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叶美等: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国际境遇

发布者:陈嘉楠发布时间:2021-07-16

全球海洋治理本质上是一种政治博弈的过程,带有鲜明的国际政治色彩。各治理主体通过各种政治行为来解决国际性问题,其实施效果会受到治理主体在意识形态、利益诉求、政治环境、政策价值取向等多方面的影响。因此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构建面临着多重挑战。

一、国家间存在信任赤字

信任是粘合剂,是国家间成功合作的基础。目前国际社会存在的信任赤字有增无减是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首要障碍,主要表现为缺乏政治互信、安全互信、战略互信。尽管中国不断反复强调中国永远不称霸、永远不搞扩张,但是国际社会上大部分国家受“国强必霸”“修昔底德陷阱”等历史惯性旧逻辑思维的影响,对中国的“海洋强国”与“和平崛起”一直持有怀疑态度和戒备之心,造成“守成者恐惧,同位竞争者惊惧,周边国家也充满疑惧”的态势,乃至有意在舆论上抹黑中国,鼓吹“中国威胁论”。当然这种互相猜疑也存在于其他国家之间。因此在国际政治中,正是由于缺少相互沟通和信任,每个国家都可能只努力维护自己的安全与海洋利益,这样做的结果可能导致其他国家更不安全。所以,国际社会中的相互猜疑、文明隔阂、只顾利不顾义、待人不诚、出尔反尔等认识与实践,只能进一步恶化“信任赤字”,造成信任危机,阻碍国际社会凝聚共识、真诚合作,阻碍全球海洋治理的进程与效果,从而阻碍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构建。

二、国家海洋利益与全球海洋利益的矛盾

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符合全球海洋治理的总体目标,符合海洋有序、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实际需求,符合全人类的共同利益,但是并不能符合所有国家的发展利益,毕竟每个国家的发展阶段不同、对海洋的利益诉求不同、制定的海洋目标也不同。国家间海洋利益诉求的矛盾是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主要障碍,其主要表现为海洋强国与其他沿海国之间的矛盾、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从16世纪一直持续到现在。一方面,一些海洋强国或发达国家单纯追求对本国利益有利的方案以便更好地行使海上霸权。比如海洋强国追求较窄的领海宽度来接近并获取他国的海洋资源;再比如美国将中国主张的“外国军用船舶进入中国领海,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准”解释为“过度的海洋主张”,违背了国际“航行自由原则”,其实质是“维护美国在南海重要的地缘经济与政治利益,维护其亚太霸权,并遏制中国。”可以说,海洋命运共同体多方面的主张是与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的海洋利益诉求截然相反。另一方面,大多数的沿海国与发展中国家追求的是和平正义、公正合理的国际海洋秩序与规则,抵制海上霸权。因此各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出发点与想要达到的目标有所差异,甚至恰恰相反,这就必然导致各方面合作的不协调、不统一,从而无法在理念上达成共识,难以实现海洋治理效益的最优化。

三、西方海权思想仍占据国际话语主导权

从近代以来,欧美强国凭借自身各方面的实力,在海洋法律、海洋政策,海洋活动等方面设置了大量话语并转化为国际公约和人类共识,构筑了一整套有利于自身的海洋规则体系,将解释权和定义权掌握在手中。尽管当前世界政治格局多极化日益明显、新兴海洋大国也在逐渐崛起,但是西方海权思想依然占据国际话语的主导权,这是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重要障碍。尽管中国已经在积极主动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努力为国际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但是由于中国开发利用海洋的时间较晚,融入国际海洋制度建设也较晚,直到现在中国仍未获得与国家实力相称的话语权。同时一些经济欠发达国家更是几乎没有参与权、发言权与决策权。因此正是由于中国等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缺失话语权,使得中国倡导的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就大打折扣,要想变革旧有的国际海洋政治经济秩序仍受多种限制。总之,要想使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凝聚成人类共识再转化为集体行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文章来源:节选自《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构建理念与路径思考》,原刊于《中国国土资源》2021-02-04

作者:刘叶美,鲁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殷昭鲁,鲁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