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昌林等:“十四五”时期推动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思路、主要任务及重大举措建议

发布者:陈嘉楠发布时间:2023-03-20

一、“十四五”时期推动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

综合分析,“十四五”时期仍是我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大有可为的成长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海洋经济重要论述。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企业为主导,坚持以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驱动为根本动力。坚持以“创新、集群、绿色、统筹、开放”为主要着力点,推动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布局优化集群发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陆海统筹联动发展、国际合作开放发展。大力发展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海洋装备制造、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新能源、海洋新材料等产业,加快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支柱产业。打造一批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高地和平台,有力支撑我国海洋产业转型升级和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动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持续健康发展。当前,海洋工程装备市场需求持续低迷,全球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遭受严重冲击,新订单大幅萎缩,已建成及在建产品大面积延期或撤单。我国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正处在生存与发展的关键阶段,既面临严峻挑战,也面临加快赶超的战略机遇。应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创新为动力,加快调结构、去库存、补短板、创品牌,不断优化产业发展模式,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国际竞争能力。

二是推动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跨越式发展。海洋生物的多样性不仅为人类提供了优质的食物与能源资源,也为创新药物提供了巨大的开发潜力。应把握全球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产业发展趋势,坚持资源优先,强化应用导向,进一步加大投入,夯实产业创新基础,优化产业生态,激发市场活力。着力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和关键环节,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断提升我国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产业规模与效益,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产业体系。

三是促进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加大对海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推动海水利用产业发展,对于保障沿海地区水安全、培育壮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应按照“突破关键技术、夯实制造支撑、做优增值服务、深化国际合作、优化发展环境”的思路,提升海水利用技术创新能力,加快发展海水淡化制造业,补齐海水淡化服务业短板,推动海水淡化规模化应用。形成上下链条协同联动、制造服务融合发展、技术装备自主可控的海水淡化产业体系,并通过优化健全海水淡化发展机制和政策,进一步提高海水淡化应用市场规模。培育建成一批海水淡化领军企业、优势产业集群和综合利用示范区,大力发展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产业化应用为支撑、以提高战略支撑能力为导向的海水淡化产业。为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水资源保障,逐步培育成海洋经济新的增长点。

四是有序推动海洋可再生能源发展。立足海洋能资源条件,以海岛开发和海上作业用电需求为导向,兼顾解决沿海地区清洁能源需求。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统筹规划,分步发展,科技创新,政策激励,加快海洋可再生能源的规模开发利用。通过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以海洋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电站为重点,有序推动海洋能项目建设,提升海洋可再生能源产业链整体水平,补足核心技术与关键零部件短板,促进海洋可再生能源技术和装备开发。以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改造提升海洋能开发效率,大力推动海洋能国际合作,促进海洋绿色能源走出去,推动海洋可再生能源产业跨越式发展。

五是加速海洋新材料产业发展。目前,我国关键海洋材料依赖进口等问题突出,材料问题已成为我国海洋工程与装备制造业发展的重要瓶颈。由此,应加强产学研结合,重点开发生产海洋防腐涂料、海洋无机功能材料、海洋高分子材料等新产品,推动海洋新材料的应用和发展。积极打造以海洋新材料产业为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促进人才、基地、项目协调发展,推动知识、技术、人才、资金、政策等要素聚集,加速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建设一批海洋新材料产业基地,增强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

二、重大举措建议

(1)推动全产业链协同创新,提高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质量和效率。推广“链式突破”,从全产业链角度梳理产品和技术的痛点和缺失,建立上中下游互融共生、分工合作、利益共享的一体化组织新模式。对“断链”逐一“补链”,支持全链条产品的综合设计研发,提高产业链系统创新效率。开展全产业链协同创新,打通产业链各个环节,培养企业形成持续创新能力和良性循环,以创新带动产品升级,以创新提升产业链附加值,实现产业竞争力的整体跃升。在推进补链强链的同时,要加快推进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围绕研究设计、试验验证、检验检测、科技成果转化、设施共享、知识产权服务、信息服务、融资服务等方面提供支撑。

(2)创新金融工具,拓宽融资途径。建立以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要投向的专业金融机构或服务部门,加强金融与产业的深度融合,开展全产业链的融资服务。优化银行信贷结构,重点支持深水、绿色、安全、智能等海洋高技术领域。构建多层次金融支持体系,由政府基金引导、政策性金融先行、商业银行为主体,直接融资渠道作为重要补充。通过各级政府基金引导,带动社会投资机构、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创新型企业通过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市场上市融资,降低融资成本。

(3)强化主体扶植,培育行业龙头企业。针对我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龙头企业不足的问题,组织实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强企行动,遴选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从事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作为扶植对象,在研发平台建设、国家重大项目实施等方面给予一定支持,将其打造成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能够带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龙头企业。

(4)壮大海洋高科技人才队伍,推进人才体制改革。创新海洋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模式,推进海洋高级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针对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需求,有序增设相关专业硕士、博士授予点,大力培养产业急需的专业技能型人才,全面发展国家海洋职业技术教育,建立符合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的职业人才培养体系。以国家重大海洋科研项目、海洋科技产业化平台和研发基地、企业技术工程中心等为载体,尽快在深海油气资源开发、海洋极端环境生物资源利用、波浪能和潮汐能利用、海水综合利用等领域集聚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掌握核心技术的科技领军人才和高级技术研发人员,形成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家队”和各级人才梯队。继续深化体制改革,给予人才流动更大的空间,吸引更多陆上人才“下海”。

(5)推进国际海洋科技合作,促进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鼓励海洋技术引进和合作研发,充分利用全球创新资源,共同创造和分享国际创新成果。特别是在海洋高端装备、海洋生物工程等重点领域,支持创新中心和企业积极开展新产品研发、标准制定、人才培养、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同时,鼓励沿海地区建设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合作发展示范区,在产业合作、科技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深化管理、技术、人才、制度国际合作与交流。推动海洋科技国际合作与产业创新,努力提高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制造、营销等各环节的国际化发展水平。


文章来源:节选自《中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探讨》,原刊于《海洋经济》2021年第5期转载请注明原出处、作者信息及由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编排

   作者:王昌林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院长盛朝迅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决策咨询部战略政策室主任、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