上海社会科学院中国海洋战略研究中心主任金永明、南京大学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冯梁、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国际合作部处长张晟、广东金融学院法学院院长张长龙、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周江教授作为专家出席会议。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高艳主持会议。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建立和维护全球海洋秩序的基石,在维持世界和平稳定,平衡各沿海国的海洋利益、解决国际海洋争端、规范海洋开发利用活动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公约》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一方面在于其妥协性、模糊性的内在缺陷引发诸多海洋法争议,甚至导致国际海洋争端的发生,其权威性不断受到挑战;另一方面,随着时代发展,人类海洋开发利用活动的不断丰富,海洋可持续发展、全球海洋治理等新理念、新议题不断涌现,《公约》的时代滞后性也日益凸显。所以,国际海洋秩序的进步以及海洋的可持续发展利用对进一步完善《公约》提出了客观需要。然而,《公约》是国际海洋法体系最重要的法律渊源,其修订工作一旦正式启动,势必成为各沿海国家争夺制度性海洋权利,提升国际海洋事务话语权的重要抓手。作为海洋大国,我国亟需在相关方面未雨绸缪、抢占先机。本项目的设立旨在对《公约》相关制度进行系统性的梳理,对我国参与“公约”的相关实践进行总结与评价,并对《公约》的修订和完善开展预研工作,做好相应的法律知识储备,以便在《公约》修订工作中提出照顾各国利益关切、符合我国合法利益诉求、切实推进海洋可持续发展的中国方案,提升参与国际海洋治理话语权,树立我国负责任的海洋大国形象。
会上,项目负责人武汉大学珞珈杰出学者、二级教授杨泽伟代表项目组对项目的研究情况作全面汇报。评审专家认真审阅了项目的相关研究材料,并对有关问题进行提问。大家对项目研究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该项目系统研究了《公约》存在的主要缺陷,总结了典型海洋大国的海洋法实践经验与启示,全面分析了我国参与《公约》的相关实践,深入探讨了《公约》修改完善的路径,并从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的战略需求出发,提出我国针对《公约》修改完善的主张和方案。项目研究成果对提升我国参与国际海洋治理话语权具有重要意义。项目顺利通过结题验收。
撰稿人: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