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设2个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

发布者:陶晓玲发布时间:2019-04-15

近日,浙江省政府分别批复同意建立舟山市东部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和温州龙湾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

根据批复,舟山市东部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总面积16.89万公顷,其中重点保护区面积4.35万公顷;温州龙湾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总面积2294.82公顷,其中重点保护区面积733.54公顷。

浙江省政府在批复中要求,舟山市政府要按照海洋特别保护区有关规定,编制实施保护区总体规划,严格落实重点保护区保护制度,加强邻海基点及周边无人岛礁群相关资源的保护,禁止实施与保护无关的工程建设活动;加强适度利用区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管理,不得破坏海域和海岛的地质地貌、生态环境和资源,为加快推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积极作用。温州市政府要加强河口沙洲地形地貌、红树林湿地、鸟类、潮间带海洋生物资源的保护,禁止实施与保护无关的工程建设活动;加强适度利用区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管理,加强生态整治与修复,防止、减少和控制保护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遭受破坏。

文章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