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代表委员对促进海洋环境改善的建议

发布者:陶晓玲发布时间:2019-03-11

近年来,保护海洋环境成了人们关注的重点问题。2019年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积极献言献策,为促进海洋环境的改善提出了很多建议意见。海洋网特别整理了部分代表委员的提案议案,一起来看看。

海关总署署长倪岳峰:坚决打击洋垃圾的走私

海关总署署长倪岳峰谈禁止洋垃圾入境,他说,一年来,海关总署坚决打击走私,强化对固体废物进口的监管。首先在打击走私方面,过去一年,我们实施的五轮强有力的专门针对固体废物的走私打击行动——“蓝天2018”,取得非常大的威慑效果。

倪岳峰介绍,为强化监管。海关在口岸上对固体废物进口实施了最严格的查验。在有大型集装箱检测设备现场,我们对所有的固体废物进口进行机检;没有大型集装箱检测设备现场,通过人工掏箱查验,实现百分之百的查验,去年固体废物进口下降的幅度是46.5%。

此外,海关还强化了源头监管和后续的稽查。2018年的机构改革,关检实现了融合,为我们境外实施固体废物装船前的检验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手段。去年通过装船前检验发现不合格的固体废物高达15万吨,有效拒这些洋垃圾于国门之外。同时,我们加强的后续稽查工作,发现有企业违法违规的,对他们的经营资质一律撤销。下一步,海关总署还将坚决打击洋垃圾的走私。

全国人大代表丁光宏:尽快加强对海洋污染物的监管

全国人大代表、民盟中央常委、复旦大学教授丁光宏呼吁,尽快加强对海洋污染物的监管,保护海洋环境。

“陆地污染和海洋污染不同,有些污水处理后已经符合陆地的环保标准,但如果排到海洋中,依旧会造成严重污染。”丁光宏用“急性中毒”和“慢性中毒”来比喻这种现象。他认为,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陆地和海洋环境不同,所以排污政策标准、水质监测项目标准限值不统一。

更让丁光宏感到忧虑的是目前向海洋排污行为难以监管。“根据国家海洋局初步调查结果,全国有9600个陆源入海污染源,这意味着我们国家1.8万公里海岸线上,平均不到2公里就有一个污染源。”丁光宏说,其中,入海排污口7500余个,类型复杂,但仅有419个是被监测的。“就算是被监测的这400多个排污口,这5年来达标率均低于55%,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质量绝大多数无法满足海洋功能区环境保护的要求。”

丁光宏建议,要尽快统一陆海排污标准,根据海洋环境功能区划和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决定排污口位置,“考虑到许多污染物来自陆地,应构建排污口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根据海域不同,确定不同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对超出部分进行预警。”

全国人大代表印萍:加强地质工作,支撑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

“海岸带开发强烈,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生态功能急剧衰退。严峻的形势迫切要求我们加强地质工作,支撑海岸带自然灾害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印萍呼吁。

印萍表示,海岸带、滨海湿地工作尚未形成完整的灾害地质和生态地质调查技术方法体系与监测格局,灾害和生态评价、预警预报和修复能力有待大幅提升,急需加强地球系统科学理念指导,注重调查、监测、评价和治理一体化工作。 

印萍建议,应聚焦海岸带高危区和重大隐患区,推进海岸带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其次,陆海统筹推进海岸带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提高调查评价精度,将海岸带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纳全国减灾行动计划总框架,建设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再其次,提高海岸带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为政府避险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同时,加快海岸带陆海一体地质灾害综合监测体系建设,优先构建河口、湾区地质灾害综合监测系统。此外,加快开展全国滨海湿地生态地质调查。最后,提升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技术支撑能力,统筹考虑地质灾害防治和相关生态保护修复。

全国人大代表沈满洪:推进杭州湾近岸海域污染防治

全国人大代表、宁波大学校长沈满洪建议,从国家层面推进杭州湾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找准原因。结合杭州湾近岸海域水质目标要求,他提出实施长江全流域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规范排放标准,尽快从源头实施管控。出台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强化排污许可证发放和管理,造纸、电镀、制革、制药等行业排放达到特别限值标准。巩固提升入海排口、入海河流整治成果,加快推进绿色港口创建,强化船舶污染源防治,持续推进船舶结构调整,协同推进船舶污染物接收、转移、处置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沈满洪还建议,要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和联系,实施资源和监测数据共享,破除信息孤岛。强化对陆源污染源执法监管,实现所有直排海污染源全部安装在线监控,坚决打击各类涉海违法行为。同时,建立和完善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和海洋环境损害赔偿机制并“双管齐下”,以经济手段激励海洋环境保护。

全国政协委员蒋和生:加快推进滨海湿地生态修复

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局长蒋和生今年提交了《关于加快推进滨海湿地生态修复的提案》。

蒋和生在提案中建议,要积极开展滨海湿地保护立法工作,国家层面尽快启动滨海湿地保护立法研究工作。研究内容应包括5个明确:一是明确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保护原则等。二是明确滨海湿地保护规划的编制、规划效力、规划落实、分级保护等内容。三是明确保护与修复要求,包括滨海湿地的生态红线制度、滨海湿地保护范围和方式、补偿规则等内容。四是明确监督管理要求,包括政府监管、环境影响评价、成效跟踪等内容。五是明确法律责任,包括对破坏湿地保护标志或者监测系统,擅自改变滨海湿地用途以及非法占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措施。

全国政协委员蒋兴伟:重视海洋开发与近岸环境治理

全国政协委员蒋兴伟表示,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目前对海洋资源的开发远远不够,尤其要重视对深海资源的开发。比如在远洋渔业方面,国际上通常采用配给制——你做得好,给的配额就高;做得不好,配额就低。

目前我国普遍推行的河长制已经取得很好的效果,哪段河流出了问题,就从哪段追究,大大加强了行政部门的责任力度。相比之下,我国有大小海湾60多个,例如北部湾、渤海湾、杭州湾等,随着围填海和近海工业快速发展,带来的污染问题愈演愈烈,这些海湾的水质与生态环境亟待治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绿色发展是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污染问题的根本之策。建议实行“湾长制”,并且将“湾长制”与“河长制”结合起来,以便有效治理我国区域性和近岸海洋的水质与生态环境。 

民建中央:实施“湾长制”推进海岸带治理 

民建中央拟报送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38件提案,其中包括《关于统筹陆海规划推进海岸带综合治理和发展的提案》。

《提案》介绍说,十九大报告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作出明确部署。民建中央成立专题调研组,就“统筹陆海规划推进海岸带综合治理和发展”问题赴福建省厦门市等地进行实地调研,与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了座谈和交流,在掌握了翔实素材的基础上,形成了调研报告,并得到中央领导批示。根据调研成果,提出此提案。

《提案》指出,当前海岸带的治理和发展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传统重陆轻海的观念和思维方式根深蒂固;二是海岸带开发处于相对低效无序状态,近海与流域污染比较重。为此,民建中央建议:转变观念,以海定陆,构建陆海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全面实施“三线一单”制度;实施“湾长制”,促进“陆海统筹”与“河海联动”;从源头抓起,治理农业面源污染。 

农工党中央:制定《国家碧海保护行动计划》 

2018年机构改革,海洋环境保护职能划归环境部,国家海洋局相关司局转为环境部海洋司。其所在总站原先就有海洋环境监测网,加上国家海洋局管理的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于去年底转隶环境部,海洋环境监测二家合一。 

农工党中央提案认为,上述改革为系统解决海洋生态环境问题建立了基础。为此,建议借鉴以往经验,着手制定《国家碧海保护行动计划》,即“海十条”。这无疑是效仿“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制定的海洋污染防治“十条”。农工党中央宣传联系人表示,这份提案是基于调研情况形成的。 

农工党中央提案还为“海十条”搭建了框架:严格陆海衔接的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建立咸淡水相衔接的水质标准评价体系,强化陆海污染联防联控,实施流域海域相统筹的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海洋倾废监督管理,严格防范突发海洋生态环境风险,推进滨海湿地修复,实施蓝色海湾综合治理,加强海岸带的保护和修复,完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体系。

九三学社中央:应加强我国海滩资源管控 

近日,九三学社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加强我国海滩资源管控的建议》的提案。 

提案指出,海滩具有旅游休闲、生态服务与防灾减灾等重要功能,是一种宝贵的天然资源。我国拥有1.8万公里的大陆海岸线,其中砂质岸线4978公里,然而由于长期以来缺乏有效监管,在开发利用中存在诸多问题,如海滩资源家底不清、海滩资源整合和有效利用不充分、陆海统筹的海岸空间管理不足、现行的《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未对海滩资源空间进行管控,无法实现精细化管理、海滩生态受损严重保护不力等。 

为此,九三学社中央提出,随着2018年自然资源部的成立,我国自然资源保护开发进入一个全新阶段,也为解决海滩管理的一系列问题提供了契机,要加强我国海滩资源管控。九三学社中央建议:系统开展海滩资源和生态调查与监测;科学规划海滩生态保护与资源开发;加强海滩资源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科学技术的支撑作用。

文章来源:海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