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威等:中欧蓝色伙伴关系的深化路径

发布者:陈嘉楠发布时间:2024-05-27

从中欧关系视角来看,现阶段中欧蓝色伙伴关系的构建还面临诸多挑战,体现在五个方面。

第一,欧盟在海洋领域对中国制衡明显。在全球治理中,欧盟将中国定位为“经济竞争者”和“制度性竞争对手”,在海洋治理领域也是如此。中国在“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与欧盟次区域、欧盟成员国展开合作引发了欧盟的危机感。欧盟认为,这已涉及欧洲一体化的核心利益,因此,近些年反复强调加强“欧盟主权”。有国外学者认为,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是在通过低成本的方式向欧盟扩大其影响力,客观上会分化欧盟的中心领导力。拜登上台后,强化美欧关系,欧盟追随美国出台欧版“印太战略”,制衡中国的意图凸显。

第二,中欧海洋治理理念分歧犹存。欧盟秉持自身价值观,维持西方确立的海洋话语体系,而中国通过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落实“全球发展倡议”等行动,宣传“人类命运共同体”“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影响国际规则的制定,引发欧盟对于海洋秩序变革的担忧。受到中美竞争的影响,欧洲意识形态回潮,鼓吹阵营对立的声音不绝于耳,对理念多元化形成掣肘。

第三,制度建设有待全面推进。全球层面海洋多边对话机制的推动存在困难,中欧蓝色伙伴关系构建时间尚短,受到区域间主义“软制度化”特征及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双方目前以巩固现有海洋对话机制为主,在推动新对话机制建立上成效有限。在区域局面,中国的制度建设能力有待提升,区域间对话论坛的广度亟待拓宽。

第四,议程设置仍由欧盟主导。欧盟的议程设置能力较强,能够单独设置议程或与其他国家共同设置议程。而中国参与国际体系的深度有限,单独设置议程的能力较弱,更多地在国际多边机制框架内共同设置议程。但现阶段中欧关系较为复杂,尚缺乏共同设置国际议程的基础。

第五,中国影响国际规范的能力仍需提高。虽然中国参与了国际规范的修订、增加了规范供给与创新,但因为中国不强制规范输出,也不将规范作为附加产品进行推广,所以,中国向欧盟进行规范扩散的能力较弱。

鉴于此,中国应从以下五个方面推动中欧蓝色伙伴关系的构建进程。

第一,继续加强中国—欧盟层面的务实合作。通过对话机制和经贸联系,开展海洋经济领域务实合作,以利益共享增强相互依赖。具体来说,中欧应通过共建蓝色经济通道创造实际收益,通过环境、生态、科研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积累互信,并在南北极加强海洋科技领域的合作。尤其是在北极领域,中欧已通过“地平线2020”“中国—欧盟海洋数据网络伙伴关系”展开合作,为北极科技合作贡献力量。中国应利用欧盟较高的技术标准,在北极资源开采、航运业等方面学习欧盟经验,与欧盟民间、私营部门展开对话合作,继续支持北极治理中的多边主义,在发展可持续的旅游业、可再生能源以及与北极原住民对话方面加强合作。

第二,构建中欧“协进型领导”。中国的海洋治理理念不具排他性和扩张性,更具包容性。在蓝色伙伴关系构建过程中,中国应尝试与欧盟在合作模式上有所创新,构建“协进型领导”模式,兼顾领导者与参与者的利益,承认海洋治理中存在多样性的利益、理念与价值。51中欧构建“协进型领导”有利于在保留双方利益和价值理念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达成合作,避免“两极对立”,从而拖慢区域间合作进程。

第三,强化区域间对话机制全球多边机制构建需调和多方利益时间长难度大。中欧可继续强化区域间对话机制,落实区域间维度制度建设。目前在《中欧合作2020战略规划》涉及海洋的合作领域中,通过海洋法、极地事务对话、气候变化部长级对话和海洋综合管理高层对话进行沟通协调,已经形成较完善的机制。未来中国可以在海洋科技方面和欧盟建立官方对话机制,在南极的非军事化合作中积累互信,从而推动海洋保护区的相关谈判。中国也应加强与主要欧盟国家的小多边对话,通过与欧盟核心国家的沟通推动中欧准区域间合作。

第四,提升中国的议题贡献度中欧海洋治理合作属于新型南北合作双方的议程设置能力差异客观存在。中国应在区域间论坛中加大蓝色产业、蓝色金融、海洋气候变化、海洋科技相关的议题探讨,提升中国对议题的贡献度。在全球论坛中选好议题切入口,遵守规则,提出行之有效的中国方案,将中国重点关注的议题进行多边协商,提升中国的议程设置权。

第五,提升中国的海洋话语权。欧盟利用其“规范性力量”通过双边、多边合作向中国进行规范扩散,同时精心挑选海洋治理议题,试图迫使中国接受其规范,并将中国包装为“环境的破坏者”,指责中国“不负责任地开发海洋资源”。中国应从低政治领域治理议题入手,高标准履约,贡献科学技术,积极提供公共产品,塑造负责任大国的形象;在敏感议题上充分表达中国的利益与诉求,通过谈判商定有利于中国海洋利益的条款;加强参与并主动提出符合中国价值观和利益的议题,提高对国际机制理念与方案的贡献能力,增强制度性话语权。

 

文章来源:节选自《中欧蓝色伙伴关系研究——基于区域间主义视角》,原刊于《欧洲研究》2022年第2

作者:李雪威,山东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海洋战略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山东大学东北亚学院教授;李鹏羽,山东大学东北亚学院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