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香红:国际海洋经济发展新动向对我国的启示与建议

发布者:陈嘉楠发布时间:2022-01-03

海洋的养护、恢复和可持续利用是一项重要的任务,海洋及其资源对于应对未来几十年地球将面临的多重挑战必不可少。到2050年,世界人口预计将超过90亿,对粮食、就业、能源、原材料和经济增长的需求也将相应增加,海洋在满足这些需求方面具有巨大的潜力。但是海洋已经受到过度开发,面临污染、生物多样性下降和气候变化等多重压力,海洋潜力的充分发挥急需负责任地和可持续地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借鉴国际海洋经济发展的创新举措及相关研究成果,提出几点促进我国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一、研究制定建设可持续海洋经济的中国行动方案

当前国际社会正积极探索如何实现可持续的海洋经济,助力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14的实现。如2021年欧盟发布《欧盟实现蓝色经济的新途径》;2020年可持续海洋经济高级别小组在《自然》杂志上提出了蓝色经济发展的五个优先事项;2015年至今,世界自然基金会发布重振海洋经济的多个区域性行动方案,包括《重振美拉尼西亚区域的海洋经济》《重振地中海区域的海洋经济》《重振西印度洋区域的海洋经济》等。我国高度重视海洋经济健康发展,国务院于2003年首次颁布《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标志着海洋经济作为单独领域进入公众视野。此后,国家又颁布《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改进和加强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积极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空间”纳入国家“十四五”时期区域发展重要内容之一。

建议未来结合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我国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海洋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制定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方案及行动计划,配合国家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实施,并定期开展跟踪和分析评估工作,以便适时调整和更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和计划不应是简单照搬国际先进理念和实践经验,要充分考虑我国国情,以建设海洋强国为核心目标,重点考虑海洋健康、海洋科技自立自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构建、海洋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海洋知识储备和能力建设、海洋综合管理等方面,确定优先行动领域和不同时期的发展目标。

二、加强金融引导和支持解决海洋经济发展融资难题

全球海洋领域面临巨大的资金缺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第二份《全球海洋科学报告2020》中指出,海洋科学经费占科研总投入比例的世界各国均值仅为1.7%,海洋科技投入严重不足,而科技是制约经济发展的关键动力。金融支持蓝色经济可持续发展迎来了新机遇,通过金融的撬动作用,引导资金支持可持续蓝色经济,已经在国际上呈现发展趋势,我国已有部分金融机构加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倡议。我国在海洋经济分类标准、产业指导目录、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政策体系等领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其他国家一样,我国海洋经济发展也存在融资难题,建议未来要高度重视海洋金融在全球海洋治理及海洋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强化政府对金融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引导和支持。

具体举措包括以下几点:

一是增强国际合作意识,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国际高质量金融企业的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海洋金融相关规则研究与制定,充分考虑其在中国的适用性和潜在风险,努力提升我国在海洋金融相关标准和规则领域的话语权,拓宽海洋经济融资渠道;

二是对接国际关切和国内海洋产业发展政策,编制中国海洋经济融资指导目录,引导资金流向,优先为低碳环保型海洋产业提供可持续的融资支持,并加强对海洋融资项目的监管与考核,设计并实施合理的监管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避免监管缺位;

三是完善可持续海洋经济多元化融资机制,创新海洋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保险保障;

四是加强海洋金融统计,提升海洋数据支持和信息服务能力,消弭信息不对称,优化融资环境等。

三、创新海洋经济统计核算和监测评估方法构建海洋经济数据库,加强信息共享

信息、数据和知识的收集与分析对于从地方到全球各级的海洋经济决策至关重要,任重而道远。决策者需要深刻了解海洋经济本身的发展情况及各类海洋活动与大经济体之间的联系,决策者的行动和循证政策的制定需要可靠的数据支持。衡量和评估海洋经济的价值已成为国际海洋领域的热点研究问题之一。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提出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建立统一的国际贸易分类。经合组织总结了全球大部分国家和地区衡量海洋经济的方法,建议:将海洋产业评估方法标准化,通过附属账户纳入国民核算体系;计量和评估海洋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服务,并探索将其纳入国民核算框架;更好地确定和计量可持续海洋观测系统公共投资的效益。欧盟于2018年启动蓝色经济统计工作。

美国于2020年研究建立了新的海洋经济统计核算框架,拓展了海洋产业统计范围。我国早在2006年就建立了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国家标准,连续多年出版中国海洋统计年鉴、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中国海洋经济发展指数等业务化成果,为创新和改善海洋经济统计和评估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建议未来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中关于“健全海洋经济统计、核算制度”的部署和要求,参考和借鉴《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对2005年建立的海洋经济核算体系进行修订,构建符合新时期发展要求的海洋经济核算体系和评估方法,分期开展相关研究工作,在研究过程中,可选择重点内容开展省市两级试点工作。构建海洋经济数据库,加强数据信息共享。除对海洋经济产值和就业价值进行跟踪统计外,还应进一步探索海洋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和海洋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并考虑如何衡量沿海活动对海洋经济的长远影响。

四、加强海洋经济国际合作和经验分享

清洁、健康和多产的海洋需要全球的共同努力,海洋经济国际合作和经验分享在实现海洋经济转型的过程中至关重要。20209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IOC)和联合国全球契约(后者是世界上最大的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的国际组织)签署意向书,动员私营部门围绕即将到来的“海洋十年”框架和预期成果开展行动。挪威牵头建立海洋小组,英国牵头成立“全球海洋联盟”,搭建了新型多边海洋经济合作平台。2017年十个西地中海国家的部长首次开会讨论海洋经济发展问题,签署《西地中海地区蓝色经济可持续发展倡议》,2018年中欧正式签署《在海洋领域建立蓝色伙伴关系的宣言》,2019年首届中国-欧盟海洋“蓝色伙伴关系”论坛举办。

海洋经济国际合作和经验分享对我国海洋事业发展至关重要,主要建议如下:

一是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蓝色伙伴关系,支持签署双多边海洋经济合作协议或共同发布海洋经济合作倡议,构建海洋经济高层合作平台和机制。

二是支持构建和参与区域性和全球性海洋经济创新与合作网络,支持海洋产业与海洋科技创新协调发展,支持跨国企业来华投资和设立分公司,开展海洋经济业务,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经验分享与交流,推动海洋命运共同体建设。

三是积极参与国际海洋经济事务,包括加强与涉海国际组织的沟通与联系,共同举办或参与国际海洋经济相关活动,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支持国际组织在华开展业务或设立分中心,向国际组织推荐涉海人才;积极参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国际协定和国际海底区域矿产资源开发规章等相关规则制定与实施。

   

文章来源:节选自《国际海洋经济发展的新动向及建议》,原刊于《太平洋学报》2021年第9

作者:林香红,国家海洋信息中心海洋经济研究室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