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保护区保护强度管控与决策支持系统

发布者:陈嘉楠发布时间:2024-06-28

海洋是世界上最大的生态系统,是海洋生物的栖息地、生存空间。同时,海洋也为人类提供生存资源与生态服务。保护自然文化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双重需要,导致用海与海洋保护处于矛盾的非均衡状态。海洋资源的低效和不可持续利用增加了栖息地退化和沿海社区风险,凸显了采取海洋空间管理的必要性。而海洋保护区作为强有力的空间性预防管理工具,具有管理海洋资源与空间、保护脆弱生境、保护海洋生物多样、保护海洋自然景观等诸多功能。将海洋保护区作为海洋环境管控手段已在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实施和推广,但复杂的海洋生境以及海陆空间差异同样加剧了海洋保护区管理难度,削弱了海洋保护的实际效果。

一、海洋保护区强/弱保护水平与效果

海洋保护区的分类与保护等级显示出当前各国家地区海洋保护的差异。高度受保护区域与禁捕保护区为强水平保护,面积相对较小,海洋生态系统修复能力较强,环境效益更好,在渔业养护与渔业资源恢复的目标下,部分禁捕保护区呈现出私人管理,季节性保护的特点;中度受保护区域面积较大,且多为永久性保护区,管理主体多为政府;低度受保护区域面积广大,但保护水平会根据季节产生阶段性变化。全球海洋保护区面积与数量造成了海洋受到有力保护的错觉,世界保护区数据库指出,全球只有2.4%的海洋被高度保护免受渔业影响。

为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恢复海洋生产力,全球30%的海洋需要被保护。现有海洋保护区分类过于宽泛,弱化了海洋保护的实际效果。大约95%的国家在管辖水域(距岸5.556 km)没有对捕鱼进行特别限制。相关研究表明:海洋保护区面积越大,其区域内生物类别更多样,连通性更强,生物密度更大,有利于种群修复与保护;复杂多样的海洋生境与低生境多样性、低复杂性的海洋区域相比,拥有更高生物量和多样化的营养结构。许多海洋保护区位置偏远,缺乏管理计划,没有强制执行管理条例,给予了大众虚假的海洋保护印象。

二、海洋保护区规划与管控难题

海洋生态系统中的自然属性与生物特征比陆地要复杂得多,海洋环境区域分异较大,且缺乏明显的分界线,现阶段暂未有一个确切的海洋生态系统划分方案,因而加剧了海洋保护区规划与管理的不确定性。在国土空间规划视角下,海洋保护区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海陆空间边界不明晰、海陆经济系统不协调、海陆资源开发与生境保护不统一和海陆空间规划体系不兼容。海岛或海洋国家的海洋空间规划更注重海洋产业的可持续开发与利用,而海洋空间规划与海洋生态服务功能联系紧密,相关海洋政策法律确切,多利益主体间关系密切。中国海陆兼备,海洋空间规划以海洋主体功能区为基础,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为底线,应该综合考虑区域开发保护和用途管制的分区空间规划方法,需更注重海洋的区域特征与海洋生态系统的调控方法,强调海洋的复杂性和整体管理的需要,以确保海洋生态系统的生物完整性得到维护。

由于海洋空间规划框架的部分欠缺,海洋保护区的海陆联动管控仍存在以下难点:(1)在经济收益与社会利益团体的发展限制下,海洋生态保护区的管理很难做到多部门协同,需面向各利益主体建立统一的协商协调机制;(2)民众的海洋意识和海洋认知滞后,增强公民海洋意识成为海洋生态保护区科学合理决策的前提;(3)由于海洋的区域性、连续性、开放性等特征,自然环境因素的变化具有不确定性与风险性,应对海洋生境中的生物群类、生物量、生物多样性、基因多样性、环境承载力等阈值进行建模预测,并进一步调研监督;(4)关注海洋生态保护区中的环境变化,以应对保护区内突发的环境事件;(5)海洋生态保护规划需要从海洋生态系统的特点出发,系统梳理规划方法及其应用情况,为优化海洋空间规划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理论借鉴。

三、可视化海洋保护区决策实践

海洋和海岸的持续退化以及对人居环境的影响进一步扩大,海洋地理环境与物理性质给人类带来了特殊的信息传播障碍。在远离海洋的人类活动区,及时获取海洋相关信息较为困难,此时,可视化海洋生态监测与决策系统应运而生。可视化信息系统以声波探测、水下摄影、遥感影像等数据收集方式为支撑,利用地理信息系统抽象地表达复杂的海洋环境,为海洋保护区边界界定提供定性、定量与定位的评估框架。地理信息系统可以将空间分析、定位导航、地球观测等相关数据上传到网页、云端甚至移动端口,且相关数据整理、模型分析、输出结果能力不断提高,实际应用中能够更好地协助相关人员调查区域的生态潜力,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调整海洋保护区的边界和合理程度,确保实现其预期的保育价值。欧洲波罗的海、北海、亚得里亚海等海域使用Mytilus工具箱、Tools4MSP等地理信息平台作为海洋监测平台,利用地理信息平台协助海洋空间规划。未来决策支持工具将更注重减少投入成本,并提高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度,根据规划的基本需求和决策规则开发用户友好型的工具,不断增进不同群体的应用频率与应用体验。

海洋保护区能够限制人类在特定海域内的活动,给予海洋生态系统时间和空间进行生态恢复、重建和更新,进而恢复海洋生境的生产力,提高海洋的生态服务功能,为人类提供净化水域、促进氮循环、氧循环等生态效益。一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海洋资源依赖程度、资源的利用效率以及不同的规划过程与保护强度需求都将影响海洋保护区的保护水平与等级大小。海洋空间规划不可避免地在全球范围存在大尺度、多层次的政策框架与法律体系。当前,世界海洋保护的平均水平为18%,而中国管辖内的海域面积约为4.1%(2019),低于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10%的海洋保护要求。中国海洋保护区建设规模缺口大,存在近海典型生态系统严重退化,管辖海域面临生物多样性丧失等困境。面向当前国际社会生物保护和海洋生态保护的重大需求,中国作为COP15主席国,应积极扩大海洋保护区覆盖范围,提高海洋保护区保护水平与监管力度;根据保护濒危物种需求建立纯粹水域的海洋保护区,保存水域环境和海洋生物生态系统的自然完整性;加大对海洋保护区的财政扶持力度,完善海洋保护区建设的投融资渠道;平衡各主体间利益分享与协调机制,提升海洋保护区管理水平;研究远洋、公海保护区制度,完善海洋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将有利于明确我国海洋保护区的发展标准与框架体系,从而在参与国际海洋合作中掌握话语权与选择权,在参与以生态保护为目的的国际海洋管理行动中,进一步实现中国生态文明建设与履行国际责任的统一。

 

文章来源节选自《海洋保护区类型、边界与多边管控——生态保护、公众参与和规划决策的文献综合视角》,原刊于《宁波大学学报(理工版)》2023年第5

作者肖若兰、王江,系宁波大学东海研究院/浙江省陆海国土空间利用与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人员;马静武,系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程师;马仁锋,系宁波大学东海研究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