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海洋塑料污染多元共治

发布者:陈嘉楠发布时间:2024-03-29

我国海洋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存在治理主体相对单一、系统性治理能力不足、政策落实不够等问题。为此,要强化政府在海洋塑料污染治理机制体制创新中的领导力,推动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形成合力。

建议出台激励塑料循环经济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等支持政策,发展塑料垃圾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形成贯穿生产、流通、消费、回收、末端处置全链条海洋塑料污染源头治理长效机制,加强沿海农村、渔港等塑料易泄露入海重点区域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设施建设,加强运维管理。

企业是海洋塑料污染治理主体,应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及早实现绿色转型。建议引导和培育更多专业的海洋保护社会组织,创新公众参与海洋塑料垃圾治理形式,提升公众环保意识,逐步实现塑料污染社会共治。


文章来源:节选自《向海图强激活“蓝色引擎”——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热议海洋高质量发展》,

原刊于《中国自然资源报》2024-03-12

作者:苏少洪,全国人大代表、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博后村党总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