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组织开展伏季休渔初期渔港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发布者:陶晓玲发布时间:2018-05-03

“五一”期间,全省各沿海渔港监督机构,严格贯彻落实《“中国渔政亮剑2018”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苏海管〔20184号)文件精神,开展了伏休初期执法专项检查。江苏渔港监督局吕四分局、盐城分局、连云港分局分别和各沿海市级渔港监督组成联合执法检查小组,进渔港、走渔村、访企业,对渔船在港安全、渔船伏季休渔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了检查。

在连云港,检查小组对青口渔港、海头渔港、连岛渔港内的渔船停泊情况进行了记录并拍照,与码头值班室人员进行了交谈,查看了渔船集中停靠点的宣传标语及消防栓等;在盐城,检查小组首先了解了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定人联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随后来到黄沙港中心渔港码头,对停港伏休渔船的值班情况、“三防”进行了检查;在南通,检查小组先后来到启东平顺、启东安顺渔业服务公司,对伏休期间公司组织化管理情况以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了解,工作人员介绍,伏休期间,公司按照“船进港、网入库、人上岸、证集中”的管理目标,积极发挥渔船服务组织的管理作用,公司所属渔船均已进入指定港区开始伏休,部分渔船开始进厂保养,同时,根据计划安排,公司正积极筹备伏休期间职务船员培训、安全宣传警示教育等工作。

通过此次检查发现,全省渔港休渔管理情况总体良好。各级渔港监督、渔船服务企业能够严格按照《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2018年海洋伏季休渔的通告》(〔20183号)精神,积极开展安全宣传,努力排除安全隐患,确保伏休渔区安全。

 文章来源: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