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各国面临着多种全球性挑战,国际政治经济格局显现政治阵营化和经济碎片化的趋势,特别是美国试图重新主导国际秩序,加剧了全球治理的复杂性。从实践路径上来看,“一带一路”是通过兼具包容性和实用主义的治理方案、强调沟通和对话的政策安排以及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真实践行,为实现全球的财富再分配以及结构性权力重塑而努力。在财富、权力以及社会目的的层面上,中国提出的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实现了基本理念与实践做法的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二者相辅相成,形成了切实可行的整体框架。可以说,“一带一路”是推动新型全球治理的最佳实践。
一、通过兼具包容性和实用主义的治理方案,促进全球财富再分配
从财富视角看,共建“一带一路”将更多发展中国家拉入全球价值链中共同参与全球财富再分配,体现了包容性和普惠性的辩证统一。首先,“一带一路”选择国际合作领域作为全球经济治理改革的突破口,直面西方主导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下的薄弱环节。 “一带一路”实际上倡导的是一种更加普惠包容的治理方案,同时在具体实践上强调政策、设施、贸易、资金和民心五大领域的互联互通,为新型南南合作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操作指引。“一带一路”拒绝那些诱导主权依附、鼓吹殖民、迎合特权、宣扬社会排斥、缺乏透明性以及可持续性的投资模式,而立足于现实的工业生产结构,以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投资为重心,以高标准为导向,帮助发展中国家重建经济增长动能。共建“一带一路”以远低于西方的贷款利率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融资,协助发展中国家减轻债务压力,并以此为切入点协助发展中国家实施债务重组,抑制了债务扩张。同时,在亚投行、丝路基金等金融实体的支持下,中国陆续向地区国家输送大量良性资本,改善域内国家的债务结构。此外,项目设计和融资体系的创新也是“一带一路”方案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设计的创新体现在强调自下而上的合作模式,促进参与国家的共商、共建、共享,而融资体系的创新体现为在吸纳西方发展融资模式和做法的基础上,整合了多元资金的融资渠道和方式。“一带一路”通过第三方市场合作等机制将发达国家纳入合作,协调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利益,推动发展中国家更好融入全球价值链,提升其在全球分工中的地位。
综上所述,“一带一路”作为21世纪全球治理的重要倡议,其独特的发展战略、合作模式兼具包容性和实用主义特征,它为全球化时代的国际关系提供了新的发展方向和治理模式,引导了国际关系从零和博弈向正和博弈的转变,促进了发展中国家大规模进入国际市场和财富再分配,推动均衡型价值链分工结构的形成,为减少成员国间的冲突、贫困和不平等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通过对话协商和政策沟通,克服集体行动困难,提升发展中国家的结构性权力
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许多全球性的问题,都直接影响人类的福祉。这些问题具有外部性和系统性的特点,意味着它们超出了单一国家的应对能力,迫切需要全球层面的合作和协调。然而,全球治理并非易事。不同的国家和行为体对各种公共产品的利益攸关程度存在显著差异,这直接导致它们参与全球治理的偏好强度不同。这种偏好差异在国际博弈中造成了明显的“摩擦”,增加了合作实现的议价成本。为了在全球治理中实现不同行为体偏好的正向加总,促进合作的实现,往往需要付出巨大的交易成本。加之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集体行动的难题始终存在。因此,全球治理是一个高度复杂且需要多方参与的国际政治经济过程,不仅涉及各行为体间的利益博弈和合作难题,还包括对制度设计的深入思考。中国强调制度设计的平等性和均衡性,针对“一带一路”,任何有意愿的国家都可以加入,不设加入门槛和附加条件,各国可以平等参与,从而有助于提升发展中国家在“一带一路”框架中的话语权,帮助发展中国家取得全球治理中的结构性权力。
“一带一路”提倡通过政治协商和政策沟通的方式来解决国际合作中出现的问题,通过政府间政策对话交流和能力建设来消解各方的利益冲突和分歧,同时吸纳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参与。这种方案充分尊重各共建国家的主观能动性,有助于优化全球治理的机制设计,通过对话协商有助于缓解信息不对称和信息失灵,减少各方利益博弈中的议价成本,从而有助于缓解和克服集体行动困难。中国坚持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将自身的制度主张强加于人,不搞军事同盟,从而推动各方形成最大的认同度,促进区域和平协作和共同发展。在国际争端中,中国始终保持中立立场,不滥用自身的影响力,不干涉他国内政,坚持劝和促谈,主张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化干戈为玉帛”。在“一带一路”框架下,许多国际争端问题得到缓解甚至解决。
制度性话语权是指在国际政治经济框架内,通过建立和运用规则、制度、机构等形式,从而影响、塑造和决定国际议题、政策和规则的能力与权力。这种话语权不仅依赖于语言、文字或其他文化形式的直接表达,更重要的是它体现在能够对国际舆论、政策制定和现象解释产生影响的制度层面上。作为由中国发起的多边合作倡议,“一带一路”倡议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为重要平台,整合十余个区域合作机制和地区性组织,辅以超过100份双边合作文件。这些新平台和主场外交机遇使中国及各参与国在治理方案倡议和制定方面获得了更多主动权,显著增强了中国及沿线国家在全球治理尤其是国际发展合作领域的制度性权力,具有整体性和协调性,有助于提高“一带一路”共建国在国际组织运行、国际规则制定、国际秩序维护方面的影响力与引导力。
三、通过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推进“再全球化”和多边主义
共建“一带一路”强调多边主义,主张在基于互相尊重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原则和基础上,去建立和维护与世界各国的关系。“一带一路”在区域合作中强调平等互利,合作共赢,是一个开放包容的进程,不搞地缘政治联盟或军事同盟,不针对谁也不排除谁,不是关起门来搞“小圈子”或者“中国俱乐部”。“一带一路”各共建方的关系是平等的,而非“依附与被依附”“核心与边缘”的关系。“一带一路”坚持大小国家一律平等的原则,坚决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切实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这是对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下国家关系的创新和发展,有利于真正践行多边主义。在实践中,一方面,中国积极推进包容性全球贸易自由化进程。另一方面,在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中国也关注资源全球配置造成的国家间和各国内部发展失衡的问题,以构建实质正义为遵循,推动世界贸易组织(WTO)等国际组织向公正合理方向改革,提升发展中国家话语权,以实际行动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利益。
同时,“一带一路”提倡的义利相兼、以义为先的新型义利观,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构建全球伙伴关系网络等内容提供了一套全新的国家间交往的范式。在共建“一带一路”中,中国坚持“亲、诚、惠、容”的外交方针,主张“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同周边国家建立友好关系,推动中国发展惠及周边。中国坚持以发展促和平、以发展促合作,推动各国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信任,促进包容发展,增强区域互信。综上所述,“一带一路”在实践中真正体现和贯彻了反对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倡导多边主义的理念,有力维护了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普惠包容的方向发展。
文章来源:节选自《“一带一路”与新型全球治理:一个国际政治经济学分析》,原刊于《太平洋学报》2024年第1期
作者:梁昊光,中国科学院中国现代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二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