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海洋法治的完善中推动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构建

发布者:陈嘉楠发布时间:2024-01-12

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作为应然层面的追求,是推进全球海洋治理的美好愿景。“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人类社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42具体到海洋领域,全球性海洋挑战层见叠出,海洋治理方兴未艾,这为积极落实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提供了重要的时代机遇。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促进海洋可持续发展是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一项重要目标,是全人类的共同愿景,也是当前全球海洋治理的重点和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目标之一。中国是海洋可持续发展的支持者,也是运用海洋法治思维推动有关制度落实的负责任大国。促进海洋可持续发展需要加强海洋法治。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的落实离不开海洋法治,这体现在法治从具体到抽象、从微观到宏观的各个层面。

一、建章立制:对全球海洋法治规则的贡献

当前,全球海洋治理的大趋势是依靠越来越多的国际规则来协调各方利益,规范各方行为。海洋是全球治理新疆域之一,面对日益复杂的全球海洋新形势和新挑战,更是要求积极推动新疆域治理规则与时俱进,这为中国在促进全球海洋法治、推动落实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进程中贡献具体实体规则提供了契机。南海行为准则框架的通过、《预防中北冰洋不管制公海渔业协定》(简称《中北冰洋渔业协定》)、《〈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定》(以下简称《BBNJ协定》)的达成等,都是中国秉持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参与海洋规则革新的辉煌成绩。不过,这些框架和协定的通过并不是相关区域或领域海洋治理的终点,而是国家间开展国际合作的新起点,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必将对后续海洋法规则的制定与发展、完善全球海洋法治发挥日益重要作用。

二、推进合作:对全球海洋法治机制的贡献

如何在分割的海洋中保护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并在国家利益和国际社会共同利益之间取得良好的平衡,是现代海洋法演进发展过程中必须要处理的难题。有学者指出,通过国际组织和机构来保护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是最制度化的模式。国际组织或机构和其内部创设的制度构成机制,能够为以国家为主的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主体开展对话合作提供制度支持和合作平台。由此,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坚持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坚持以联合国为中心开展国际对话与合作,并应积极创新并大力发展多层次、多维度、多领域、多形态的对话合作机制。可以说,利用好现行机制,建设好平行机制”是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对机制方面的贡献应遵循的逻辑。

三、塑造共识:对全球海洋法治观念的贡献

当前,世界战略格局深刻变化。面对复杂多变的全球海洋形势和层出不穷的全球性海洋问题,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从海洋法治观念层面回应现今全球海洋治理的显著问题,为在破解海洋治理面临的各式新问题和新挑战上塑造命运共同体共识发挥思想引领作用。

全球海洋治理当前面临的各种重大挑战和问题,无法由单个国家凭一己之力解决,需要整个国际社会合作应对。而国际法的一项重要功能是促进国际合作,因为国际合作需要承诺和履行承诺,需要规则和遵守规则,国际法与国际合作密不可分。63因此,我们提出的各种全球海洋治理方案都离不开对国际法治之问的回答,我们也需要不断发展包括《公约》在内的国际海洋法,完善全球海洋法治。

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是在新时代背景下中国提出的全球海洋治理方案。海洋命运共同体体现了和平、安全、发展、合作、可持续的思想,具有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共性。同时,它也是对全人类在保护和利用海洋方面的共同利益的确认,具有命运共同体理念在海洋领域的独特性。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与全球海洋法治密切相关。面对全球海洋治理赤字、复杂多变的全球海洋形势以及层出不穷的全球性海洋新挑战所引发的法律问题,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所包含的海洋和平与安全思想、合作共赢概念、海洋可持续发展原则共商共建共享的方法论灵活多元的海洋争端处理观,既承继了国际海洋法中维护和平、公平、合作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又为变革和完善全球海洋法治提供了丰富的理论资源和实践指引。

作为全球海洋法治的应然目标追求,海洋命运共同体仍然是发展中而且内涵高度开放的概念,它的内容仍有待国家和国际组织实践的进一步丰富。这有待我们在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指导下,将和平、安全、发展、合作、可持续等概念切实贯彻到规则的每一个层面,为海洋世纪的发展提供更多法律规则、制度和思想上的保障。


文章来源:节选自《全球海洋法治视角下“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的落实》,原刊于《太平洋学报》2023年第10

作者:黄瑶,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珠海)海洋法团队首席科学家;徐琬晴,中山大学法学院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