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滨海湿地面积约为670万hm2,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同时具有海草床、红树林、滨海沼泽三大蓝碳生态系统的国家。其中,海草床面积超过2万hm2(未公开数据),广泛分布在全国沿海;红树林面积约2.5万hm2,分布于浙江以南海域;滨海沼泽面积约1.2万~3.4万hm2,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分布。我国海水养殖产量约占世界的70%以上。贝类、藻类养殖是我国产量最大的海水养殖对象,2015年我国的海水贝类养殖产量达到了1 358.4万吨,养殖面积152.6万hm2;大型藻类209.8万吨,养殖面积13万hm2,产量分别占我国海水养殖产量的73%和11.1%。
然而,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中国相继经历了四次大规模围填海浪潮,约219万hm2滩涂消失,导致红树林、海草床、滨海沼泽面积大幅缩小,近海环境恶化加剧了这一趋势。这不但导致年碳汇量相对较小,也造成埋藏碳重新释放回大气。与1950年相比,超过80%的海草床消失;我国红树林面积历史上曾达25万hm2,20世纪50年代为4.2万hm2,2013年仅为2.5万hm2;20世纪50年代,我国滨海沼泽面积曾达76.5万hm2,目前消失面积已超过50%。
近几年,中国政府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前所未有的高度,蓝碳在应对气候变化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也日益受到重视。蓝碳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划》等多份重要文件中得到部署(表1),“十三五”规划《纲要》也提出实施“南红北柳”生态工程。“发展蓝色碳汇”内容也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一次两年更新报告》,并于2017年1月12日提交《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
表1 蓝碳相关政策文件
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养护和恢复蓝碳生态系统,有效提升贝、藻类养殖碳汇规模是提高我国蓝碳碳汇能力的关键。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强调要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不少沿海地方已认识到健康的海岸带生态系统对于经济发展的正面作用,积极保护和恢复海岸带生态系统。与此同时,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基础设施投资逐步回落的情况下,沿海地方对通过围填海扩张城镇和工业建设的需求已大幅降低,为保护和恢复蓝碳生态系统创造了有利条件。以红树林为例,得益于政府采取了有效保护措施,与全球红树林呈下降趋势相比,2013年我国红树林约为2.5万hm2,比2001年增加了15%。但受认知水平所限,我国对海草床和滨海沼泽的保护还十分有限,这两类蓝碳生态系统基础科学研究、保护和恢复工作亟待加强。贝类、藻类养殖增汇途径主要包括增加养殖面积和提高单位养殖面积碳汇量两个方面。一方面,目前的海水养殖主要集中在水深20 m以浅的区域,-20~-40 m等深线之间的养殖活动几乎为空白,可通过研发深水养殖技术,拓展贝、藻类养殖空间和面积。另一方面,还可通过筛选适宜不同区域的高固碳率的养殖品种、改进养殖技术,发展多营养层次综合养殖模式,提高单位养殖面积的产量,进而提高碳汇量。此外,海洋牧场建设也是提高局部海域碳汇能力的重要途径。
习近平主席在出席巴黎气候变化大会时,做出“CO2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CO2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的承诺。作为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中国实现减排承诺需要在加大减排力度的同时探索新的途径。在国际社会日益重视蓝碳的今天,中国发展蓝碳不仅能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作出重要贡献,更对世界蓝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将蓝碳纳入全球气候治理体系的工作刚刚起步,需要大国积极推进。随着美国总统特朗普正式宣布退出《巴黎协定》,国际社会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方面对中国寄予更多期望。中国领导人在多个国际场合提出“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一带一路”愿景在全世界范围内得到积极回应。目前所处的国际环境和中国推动国际合作的意愿为中国推动世界蓝碳发展创造了条件。
蓝碳属于低敏感的环境和气候变化议题,有纳入国际气候变化治理体系的趋势,中国推动蓝碳国际合作将获得UNEP、FAO、IOC/UNESCO、IUCN、CI等政府间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广泛支持,并将极大提升我国在这些组织中的影响力。广大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小岛屿国家主要位于蓝碳生态系统集中分布,受气候变化影响严重的亚热带、热带区域;绝大部分发达国家是有蓝碳分布的沿海国家,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已深深根植于社会之中,中国推动国际蓝碳发展符合各国利益,也将得到广泛支持。
然而,中国在蓝碳方面也存在着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到目前为止,我国没有参与包括“蓝碳倡议”“国际蓝碳伙伴”等在内的国际蓝碳合作平台,缺乏与国际蓝碳科学界和相关国家交流的渠道,也正因为如此我国科学家提出的渔业碳汇、微型生物碳泵等对国际蓝碳科学和政策的影响力有待提升。与澳大利亚、美国、沙特阿拉伯和欧盟国家相比,我国蓝碳基础数据严重匮乏。直接影响到我国蓝碳的发展,也制约了参与国际蓝碳事务。若不及时扭转这一局面,我国将错失引领国际蓝碳发展的机遇。
当前,我国推动国际蓝碳事务应从国内、国际两个方面双管齐下。在国内以夯实基础、补足短板为主,国际上以积极参与、适时引领为主。在国内方面,一是加强蓝碳基础研究和实践。积极推动蓝碳理论、评估方法、增汇技术的原始创新。在蓝碳汇/源形成与驱动机制、人类活动和气候变化对蓝碳的影响和作用机制、蓝碳政策体系和国际治理等研究领域取得突破。引导沿海地方保护、恢复红树林、海草床、滨海沼泽、海藻场等蓝碳生态系统,提高沿海地区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和海岸带生态系统健康水平。二是建立蓝碳评估标准。借鉴吸收已有绿碳和蓝碳标准和方法学,建立海草床、红树林、滨海沼泽、藻类养殖等方面的调查、监测、评估标准和方法学体系。在此基础上开展我国蓝碳生态系统面积、碳库储量、沉积速率、通量数据调查和监测,推动将蓝碳纳入我国国家温室气体清单。三是加快蓝碳人才队伍建设。形成蓝碳调查、监测、统计技术支撑队伍。通过自主培养、国际合作、人才引进等方式,培养既掌握蓝碳理论方法,又熟悉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气候变化政策的复合型蓝碳人才。支持我国科学家参加国际蓝碳组织和计划。
在国际方面,一是积极参与现有国际蓝碳计划。通过申请加入国际蓝碳伙伴会议、推荐科学家进入蓝碳倡议科学工作组和政策工作组,积极介入国际蓝碳事务,宣传中国蓝碳立场,与相关国家政府、国际组织、研究机构建立联系。二是开展双边、多边蓝碳合作。与发达国家针对蓝碳保护、修复、增汇技术进行交流,提高我国蓝碳科学研究、标准制定和政策制定水平。在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框架下,深化与发展中国家在蓝碳调查、保护和碳汇渔业等领域合作;将蓝碳纳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积极与小岛屿国家开展蓝碳生态系统保护恢复技术合作。三是推动全球蓝碳治理。推动将蓝碳引入联合国、G20、APEC等多边机制议题,例如通过中国与新西兰共同主持的2019年联合国气候行动峰会“基于自然的解决措施”(Natural Based Solutions)工作组,提出蓝碳领域倡议和措施;利用2020年《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在中国举办的契机,提出相关方案。
文章来源:原刊于《海洋通报》2019年06期
作者:赵鹏,国家海洋信息中心、自然资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胡学东,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协会办公室原党委书记,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