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茹俊等:习近平海洋生态文明观的理论意蕴

发布者:陈嘉楠发布时间:2023-03-21

作为新时代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观点、发展路向和实践指南,习近平海洋生态文明观主要包括五个维度的理论内容,即海洋生态战略地位观、海洋生态系统治理观、海洋生态绿色发展观、海洋生态法治建设观和海洋生态全球合作观,它们共同构成一个完备、系统、严密的理论体系。


一、“美丽中国离不开美丽海洋”的战略地位观

海洋覆盖了地球约71%的面积,是全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根柢。21世纪以来,随着海洋事业的持续纵深发展,海洋生态问题也日益严峻,科学利用海洋、优先保护海洋、绿色发展海洋逐渐成为不可忽视的重要海洋命题。习近平重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认为“要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海洋开发总布局之中,坚持开发和保护并重、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并举,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维护海洋自然再生产能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是关乎国家整体发展的重大工程,新时代建设好美丽海洋才能真正建设好美丽中国。

海洋生态保护一直都是习近平关注的重中之重,自福建工作开始,习近平就始终重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海洋生态文明观把美丽海洋作为发展目标,坚持海洋发展与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协同推进,推动新时代海洋建设走向绿色和谐与智慧创新,为建设美丽中国筑牢海洋生态文明实践基础。

第一,加快推动蓝色海洋建设。

蓝色海洋建设是美丽海洋建设的关键环节,美丽海洋必然是绿色发展的蓝色之海。首先,全面治理海洋污染,加强海洋生态管理。习近平指出:“要下决心采取措施,全力遏制海洋生态环境不断恶化趋势,让我国海洋生态环境有一个明显改观。”面对海洋生态恶化、海洋污染加剧等严峻问题,治理的关键在于加大海洋生态管理力度,既要从源头上有效阻断污染物排放入海,在过程中综合治理现存的海洋污染,提高海洋水体的整体质量;又要加强海洋生态环境检测,动态管理海洋开发建设工作,不断优化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其次,加快海洋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不合理,也是海洋生态问题频发的原因之一。推动蓝色海洋建设,需要加快海洋空间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海洋空间资源的市场配置机制,保障绿色安全的海洋产品供给,提高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效率。

第二,不断推进智慧海洋建设。

智慧海洋建设是美丽海洋建设的创新手段,美丽海洋蕴含着智慧科技成分。首先,要加快发展海洋科学技术,推动海洋生态创新发展。科技是国家发展的战略利器,科技也是海洋发展的重要力量。习近平重视海洋科技创新应用,认为“要发展海洋科学技术,着力推动海洋科技向创新引领型转变”。智慧海洋建设关键在于海洋科技创新,必须加大海洋科技发展的资金投入与政策支持,完善海洋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推进海洋核心技术的研究及转化,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注入强劲的科技力量。其次,要充分发挥海洋科技人才优势。海洋科技人才是智慧海洋建设的主体力量,要推进海洋科技人才培育,组建海洋高新技术产学研基地,建立适应新时代海洋发展的高端人才库,努力突破阻隔海洋经济与海洋生态和谐发展的人才瓶颈。综上所述,习近平海洋生态文明观凸显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主张“美丽中国离不开美丽海洋”的战略地位观。


二、“陆海统筹、人海和谐”的系统治理观

21世纪以来,全球性海洋问题呈现多发态势,全球气候变暖加剧、海洋自然灾害高发、海洋生态污染严重等,严重影响着全球海洋事业的发展格局,系统开展海洋治理工作势在必行。习近平强调加强海洋生态治理,指出要“坚持陆海统筹,坚持走依海富国、依海强国、人海和谐、合作共赢的发展道路”。“陆海统筹、人海和谐”的系统治理观破解了海洋生态治理难题,为新时代海洋生态治理提供了科学的行动指南与实践准则。

海洋生态治理是一项复杂的全局性工程,唯有从大局出发,多方位立体施策,方能行之有效地治理好海洋生态。习近平海洋生态文明观坚持“陆海统筹、人海和谐”的治理方针,全面统筹海洋生态治理的陆海两域,实现人海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目标。第一,坚持陆海统筹的治理原则,推动陆域生态与海域生态综合治理。陆域与海域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二者间的生态问题也是密切勾连的,开展生态治理必须坚持统筹协调的原则,既要重视陆域生态,也要关注海域生态。首先,构建陆海统筹的海洋空间开发利用格局。党的十九大提出“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坚持陆海统筹必须打破陆域与海域间的壁垒,建立科学的陆海空间开发与管理体系,形成陆海整体性、一体化的开发利用格局,推动陆海经济协调联动发展。其次,健全陆海统筹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区域联动机制。习近平强调要把陆海统筹用于海洋生态治理,“加快水污染防治,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坚持陆海统筹必须以生态系统为基础,构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区域联动机制,统筹陆源污染防治与海上污染防治,实现陆域与海域生态环境的综合协调治理。第二,坚持人海和谐的治理目标,实现人与海洋和谐共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目标,也是建设美丽中国的现实要求。习近平指出:“要坚持走依海富国、以海强国、人海和谐、合作共赢的发展道路。”人类与海洋是紧密联系的统一体,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海洋的滋养浸润。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落实到海洋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就是要实现人海和谐、建设人与海洋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时代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把握好人海关系,培育人海和谐的海洋生态意识,协调海洋资源利用与海洋生态保护,实现人类进步与海洋可持续的有机统一,走上人类富裕和海洋健康的绿色发展道路。总而言之,习近平海洋生态文明观重视人类与海洋的协调绿色发展,坚持“陆海统筹、人海和谐”的系统治理观。


三、“碧海银滩也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

经济建设是维系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活动,经济绿色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目标。习近平强调要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意识,继而将这一理念延伸至海洋生态领域,指出要打造海上“绿水青山”,以“增绿”“护蓝”发挥海洋生态价值,实现海洋经济与海洋生态共同发展的现实目标。

利用好、保护好“碧海银滩”,能够创造更多的海上“金山银山”。习近平海洋生态文明观明确了海洋生态环境的关键价值,主张海洋经济与海洋生态的和洽发展,打造新时代海洋经济绿色发展新模式。第一,保护与改善海洋生态环境就是保护和发展海洋生产力。海洋生态建设和海洋生产力发展是一种相辅相成的重要关系,两者协调发展是必要的、可行的。习近平指出,生态环境就是生产力,要“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具体到海洋领域,明晰了保护与改善海洋生态环境就是保护和发展海洋生产力。在工业化进程中,随着人类对海洋的过度开发、超载利用及大肆污染,海洋生态系统的自我调控与修复能力逐渐失效,海洋生态环境自然就失去了提供物质能量、创造经济财富的能力,也就丧失了本来的生产力。保护与改善海洋生态环境就是保护和发展海洋生产力,要对海洋生态环境实施有效保护,在合理利用海洋资源的基础上开展污染治理、生态修复、能源节约等保护行动,使海洋生态环境始终维持健康运转,保持有机循环。这就要求人们要增强海洋生态环保责任意识,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进行海洋生态环境治理,逐渐恢复海洋生态环境的本来面貌,实现人与海洋协调健康发展。第二,推动海洋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习近平强调推进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主张“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落实到海洋领域,就是推动海洋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实现海洋生态与海洋经济并肩发展。具体而言,推动海洋经济绿色发展,关键是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要加快转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海洋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绿色海洋科技不断发展进步,实现新时代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海洋经济循环发展,核心是降低资源消耗和环境成本,要不断变革海洋资源利用方式,建立科学高效的循环利用体系,加强技术创新,突破循环发展的制约瓶颈,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海洋经济发展模式。推动海洋经济低碳发展,重点是海洋发展中的节能减排,要推动能源生产与消费革命,打造一大批新兴低碳产业,推进区域低碳发展,开展节能减排国际合作,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共建共赢。实质上,习近平海洋生态文明观强调海洋经济与海洋生态的辩证统一,主张“碧海银滩也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


四、“用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建设观

法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制与推动力量,科学严密的法治可以有效提升海洋发展质量和效益。习近平重视海洋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他指出:“建设生态文明,重在建章立制,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新时代推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重点是以法治作为实践武器,对海洋生态进行法治规约,使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走上法治轨道。

海洋生态法治建设是一个系统的实践过程,需要推进海洋生态建设中立法、执法、司法与守法的协同开展,从法治高度对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有效制约,真正实现全面“依法治海”。第一,构建海洋生态立法体系。立法是海洋生态法治建设之基,必须构建起一套科学系统的海洋生态立法体系。具体而言,既要因地制宜地开展海洋生态立法工作,完善海洋自然资源、休闲旅游、污染排放等法律法规,保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有法可依”,又要提升海洋生态立法的预见性,使立法准确反映海洋经济发展要求,加强对海洋经济发展趋势的科学研判。还要广泛发扬人民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扩大公众对海洋生态立法的有序参与。第二,加强海洋生态执法力度。执法是海洋生态法治建设之策,必须加大海洋生态执法的力度与效率。具体而言,既要建立一批素质过硬的海洋生态执法机构与队伍,优化海洋生态执法的主体力量,保障海洋生态执法的实践效果,又要创新海洋生态执法方式手段,落实陆海统筹的联动执法模式,加大对海洋生态破坏的惩治力度,保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科学执法”“严格执法”。第三,提升海洋生态司法水平。司法是海洋生态法治建设之力,海洋生态文明法治建设需要完善的司法制度体系保障。具体而言,既要完善海洋生态司法制度,使海洋生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提高海洋生态破坏的司法震慑力,又要因地制宜地开展海洋生态司法工作,保障司法能力建设的连续性、稳定性,不断提高海洋生态司法能力和水平。第四,推动海洋生态守法实践。全民守法是法治建设的最后一公里,海洋生态法治建设离不开社会群体的现实参与。从涉海企业组织来看,要主动遵守海洋生态法律法规,严格规范企业组织的实际行为,在获取海洋效益的同时维护好海洋生态环境。就普通社会大众而言,要自觉树立海洋生态法治意识,积极参与海洋生态维护与监督工作,发挥好每一社会个体的海洋生态法治实践作用。概而言之,习近平海洋生态文明观崇尚海洋生态法治建设,主张“用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建设观。


五、“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全球合作观

海洋是全人类共同的美丽家园,推动海洋生态绿色发展是全世界的共同责任。在全球化趋势下,世界联结成为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海洋生态发展必然走向交流互鉴、休戚与共的新样态。习近平提出“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指出“我们人类居住的这个蓝色星球,不是被海洋分割成了各个孤岛,而是被海洋联结成了命运共同体,各国人民安危与共”。新时代推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需要世界各国共同参与、紧密合作,构建和谐共生的海洋生态格局。

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关乎全人类命运的时代课题,需要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汇集并发挥全人类的海洋生态建设伟力。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包括海洋经济、海洋政治、海洋文化、海洋生态和海洋安全等多个领域,具体到海洋生态领域,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重要内容。第一,中国为全球海洋生态治理贡献力量。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始终是全球海洋生态治理的中坚力量,为全球海洋生态治理贡献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中国奉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若干海洋领域国际条例,以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理念为价值引领,积极在多边框架下参与全球海洋生态治理,在实践中探索出一系列科学有效的海洋治理策略。例如,中国倡导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推动沿线国家增强海洋战略互信,深化海洋生态治理领域务实合作,促进各国海洋经济与海洋生态协调发展,树立了全球海洋生态合作治理的典范。第二,各国要坚持正确的海洋生态发展理念。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需要践行科学的海洋生态发展理念。首先,以公平正义为基本原则,主张摒弃海洋霸权主义等不平等观念,推进各国在同一平台进行对话,使各个国家都能成为海洋生态事业的参与主体。其次,以合作共赢为行动目标,坚持通过友好协商妥善处理海洋生态问题,在和平稳定中谋求海洋生态利益。最后,以交流互鉴为治理纽带,深化国际海洋生态文化交流,在文化交流学习中总结海洋生态治理理念,加强海洋生态治理的文化羁绊。第三,各国要加强国际海洋生态治理实践合作。海洋生态文明建设需要世界各国一道努力实践。习近平指出:“唯有携手合作,我们才能有效应对气候变化、海洋污染、生物保护等全球性环境问题。”合作治理是化解全球海洋生态危机的关键,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要求加强海洋生态治理国际合作,倡导各国主动承担海洋生态治理责任,探索海洋生态治理策略,加大海洋生态治理力度,共同建设一个美丽的蓝色家园。归根结蒂,习近平海洋生态文明观坚持海洋生态治理国际合作,主张“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全球合作观。


文章来源:节选自《习近平海洋生态文明观的历史演进、理论意蕴及价值取向》,原刊于《江苏海洋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3期,转载请注明原出处、作者信息及由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编排

作者:王茹俊,大连海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王丹大连海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