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共建“冰上丝绸之路”的合作方式

发布者:陈嘉楠发布时间:2023-06-06

中俄互为战略协作伙伴,两国关系处在历史发展的高水平上,实现了合作共赢。新形势下,国际体系面临加速演变和深度调整,中俄两国应在更深层次上推进双方战略协作。在共建“冰上丝绸之路”过程中,两国应以“一带一路”倡议为统领,规划合作愿景,规避政治和管辖权属等一些敏感问题,聚焦两国的核心利益和民生关切,从中俄两国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求同存异,互利互惠,为两国人民带来切实的利益和福祉。

一、政治互信,消弭嫌隙

当前中俄双方有较好的合作政治基础,加大两国政治互信既符合中俄双方当前利益,也符合未来长远利益。通过增强两国政治互信,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重大问题加强沟通,可以有效降低合作过程中的疑虑和误判,提升合作效率,为中俄关系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在当前中俄经贸合作过程中,仍存在中央热、地方冷,官方热、民间冷,政府热、企业冷等问题。中俄共建“冰上丝绸之路”倡议的提出,正是希望可以通过全面的战略协作,改善中俄两国政治与经济合作不均衡的局面,促进两国的政治与经济关系不断发展。对于俄罗斯而言,与中国方面联合共建“冰上丝绸之路”是其进一步密切与中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契机。“冰上丝绸之路”的开发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相当长的时间。通过共建“冰上丝绸之路”,俄罗斯不仅可以在经济、能源和技术等多个领域与中国方面实现利益绑定,而且还可以使双方在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上长时间保持稳定。因此,中俄两国要着眼于未来,通过开展全面性的合作,实质性地推进“冰上丝绸之路”的建设。

二、利益锁定,规避风险

“冰上丝绸之路”建设过程实际上也是中俄双方利益的实现过程。由于经济活动本身带有不确定性,同时国际贸易极易受到地缘政治环境及政治因素的影响,再加上文化差异、利益指向不同导致的理解偏差,进一步促使不确定性因素增加,风险加大。因此,在合作过程中,应形成“冰上丝绸之路”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分配机制、利益补偿机制和利益保障机制。为规避投资过程中的风险,保持建设过程的可持续性,中俄双方应注重分阶段投资和分阶段利益获取。一方面,分阶段投资中的阶段投资金额要小于一次性投资的资金规模,降低资金压力。另一方面,分阶段投资可以分阶段获取投资收益,其优势是在投资过程中可不断获取收益,而不是在遥远的未来获取收益。这样有利于投资者在不利局面发生时保持灵活性,不仅可以降低投资风险,还会激励双方的合作动力,使合作可持续发展。

三、多元投资,共生共荣

俄罗斯在能源资源上具有比较优势,“能源产品出口导向”是俄罗斯对外贸易的主要战略方向,能源产品在其GDP中的比重高达40%。对能源产品出口的过度依赖,导致俄罗斯经济发展不平衡。俄罗斯正在改变其对石油和原材料的依赖,希望实现多元化发展。目前,能源产品是中俄贸易的主要标的,在贸易总额中占比最高,其他商品的贸易量则相对较少,使得中俄贸易的结构比较单一。要改善这种局面,中俄双方可以推进其他领域的贸易合作,结合自身的比较优势,开展如航空航天领域、现代化农业和军工业等领域的贸易合作。在比较利益的基础上,平衡两国资源和贸易创新的关系,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两国贸易关系,优化两国贸易结构,实现两国资源的优化配置与两国经济的共同发展,进一步打造中俄经济的共生关系,实现共荣。

四、人文交流,建立互信

人文交流是促进两国人民相互信任的重要基础。通过人文交流,实现两国文化互鉴和文化认同,彼此接触对方的人文元素,感受到彼此的文化精髓,以消除两国公司跨国经营的文化障碍。新形势下,中俄应进一步加强两国间的人文交流,通过增加两国之间的人文交流,促进友好城市建设,完善两国民间交流机制,使两国民众相互了解和认同,以此提升两国人民之间的感情。让俄罗斯民众更好地了解和认同中国,有利于形成中俄双方合作的民众基础,更好地保障中方在“冰上丝绸之路”建设过程中的利益。

五、沿路合作,多国共建

从狭义来看,“冰上丝绸之路”是一个连接东北亚与北欧的运输通道。作为一个新的运输通道,“冰上丝绸之路”不仅需要大量的前期投入,而且需要有足够的货物流作为后期支撑。只有该运输通道建成后得到高效的利用,前期的大量投入才有经济回报。因此,“冰上丝绸之路”建设应吸引沿线相关国家加入,多国共建,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提升“冰上丝绸之路”的利用效率,使其获得充足的货物流,为“冰上丝绸之路”的可持续利用奠定基础。东北亚地区的韩国已对“冰上丝绸之路”建设表现出了兴趣,中俄双方应积极争取韩国、日本等东北亚国家加入“冰上丝绸之路”建设。从广义来看,“冰上丝绸之路”不仅是一个运输通道,而且也是沿线国家经贸合作的纽带。“冰上丝绸之路”应彰显开放与包容,欢迎沿线国家加入共建,这将有利于“冰上丝绸之路”融入北极及其周边地区所形成的“大北极网络”,进一步发挥“冰上丝绸之路”的作用。


文章来源:节选自《中俄共建“冰上丝绸之路”:建设需求、对接路径与合作方式》,原刊于《东北亚经济研究》2022年第3期

作者:冯多,系大连海洋大学副校长教授刘广东,系大连海洋大学海洋战略规划与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于涛,系大连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