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海域划界的考虑因素及对未来中国与邻国海域划界的影响

发布者:陈嘉楠发布时间:2022-12-01

2022年是中韩建交30周年。30年来,两国友好合作关系在各个领域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政治上,两国确立了建立中韩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共识,两国领导人经常互访或在国际多边活动中会晤,增进了相互理解和信任,推动了两国关系发展。经济上,两国互利合作不断深化,中国是韩国最大贸易伙伴、最大出口市场和最大进口来源国,韩国是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国。在文化、教育、科技等领域,两国的交流与合作日益活跃。两国在维护半岛和平稳定和促进世界繁荣发展等方面也拥有广泛共识和共同利益。

中韩为了让双边友好合作关系行稳致远,于2015年启动了海域划界谈判,以解决两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重叠问题。考虑到黄海北部海域划界涉及朝鲜和东海北部海域划界涉及日本这两个第三方因素,为了降低划界谈判难度,中韩两国政府确定的第一阶段划界对象海域范围主要集中在黄海南部海域。

2014年7月3日,中韩联合声明指出:“双方商定于2015年启动海域划界谈判。”这一声明,表明中韩两国政府已形成了启动海域划界谈判的政治共识。截至2021年11月,中韩已举行两轮副部级和九轮司局级海域划界谈判。中韩海域划界谈判虽不像中国与部分东盟国家间的南海问题和中日之间的东海争端那样直接涉及岛礁归属争端,但谈起来仍有一定难度。

2015年12月至2021年11月,中韩已开展两轮副部级和九轮司局级海域划界谈判。中韩海域划界谈判虽然实质性进展不多,但两国仍在积极推进,唯有各方面条件成熟,方能水到渠成

一、未来中韩海域划界谈判的综合考虑因素

未来两国要顺利完成海域划界谈判,需要综合考虑法律、政治和经济因素。

从法律因素来看,中韩需要依据《公约》在内的国际法来公平地解决黄海南部海域划界问题。公平原则和“等距离/有关情况”规则代表了海洋划界法律的两种发展方向。公平原则反映了灵活性的要求,“等距离/有关情况”规则主张实现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见性。韩国主张用中间线/等距离线来划界。中国认为中间线/等距离线只是划界方法的其中一个,并强调用公平原则划界。在第三次海洋法会议上,中国代表团就海洋划界原则问题多次表明立场,认为:在某些情况下,如果采用中间线或等距离线的方法能够达到公平合理的划界结果,有关国家当然可以通过协议加以使用。在符合公平原则的情况下,等距离方法是可以被接受的。如果中国在黄海划界中接受了三阶段方法(“等距离/有关情况”规则),仍需不断对外强调每个划界案都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唯一、绝对的划界方法并不存在。

从政治因素来看,中韩两国需要保持友好的双边关系,为成功划界提供政治保障。1992年8月中韩建交以来,两国关系总体发展顺利。2014年7月,两国领导人做出了启动海域划界谈判的政治决定。但在2016年7月,韩国政府不顾中国政府反对,做出了部署“萨德”反导系统的决定。2017年5月,部署在韩国的“萨德”反导系统已具备初步运行能力。韩国部署“萨德”反导系统,破坏了中韩关系,也给中韩海域划界谈判进程带来了负面影响。比如,2016年12月的中韩第二轮司局级海域划界谈判会议,两国没有公布会议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这似乎是因为双方不愿触动“萨德”部署矛盾发酵以来两国关系的敏感神经。中韩海域划界第二轮副部级会谈原计划在2017年举行,但由于中韩双边关系因“萨德”部署问题受到负面影响,会谈被推迟到2019年7月才举行。因此,中韩两国需要保持友好的双边关系,从而为海域划界谈判创造友好的政治环境。

从经济因素来看,中韩开展海域划界谈判时需要照顾彼此的渔业利益关切。2018年,中国一侧的山东省和江苏省的传统渔民合计达到45万7803人,中国政府必须考虑这些传统渔民的生计问题。中国希望中韩两国在签署海域划界协定的同时,签署一份新渔业协定。但韩国可能倾向于分开签署海域划界协定和新渔业协定。以中国与越南在北部湾的划界为例,中越于2000年12月同时签订了《中越北部湾划界协定》和《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第3条规定:缔约双方同意在北部湾封口线以北、北纬20度以南、距北部湾划界协定所确定的分界线各自30.5海里的两国各自专属经济区设立共同渔区。因此,中韩可以在黄海南部海域划界谈判的同时,妥善解决渔业安排问题,即划界协定与新渔业协定同时签署。中韩两国在新渔业协定中,可以考虑设立一个共同渔区。中韩在该共同渔区内,开展长期的渔业合作,采取共同的养护措施和互惠的准入措施。

二、中韩海域划界对未来中国与邻国海域划界的影响

中韩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海域划界问题,两国未来如能达成划界协定,这将有望成为中国与海上邻国签订的第二条海上边界线。目前,中国也正在推进与越南在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划界谈判。海域划界是一项整体、系统工程。未来,如果时机成熟,中朝在黄海北部海域、中日在东海海域、中菲在南海北部海域等的划界谈判都可以推动起来。

稳步推进与邻国的海域划界谈判,中国可以考虑务实适用“等距离/有关情况”规则或公平原则。中国主张公平原则,并没有排除在权衡有关情况之后,选择适用等距离线或中间线方法。比如,中朝、中韩之间的海洋地理情况相对比较简单,中朝、中韩之间没有领土争端,在符合公平原则并得到双方同意的前提下,中朝海域划界和中韩海域划界可以考虑适用“等距离/有关情况”规则。冲绳海槽的存在使“等距离/有关情况”规则不再适宜中日大陆架划界。因为考虑到东海大陆架自然终止于冲绳海槽这一地理特征,且中国享有宽大陆架自然延伸状态。中日如果达成一条大陆架分界线,这条线应在调整的等距离线(专属经济区分界线)和冲绳海槽轴线之间。因此,中日大陆架划界应适用公平原则。总体而言,中国除了与日本的大陆架划界外,都可考虑适用“等距离/有关情况”规则,以实现公平的划界结果。

我们没有必要担心中国在不同海洋划界中所谓的主张“自相矛盾”。比如,中国在东海大陆架划界上对日本采取自然延伸原则以实现公平划界,而在中朝海域划界和中韩海域划界上考虑适用“等距离/有关情况”规则,但这并不能表明中国的划界政策前后不一致。我们不能仅仅看到不协调的表象,而应看到海洋地理情况、国家划界实践和大陆架划界法的逻辑发展。就如国际法院所反复承认的,每一个划界案都是独特的,没有在所有情况下都适用的划界方法。因此,担心中国在不同海洋划界中所谓的“自相矛盾”是没有必要的。


文章来源:《中韩海洋管辖权主张与海域划界谈判》,原刊于《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2022年第5期

作者:祁怀高,系复旦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