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伟等:我国海洋能开发利用战略意义、存在问题和建议

发布者:陈嘉楠发布时间:2024-08-23

一、我国海洋能开发利用战略意义

海洋能资源是可再生能源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开发潜力大、可持续利用、绿色清洁等优势,可精准预测、按需定制、就地产能、就近消纳,是智慧能源的典型代表。海洋能产业是新发展阶段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面对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大力发展海洋能产业,对提升海洋产业发展质量和核心竞争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服务生态文明和海洋强国建设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一是应对气候变化,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时表示中国力争在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气候雄心峰会上宣布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

二是发展海洋经济,服务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需要。海洋能开发利用将有助于沿海地区海洋发展战略的实施,有助于我国海岛开发、生态保护及提高我国海洋资源管控能力。我国海岸带长、海岛众多。海洋能开发对解决沿海偏远地区,特别是无电网覆盖海岛的能源供给与生态保护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贺信中指出:海洋是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要加快海洋科技创新步伐,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培育壮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能作为典型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涉及专业众多,产业链长,技术含量高的特点。随着海洋能战略地位和经济地位的上升,它对其他产业和相关技术的发展和进步将发挥越来越大的带动和促进作用。

四是贯彻落实十四五战略部署,建设海洋强国的具体行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在积极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空间中作出了推进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部署安排。这是进一步协同推进海洋生态保护、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权益维护,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具体行动。

二、我国海洋能开发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战略地位亟待加强,公众关注度不够。社会公众对海洋能的战略地位缺乏足够的认与乏应有的关注度。随着新一轮沿海开发热潮的兴起,海洋能与其他海洋产业的竞争性用海问题日渐突出,多处优良的海洋能潜在开发利用区域难以得到有效利用。

政策引导不足,欠缺激励机制。海洋能开发利用具有高技术、高投入的特点,需要政策扶持和激励。目前,我国海洋能开发利用的政策体系尚不完善,财政、税收、定价和并网等方面的政策缺失或不明确,政策支持对海洋能发展的引导激励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研发力量分散,核心技术储备不足。目前,我国海洋能的研发力量分散,缺少专门从事海洋能开发利用的研发机构和人才队伍。仅有的少数从事相关技术研究的科技人员分布在不同部门和地方的院所、企业,力量较为分散,没有形成合力,创新力度明显不足,核心技术还不够多。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滞后。海洋能源开发投资大、工程复杂、风险高,涉及装备制造、海上工程、安装维护等多个方面。借鉴国外经验,加快建立和完善海洋能海上试验场等公共服务平台,对促进技术发展、成果转化、积累运行管理经验,推动海洋能产业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国虽已启动相关的公共平台建设,但投入力度不足、功能还不完善。

(二)发展建议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根据我国资源状况和沿海地区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海洋能产业的特点,综合考虑各海洋能种的技术成熟度,应统筹规划海洋能产业发展的技术路线,积极推进海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合理布局产业基地,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尽快出台我国海洋能发展规划性文件。

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和健全产业发展促进机制。继续实施海洋能资金,扩大资金的支持规模,调整优化支持方式,加速提高海洋能技术和装备成熟度。制定出台优惠的投资政策,上网电价补贴与税收政策,简化审批程序。

加大工程示范力度,促进技术成果转化。围绕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发展需求,通过对波浪能、潮流能等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较成熟技术进行示范推广,加大示范规模,推动海洋能示范基地建设和规模化利用,促进海洋能开发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技术成果转化。

扶持龙头企业,引导产业聚集发展。充分发挥产学研各方在研发、制造、海工、运维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引导和扶持建立专门从事海洋能开发利用的龙头企业。优先发展海上风电、潮汐、潮流、波浪能发电装备制造、电站施工和运营企业,通过政策支持促进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在海洋能资源富集、技术基础好的地区引导海洋能产业聚集发展。

探索海洋能绿色发展新模式。加强海洋能与海上风电、海上光伏、海上制氢等方向的融合技术创新,推动海域集约利用和基础设施共享共用。探索将海洋能+储能”“海洋能+制氢”“海洋能+海水淡化海洋能+”模式纳入海洋能产业发展体系,并给予支持,进一步拓展海洋能应用市场及产业规模。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充分利用全球海洋能开发科技资源,加速我国海洋能开发利用的进程。与海洋能发达国家开展合作与交流,建立长效的合作机制。参与海洋能国际政策、标准的研究和制定,高起点引进先进、适用的技术和工艺,加快我国海洋能开发优势技术和装备进入国际市场的进程。

 

文章来源:节选自《我国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现状及发展建议》,原刊于《海洋经济》2022年第3

作者:彭伟,国家海洋技术中心主任,正高级工程师;王芳、王冀,国家海洋技术中心研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