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理念和实践

发布者:陈嘉楠发布时间:2021-07-28


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成为中国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选择与必由之路。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的中国有意愿、有责任也有能力在全球海洋治理中发挥建设性作用,为达成全球海洋善治、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智慧与中国力量。就此而言,中国在全球海洋治理中应以何种角色为定位?以何种理念为指引?以何种方式逐步推进?对这些问题,亟需一个立足全局、从理念到行动的整体性思考。

一、以中国特色全球海洋治理观为引领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起着把方向、定大局的重要作用,规定着各国的政策取向与目标。在全球海洋治理领域,已有的理论学说无法适应快速发展和深刻变革的当今时代,全球海洋治理的推进迫切需要与时俱进的、体现人类共同利益和追求的海洋治理理念。

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同样离不开先进理念的引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相继提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海洋生态文明”“蓝色伙伴关系”“海洋命运共同体等有关海洋治理的新理念、新思想和新战略。将这些治理理念加以系统整合,便形成了中国特色全球海洋治理的理论体系。中国特色全球海洋治理理念既是指引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行动指南,也是中国向国际社会提供的一项公共产品,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世界意义和历史影响。

进一步而言,中国特色全球海洋治理理念是由多项具体理念有机结合而成的理论体系,有着科学而严密的内在逻辑。其中,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海洋领域的延伸与深化,也是中国倡导的全球海洋治理的理想愿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蓝色伙伴关系是中国实现全球海洋治理理念的两大途径,分别从经济和政治两大关键维度加强与国际社会的海洋合作,助推建立开放包容、公平正义、共商共建、互利共赢的国际海洋新秩序。建设海洋生态文明则是全球海洋永续、健康发展的本质要求,与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相呼应,是实现全球海洋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这些由宏观至微观、由整体至局部的海洋治理理念相互联结、互为补充,共同丰富并创新着中国特色全球海洋治理理论,引领着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实践的扩展与深入。

目前,中国已基本搭建起中国特色全球海洋治理理论的整体轮廓和主体框架。下一步,中国需进一步强化这一理论体系的学理化建设,充实其内涵与外延,突出其与已有理论学说的差异之处和进步之处,夯实其合理性与先进性根基。更为重要的是,中国应大力对外传播中国特色全球海洋治理理念,通过召开国际会议、实施合作项目、扩大人文交流等方式使其获得更多的认同与响应,推动更多的中国倡议上升为国际共识、中国方案汇聚成国际行动。

二、以清晰的战略规划为全局纲领

不同于全球治理的其他领域,全球海洋治理所涵盖的内容更加多样繁杂。换言之,我们可以将全球海洋视为一个巨大的底座,环境、气候、安全、能源、经济、卫生等热点议题都可以被投射到这个底座上。这种强关联性的特征要求中国在参与全球海洋治理时需统筹兼顾,将全球海洋作为一个整体来通盘考虑。为此,中国应制定出一份清晰详尽、系统全面的全局性战略规划,以其指导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全过程。战略规划是形成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行动方案的依据,我国应秉持海洋与陆地、国内与国际、发展与保护、当下与长远、国家利益与人类利益相结合的思维,将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加快建设海洋强国两大国家政策有机融合,正确选择融入全球海洋治理的路径。具体来说,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战略规划至少应包含以下三个层次。

一是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目标结构。战略规划的首要内容是明晰国家或政府之所以采取某一项政策的原因及其所要达到的预期效果,即对行动目标进行的阐释与分析。同理,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战略规划,应当开宗明义地宣示出中国对于全球海洋治理的期待及中国的利益诉求。这种期待和诉求可细分为两个层面:从国际社会的视角来看,中国以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为根本追求,倡导公平正义的国际海洋新秩序是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对全人类作出的巨大贡献。从我国的视角来看,我们应积极增强议程设置、规则制定、舆论宣传等能力,提升中国在全球海洋治理中的角色权重与影响力。二是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主体结构。在现今的国际格局下,主权国家及政府依旧是全球治理中的主导性力量,中国对全球海洋治理的参与要以政府为核心依托。在此基础上,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战略规划,还应在主体上做出界定,明确由哪些主体来参与、各自的任务和目标是什么、分别需要何种资源支持等,从而推动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科研机构等各类主体有序参与到全球海洋治理中,凝聚治理合力。三是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客体结构。全球海洋治理的客体是指全球海洋治理所指向的对象及力求解决的问题,包括政治、经济、环境、安全、科技、法律等诸多领域。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战略规划中的另一主题,即是以紧迫程度、难易程度和与中国的关联程度等为依据,确定中国在现阶段以及未来的重点参与领域,并相应地做好能力运用与能力储备等工作。

三、以具体的行动方案为实践支撑

行动是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最终落脚点。在制定了清晰详尽的全局性战略规划之后,便需要思考如何有效落实这一战略规划,将战略目标转化为实际功效。由此,有必要在中国特色全球海洋治理理论的指导下,将战略规划中的各项结构要素加以细化,分解为具体的行动方案。概括来说,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行动方案应涵盖国内与国际两个维度。

在国内维度上,国家海洋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支撑中国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前提和动力,强化内功应当被置于优先考虑的地位。第一,要完善我国的海洋法律体系,及时制定或修订一批急需的涉海、涉外法律法规,加快《海洋基本法》《南极法》《海警法》的立法进程,促进国内海洋法律与国际海洋法的衔接和转化。第二,要加强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消除制约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生态保护的科技瓶颈,在深水、绿色、安全的海洋高技术领域取得突破,推动海洋科技向创新引领型转变。第三,要培养一批政治立场坚定、精法律、懂外语、善谈判、宽口径的海洋管理人才,创造多种途径支持我国海洋人才到国际组织中任职或参与国际海洋谈判,增强我国在国际海洋规则制定与决策中的话语权。

在国际维度上,首先,中国是国际海洋法治的维护者、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者和海洋可持续发展的推动者,积极改革与完善现有的全球海洋治理体系。其次,中国要深度参与到极地治理、深海资源勘探、海洋微塑料防治、海洋生物养护等新兴议题国际规制的创制,拓展我国的战略利益空间。最后,中国将高标准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蓝色伙伴关系,向国际社会提供更多的海洋公共产品,增进全人类的海洋福祉。

总之,理论体系、战略规划与行动方案构成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完整闭环,三者相互联结、相互支撑,从不同层面指明了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前进方向,助推海洋强国建设行稳致远。


文章来源:原刊于《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10-14

作者:王琪,中国海洋大学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崔野,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