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洋救援保障体系建设的建议

发布者:陶晓玲发布时间:2019-03-11

成平曾任交通运输部安全总监,是十二届、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多年来,她倾力关注交通安全和海洋救援保障体系建设。

她指出,要加强救援队伍的相关职业保障,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需要建立相应的制度,提高高风险职业的荣誉感。

今年全国两会召开前的两个星期,记者联系全国政协委员、交通运输部原安全总监成平,她正在上海调研。“我今年依旧关注海洋救援保障体系的建设。”她说,调研中,她登上了目前国内功能最齐全的海事救援船“东海救101轮”和应急抢险打捞工程船“创力号”。据了解,仅去年一年,我国海上专业救捞队伍就救助了2200多名遇险人员、117艘遇险船舶,有力保障了海上交通运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海上救助体系诸多问题待解决

“随着国际合作、海洋强国建设的深入,我国海上救援服务国家战略、服务民生需求的应急任务更加艰巨。与新时代新要求相比,我国现行海上救援体系还有不小的差距。”成平说。她认为,我国海上救援体系存在协作机制不够健全、远洋救助船舶和深海搜寻装备不足、法律法规不健全、高级技术人才待遇低等问题。

成平介绍,现行的制度下,有船只或人员遇险,有关部门会就近调度专业力量、志愿队伍、附近商船等执行救援任务。除了专业力量以外,其他队伍都是义务救援的,没有法律强制性,而救援带来的经济损失甚至是生命财产损失是没有相应法律保护的。“靠着舍己为人的精神去救人是值得敬佩的,但也是亟须解决的问题,相关保障措施要跟上。”成平说。

高风险职业不能只讲奉献

“你知道吗,潜水员这个职业并不在国家职业名录里,这直接影响了相关职业保障。”成平说。在巴拿马籍油船“桑吉轮”事故中,中国的“四勇士”冒着生命危险潜入水下,找到了黑匣子。下水前,他们照了一张合影,做好了牺牲的准备。

说到这里,成平语速很慢,有点抑制不住感情。她说,这么多年关注这个问题,在履职调研中,看到海上救援队员在职业保障条件这么差的情况下,靠着对救助生命这份工作的认同和荣誉感走到现在,她深受感动。“有些队员因为参与救援任务落下了终身残疾,但是即使是服役于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的专业队员,也仅仅是事业单位员工,从事高风险职业造成伤残,也只享受普通工伤待遇。”成平介绍,队员们上商业保险都遭到拒绝,理由是他们从事的是高风险职业。

“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他们在救援行动中就是这么做的,但却没有相应的保障。”成平认为,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不能单纯要求从事高风险救援职业的人去奉献。

“组建应急管理部体现了国家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视,对救援救助工作的关注。”她认为,虽然海上救援工作由于其特殊性质,目前并不能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划为一体,但在职业保障上同样需要建立相应的制度,提高职业荣誉感。

加强合作提高综合救援能力

成平还指出,专业救援队伍单灾种的救援能力突出,但涉及跨灾种救援的时候,就需要多方合作。比如在“桑吉轮”的救援过程中,海上救援队伍在灭火方面并没有经验,但消防队员又不具备船上作业的能力。

因此,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合作,提高国家在各种救援任务中的综合能力。

此外,就目前的海上救援力量来说,对设备类型的要求很高。但目前内河的水上救援也需要靠这支海上救援队伍来完成。这就面临着设备不适用等问题。“装备等硬件设施需要进一步优化。”成平指出,看得出,国家在这方面也一直在加大投入。

“去年300米饱和潜水实验已经成功(编者注:饱和潜水是一种适用于大深度条件下,开展长时间作业的潜水方式,按照国际惯例,当潜水作业深度超过120米、时间超过1小时,一般都采用饱和潜水)。500米饱和潜水的研发明年有望出成果。这就说明国家层面也在逐步增加投入。”成平说。

文章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