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处理中日海洋问题,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

发布者:陈嘉楠发布时间:2024-01-04

2022年是中日邦交正常化50周年,2023年又迎来《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45周年,纪念中日关系发展历程中的关键节点,一个重要的出发点是立足历史规律与时代潮流,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出发,思考并开拓中日关系的未来。现阶段中日关系面临不少问题与困难,但如果双方能以领导人重要共识为战略引领,彼此尊重、互惠互利,将对方视为合作伙伴而非竞争对手,就可以继续推动构建契合新时代要求的中日关系,包括推动构建稳定发展的中日海洋关系。2022年11月17日,习近平主席与岸田文雄首相在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期间举行了会谈,双方就构建契合新时代要求的建设性的、稳定的中日关系达成了五点重要共识。2023年4月初,日本外务大臣林芳正访华并会见了李强总理等中方领导人,中日双方在会谈中明确要为两国关系发展排障减负,并就海洋议题进行了建设性对话。4月10日,中日双方还在日本东京举行了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机制的新一轮磋商,同意通过对话妥善处理涉海矛盾分歧、深化海洋领域务实合作,将东海建设成和平、合作、友好之海。两国当前的积极互动,对于中日关系特别是中日海洋关系的稳定与发展无疑是有利的。

习近平主席指出:“我们人类居住的这个蓝色星球,不是被海洋分割成了各个孤岛,而是被海洋连结成了命运共同体,各国人民安危与共。”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要求我们把握历史大势,顺应时代潮流,高举进步、开放、包容的旗帜,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摒弃单边主义、霸权政治、零和竞争等落后于时代的思维与行为模式。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有三点非常重要。一是共同维护海洋安全。两国应坚持“互为合作伙伴、互不构成威胁”的政治共识,重信守诺,严格遵守既有政治原则与共识,不挑战对方核心利益和底线;相互尊重合理的海上安全关切,暂时搁置、有效管理海洋权益矛盾,谋求以合理方式逐步加以解决;秉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不搞对抗,增进互信,完善危机沟通机制;加强区域安全合作,与周边各国携手应对各类海上威胁和挑战。二是共同促进海洋发展。中日应加强战略对接与政策协调,汇集政府与民间力量,做大做实合作成果,带动亚洲各国加强互联互通、互利合作,推广海洋科技研究新潮流,培育海洋经济产业新的增长点。三是共同维护海洋环境。中日应围绕海洋政策与管理加强对话交流,相互借鉴学习,积极引领本地区多边合作,在资源利用、污染防治、气候变化应对、海洋碳汇、渔业履约、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极地与深海探索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贡献有利于各方、有利于世界、有利于长远的国际公共产品。

妥善处理中日海洋问题、构建惠及中日及各国人民的海洋命运共同体非一日之功,乃千秋之业,需要两国各界相向而行,持续合作,长期努力。

文章来源:节选自《中日海洋关系与海洋命运共同体构建》,原刊于《日本学刊》2023年第3期

作者:甄占民,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