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宝等:以向海经济为抓手推动高质量发展

发布者:陈嘉楠发布时间:2024-04-12

向海经济的内在特征与高质量发展所遵循的新发展理念相吻合,是新时代实现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有效经济模式。应该积极发展向海经济,把创新驱动贯穿于向海经济发展全过程,加快经济要素结构调整与整合,推动形成驱动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尽快实现经济发展由传统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着力优化陆海产业结构,提升开放合作层次,实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与人海和谐,增进全社会的福祉。

一、塑造发展动力:以创新引领向海经济发展

创新发展的内容是多层面的,包括理论创新、体制创新、制度创新、人才创新等,其中技术、资金、制度等要素创新对向海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

技术创新。技术创新是向海经济发展的核心。当今世界,以信息技术、新能源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为核心的技术创新正在加速发展。要牢牢把握技术变革与创新发展的新机遇,大力发展陆海公共性技术以及海洋专用技术。具体来说,一是加快共性技术的发展,加大对科学技术研究的财政支持,优化科技研发环境;不断提高产业技术水平,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淘汰技术含量低、成本高的行业,化解传统产业的过剩产能,加快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进程;对标国际水准,加快培育和建设国内一流水平的科学教育与研究平台,强化产学研合作,创建产学研合作战略联盟、中介机构和各种公共服务平台,加快信息资源整合。二是加大对海洋专用性技术研发的支持,特别是要加快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新能源、生物医药、海水综合利用等高新技术,加大对具备技术竞争优势的渔业、油气企业的支持力度,提升海洋高新技术对海洋产业发展、海洋生态保护的支撑能力。

金融创新。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也是经济发展中重要的生产要素,不仅影响着经济发展的速度与质量,还有助于催生新兴产业。发展向海经济同样需要运用好综合性的金融工具与政策,探索多种融资途径。在金融支持方面,可探索多种手段并行的方式,鼓励银行信贷、政策性银行、合作性金融、资本市场(股票融资和债券融资)、股权投资基金、信托、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融资租赁等以单一或者合作的方式支持向海经济发展。同时,积极发挥保险业、担保业等风险控制性金融对向海经济的支持作用。此外,还可以设立与海洋有关的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投资传统产业改造和新兴产业培育急需的装备制造和技术改造项目,引导大中小企业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开展合作攻关,努力培育新的产业增长点。

制度创新。制度创新是经济发展过程中一种必备的生产要素。好的制度安排可以促进技术、资本等要素的自由组合,推动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加速资本聚集进程,减少资源开发过程中技术与资本的消耗,降低风险与不确定性,提高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生产效率。党的十九大对于制度性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表示要“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发展向海经济,需要塑造中国情境下的陆海统筹发展的制度创新主体,使向海经济的成果惠及所有参与主体;需要解决资源与要素配置、政府与市场关系、国内发展与国际发展等诸多制度性问题;需要兼顾效率与公平,加快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做到陆海要素自由流动;需要加快完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实现统一开放、有序竞争;需要强化各类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优化企业优胜劣汰机制;需要完善国内制度与国际制度的对接,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有利的环境;需要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机制,更好地发挥制度的调控作用。

二、建构发展机制:发挥陆海统筹的战略引领作用

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机制。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经济空间布局不断优化,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分工合理、优势集聚、辐射联动、全面发展。但也存在沿海地区海洋开发、利用与保护水平参差不齐,沿海地区与内陆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等问题与短板。2018年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提出要“建立区域战略统筹机制”,“推动陆海统筹发展”。为此,在发展向海经济的过程中,要以陆海统筹发展为主线,打破海陆二元分割局面,统筹配置陆海生产要素,促进要素在两个区域间自由有序流动;提高海洋资源空间配置效率,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使沿海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突出特色、聚焦重点,充分发挥陆海优势资源禀赋,深化陆海分工合作,构建特色鲜明、错位发展、合作共赢的陆海经济体系。

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在全球化时代,我国应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融入世界经济发展中。要借助海洋这一枢纽,积极发展向海经济,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联系,共享海洋利益,加快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以开放包容的心态,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原则,积极落实《“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加强与东南亚、南亚、非洲、欧洲及美洲国家的深度合作,共享蓝色空间,共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同时,积极对接国际上处于价值链中高端的技术、管理、供应链、营销渠道、品牌、人才等优质要素,全面提升海洋产业和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形成更具广度和深度的开放型向海经济体系,努力提升我国在全球开发海洋、利用海洋、保护海洋和治理海洋中的战略地位。

三、优化发展目标:提升高质量发展的“蓝色福祉

生态系统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整体性,不能将生态系统的组成部分割裂开来。作为地球上两大生态系统,陆地和海洋之间存在广泛的联系,共同构成一个复杂的社会-生态系统。人类的任何活动都会直接或间接影响陆地与海洋。因此,必须加强对人类行为的管控,保护陆海生态系统。目前,许多全球计划都对这一问题表现出了高度的重视。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提出“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和海洋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旨在实现普遍的社会福利;《巴黎协定》除了关注全球气候变化外,还对海洋和沿海社区的安全表示了关切,其提出的增强近海地区气候适应力、减少对沿海社区的破坏等都从侧面反映了海洋生态系统对人类社会的重要影响。

 我国发展向海经济,必须坚持人海和谐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以构建海洋生态文明新格局为指引,强化绿色发展与低碳发展理念,逐步建立起安全可持续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以生态养殖、绿色航运和生态旅游开发为重点,统筹推进海洋产业开发与生态环境环保;推动智慧港口建设,打造绿色、低碳港口运营模式,大力发展绿色航运,减少海上船舶污染;加强保护区建设,推进海洋生态系统的整体性治理,对危害海洋生态环境的人类活动加大打击力度;推动建立多元主体合作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机制,促进人与海洋生态系统的良性互动,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使“人”获得更多陆海经济发展的“蓝色福祉”。

 

文章来源:节选自《向海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逻辑与实现路径》,原刊于《国家治理》2023年第8

作者:陈明宝,澳门科技大学海洋发展研究中心教授,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韩立民,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