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新民: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国际法的发展

发布者:陶晓玲发布时间:2018-07-16

“法者,治之端也。”国际法是捍卫国家主权、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重要保障。中国始终是国际法治的维护者和建设者。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逐渐融入国际秩序,日益走近世界舞台的中央,积极践行国际法。当前,中国的国际法实践进入更加积极有为的新阶段。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要推动构建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包括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美丽清洁的世界。“两个构建”是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总目标,已多次写入联合国文件,受到国际社会高度评价和热烈关注。今天,我着重从国际法角度谈谈对这一重要理念的看法。

首先,“两个构建”不仅是中国的外交政策,也是中国的国际法治观。“两个构建”着眼于共赢,核心是追求共同利益。它是对传统零和博弈国际关系理论的否定,体现了中国的国际秩序观,也是中国对国际法理论的开拓与创新。“两个构建”并不是要推翻旧秩序、建立新秩序,而是对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核心的中国外交政策和国际法政策立场的继承与发展。

其次,“两个构建”深深植根于共同利益,具有充分的国际法依据。维护共同利益是国际法赖于存在的基础和价值取向,国际法既维护基于互惠对等的国家间共同利益,也维护超越国家利益的国际社会整体利益或全人类利益。“两个构建”分别体现了维护国家间共同利益和国际社会整体利益或全人类利益,深刻反映了中国外交的利益观和价值观。

第三,“两个构建”是对《联合国宪章》所体现的共同利益的继承和发展。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是在《宪章》所体现的主权、平等、正义、合作理念的基础上实现共赢。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涵盖了《宪章》规定的国际和平与安全利益、现行国际法所确认的各国在国际公域和环境领域的共同利益以及在发展和文化领域的国际社会整体利益。“两个构建”契合了国际法的发展大势,代表了国际法的进一步发展方向。

“两个构建”是中国外交和中国国际法实践的崇高目标,也应该成为世界各国共同的目标。这其中,也有各国国际法工作者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今天,看到世界各国这么多青年才俊有志于投身国际法,我感到由衷高兴。希望大家抓住机会,交流思想,碰撞火花,学有所成,学有所为,为国际法的传播与发展,为世界和平、安全与稳定,为人类美好的前途命运作出贡献。

文章来源: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作者:外交部条法司副司长马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