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综合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及政策建议

发布者:陶晓玲发布时间:2018-10-30

“一带一路”建设事关我国长远发展战略,但沿线国家和地区基本都面临着严峻的自然灾害风险挑战。目前,各界对“一带一路”建设中面临的自然灾害风险水平尚未形成全面、科学、系统的认识。本文通过综合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对“一带一路”沿线的61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综合灾害风险排名,发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综合自然灾害死亡人口、影响人口、GDP损失率年期望明显高于全球。综合自然风险评估相关结论,本文建议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自然灾害状况开展全面的摸底调查,系统开展自然灾害风险评估;规划和建设“一带一路”沿线地区重大自然灾害监测系统和预警体系,统一和集成现有各国的灾害治理技术、标准和规范;大力提升沿线国家和地区防灾减灾综合能力;同时,加强沟通,在互相尊重的条件下开展恰当的防灾减灾互助。

一、引言

“一带一路”倡议聚焦国内、国外两个大局,涵盖沿线亚非欧100多个国家、地区以及国际组织,承载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期望。自然灾害是影响和制约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开展“一带一路”建设,必须对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自然灾害情况有一清晰认识。本文结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自然灾害历史灾情,评估了沿线主要国家和地区的自然灾害风险状况,并进一步提出了政策建议。 

二、“一带一路”灾害风险评估的现实需求和重要意义

第一,“一带一路”灾害风险评估是国家战略需求。“一带一路”倡议作为中国率先提出的宏大发展构想,在总体框架之下各方面都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和细化。其中,目前对沿线国家自然灾害风险的关注还很不够,没有形成全面科学系统的认识,对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自然灾害情还很不了解,不利于防灾减灾工作的开展。党中央、国务院对自然灾害防御十分重视,近年来多次就相关方面做出重要部署。2016年8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提出要“切实推进‘一带一路’安全保障”。防范自然灾害风险是构建“一带一路”安全保障的重要内容,对“一带一路”建设意义重大。此外,针对国内严重自然灾害,党中央、国务院于2016年12月先后下发了《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要求推动综合减灾,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综合能力。显然,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和党中央、国务院文件精神,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综合自然灾害风险进行综合研究和评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一带一路”建设应重视自然灾害风险。“一带一路”建设贯穿亚、欧、非三大洲,沿线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自然环境差异很大,跨越高寒、高陡、高地震烈度区及太平洋和印度洋季风区,孕灾环境脆弱、灾害影响因素多样、成灾机理复杂。“一带一路”建设涉及大量基础设施和交通、通信、能源等重大工程项目,初步估算仅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投资需求就高达8万亿美元,未来10年中国在“一带一路”的投资总额预计高达1.6万亿美元。大量的境外投资与交通、通信、能源等重大工程将受自然灾害影响严重,面临巨大的灾害风险,严重威胁域内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和我国境外投资安全。据EM-DAT灾害数据库记录(如表1所示),1990-2010年全球发生7200余次自然灾害,而“一带一路”地区就发生了3003次,其中有2333次与气象相关,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损失。因此,科学认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自然灾害风险,科学防范自然灾害,是保障我国境外投资与建设工程安全的必然要求。

表1 1990-2010年“一带一路”地区自然灾害灾情

第三,防灾减灾是“一带一路”民心相通的重要切入点。 “一带一路”沿线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社会政治环境复杂、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综合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比较弱,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事件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缓慢、民生艰难、甚至政局不稳的重要原因。防灾减灾救灾是沿线国家共同面对的重大民生问题,是各国间的“最大公约数”之一,也是各国取得共识的重要基础之一[12]。科学防灾减灾救灾,既可保障我国境外投资与工程的安全,又可促进沿线国家和地区可持续发展,赢得沿线国家民心,是“一带一路”民心相通的重要切入点。

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综合自然灾害风险预估及意义

为提高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综合自然灾害风险评估的全面性和科学性,本文首先依据《世界自然灾害风险图集》中地震、滑坡、火山、洪水、风暴潮、台风、沙尘暴、干旱、热害、冷害、野火等11种自然灾害灾种的致灾因子强度,建立了年期望综合致灾因子强度指数,利用该指数表达各致灾因子的危险度。其次,为了定量评价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自然灾害风险,本文建立了基于自然因素(致灾因子强度指数)及人文因素(灾害应对能力)的综合自然灾害脆弱性模型,特别关注了沿线国家地区因自然灾害死亡人口、GDP损失两大影响因素,实现了对致灾强度和抗灾能力的综合考虑,使灾害风险评估的模型和结论更具科学性。

根据上述评估模型的思路,本文对“一带一路”沿线的61个国家和地区的综合灾害风险进行了评估和排名,排名前20名的国家和地区如图1所示,基本结论如下:

图1 “一带一路”地区综合自然灾害年期望死亡人口率、影响人口率、GDP损失率排名(前20名)

第一,评估结果表明“一带一路”沿线地区是全球自然灾害高风险区。基于上述致灾因子强度和脆弱性模型得到“一带一路”沿线的死亡人口率、影响人口率及GDP损失率。结果表明(如表2所示):“一带一路”沿线覆盖了全球强频发的地震带、多种地表灾害的高发区,相关风险指标明显高于全球平均风险;“一带一路”沿线区域包括地震、滑坡、火山、洪水、风暴潮、台风、沙尘暴、干旱、热害、冷害、野火等11种自然灾害在内的综合自然灾害死亡人口、影响人口、GDP损失率年期望明显高于全球;台风、洪水、风暴潮、沙尘暴、干旱、热害、冷害、野火等综合气象灾害年期望也明显高于全球。

表2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全球综合自然灾害、综合气象灾害分布情况对比

第二,中国及周边国家和地区综合自然灾害风险水平在“一带一路”区域中排名靠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综合自然灾害风险排名如附表及图1所示。在排名涉及到的61个国家和地区中,中国综合自然灾害年期望死亡人口率暂居第15位(3.27人/百万人·年),中国周边的菲律宾(25.02人/百万人•年)、孟加拉国(22.81人/百万人•年)、越南(15.73人/百万人•年)分别排在前三位。中国综合自然灾害年期望受影响人口率暂居第10位(1378人/十万人·年),中国周边的菲律宾(6079人/十万人·年)、孟加拉国(5430人/十万人·年)、越南(3615人/十万人·年)排在前三位。中国综合自然灾害年期望GDP损失率暂居第20位(1.01%/年),中国周边的老挝(2.45%/年)、缅甸(2.34%/年)、吉尔吉斯斯坦(1.96%/年)排在前三位。

第三,严峻的自然灾害风险将对“一带一路”区域内未来重大工程建设安全产生重大影响。“一带一路”沿线山地灾害类型多样,沿线山系年轻,降雨丰沛和冰雪消融,地形落差大和坡度陡,是山地灾害集中区和高风险区。气候变化背景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度和强度趋于增加,升温导致的冰雪消融会增大滑坡、泥石流和冰湖溃决风险;加之强地震趋于活跃,集中高强度激发山地灾害的概率增大;此外,大规模工程建设也很可能会改变当地原有孕灾环境并诱发灾害。“一带一路”北部地区寒冷气候造成的地基土层反复冻融变形过程,对高速铁(公)路的施工、运营危害严重。中亚地区由于气候干旱和土壤荒漠化,面临广泛分布的盐碱土、砾石戈壁、沙漠、流动沙丘等地质灾害,高铁和油气管线建设也面临强风,强降雨、大温差等气候灾害。对水电工程而言,气候恶劣、昼夜温差大、冻融交替循环,且饱受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影响,给水电工程的建设带来巨大的困难[13-15]。如果不进行有效防范,在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未来“一带一路”沿线的自然灾害风险、特别是重大工程自然灾害风险的提升趋势将会是大概率事件。

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综合自然灾害风险防范相关思考与建议

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可能存在的自然灾害风险,中国在大力推进沿线国家重要发展规划、重大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及时调整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对策。具体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对沿线国家和地区自然灾害状况开展全面的摸底调查。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孕灾背景和灾害数据库,建设信息共享服务的重大自然灾害风险数据库和服务平台,为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科学可靠的数据和信息。

二是系统开展沿线国家和地区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在充分掌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自然灾害孕灾背景、分布规律等要素的基础上,对现有和即将进行的重大规划和建设工程开展全面的灾害风险评估。开展跨越国界的防灾减灾基础研究工作,通过基础物理模型、模式的建立,以及地球内外动力过程演化与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演化过程的研究,探索“一路一带”区域重大自然灾害孕育发生机理,完善重大自然灾害综合防范的技术系统。

三是系统规划和建设“一带一路”沿线地区重大自然灾害监测系统,合理布局监测预警体系。统一规划并加强沿线各国的监测预警能力,完善和拓展我国境内的观测能力和物理建模能力,建立若干监测技术及其数据分析建模人才培训基地,提高区域性监测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提升“一带一路”沿线地区数据共享的能力。

四是统一和集成现有各国的灾害治理技术、标准和规范。“一带一路”沿线受自然灾害威胁的区域面积广阔,灾害点比较分散,亟需发展空-天-地立体、全天候的监测预警方法。建议通过系统的防灾减灾关键技术转移和示范项目建设带动,将我国成熟的防灾减灾技术移植、推广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既保障“一带一路”工程建设安全,也提升我国国际地位和影响力。

五是大力提升沿线地区防灾减灾综合能力。“一带一路”沿线大多数国家面临共同的区域自然灾害风险。尤其是在发生跨国巨灾时,以一国之力难以处置。因此,亟需在风险管理、治理方面,建立多国综合防灾减灾的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各国间的互相借鉴,提升沿线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比如,定期组织开展沿线国家综合防灾减灾培训和区域性灾害风险治理会议,定期开展跨国救灾演练,及时制定适合本区域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预案等。

六是加强沟通,在互相尊重的条件下开展恰当的防灾减灾互助。防灾减灾国际合作的特殊性在于,在特定情况下可能需要军事资源参与救援。这种特殊性增加了许多国家参与防灾减灾国际合作的顾虑。推进“一带一路”沿线防灾减灾国际合作,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各国之间的政治互信,尊重沿线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宗教信仰,强调防灾减灾的人道主义救援民事性质,规范各国在合作过程中遵守国际法,在尊重受灾国意愿的基础上开展各项工作。通过防灾减灾上的沟通互助,促进沿线国家和地区间的人文交流,实现“一带一路”心心相通。

文章来源:一带一路百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