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局与浙江厅合作推进海洋预警监测能力建设

发布者:陈嘉楠发布时间:2021-03-23

3月11日,自然资源部东海局与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在沪签订《海洋预警监测业务合作协议》。自然资源部东海局局长、分党组书记黄海波,副局长、分党组成员唐文胜,总工程师沈明球,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黄志平,党组成员、副厅长阮飙,以及两家单位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签字仪式。

合作协议以“整合资源,优势互补,相互合作,共同发展”为原则,东海局与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将充分发挥双方部门管理和技术优势,在海洋观测预报能力提升、海洋防灾减灾能力提升、海洋生态预警监测能力提升、海洋预警预报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合作,全面推进浙江海洋防灾减灾事业发展。

根据协议,东海局与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将共同推进浙江海域海洋观测系统建设,支持浙江省地方海洋观测网建设,并整体纳入国家全球海洋立体观测网管理;共同推进海洋观(监)测数据传输网络优化,推进海洋观(监)测数据共享、提升数据服务水平;共同推进海洋标准计量工作,支持地方海洋观(监)测计量管理体系建立;共同深化海洋预警减灾关键技术研究应用,强化应急联动机制,为当地海洋经济建设提供技术支撑;联合开展海洋生态预警关键技术研究,探索开展海洋生态预警服务,提升海洋生态预警监测能力;加强海洋防灾减灾合作,强化海洋防灾减灾基础性研究及成果信息化推广应用;开展海洋预警预报人才培养合作,定期举行海洋预警监测工作会晤协商等。

据了解,浙江省海洋资源丰富,是我国东南地区的海洋大省,同时也是遭受风暴潮、海浪等海洋灾害严重的区域之一。此次合作协议的签订,将有力提升浙江省海洋灾害综合防范能力,更好为区域海洋经济发展服务。

文章来源:原刊于中国自然资源报 2021-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