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事务没有统一适用的单一国际条约。中国是《斯瓦尔巴德条约》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并参加了其他北极区域的国际论坛和组织,因此中国在北极地区享有自由进出北极特定区域,平等享有科研、航行、渔业、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等权利。自我国在2018年宣称为“近北极国家”以来,对我国的发展和战略决策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北极事务汇集了当前全球重要的国家和地区,当地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复杂的地缘政治环境使得各国间的利益和矛盾纷繁复杂,增加了极地问题复杂性。
美国北极战略的转向对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影响有利有弊。在孤立主义的影响下,美国并不认同中国“近北极国家”这一身份,并将我国参与北极治理视为对美国的挑衅和威胁。因此,身份认同成为我国参与北极事务的关键性问题。《中国的北极政策》白皮书将中国在北极地区有着重要的利益和中国是北极地区负责任建设者相互统一,证明自身的身份认同。然而,美国通过媒体宣传和已有优势,压制我国在北极事务的话语权和传播力,污名化“一带一路”倡议,极大地影响了我国在北极的国家利益实现。在这种情况下,我国需要全面谋划,积极应对。
首先,积极塑造参与北极事务的正面形象,通过合适的传播平台有意识地传递中国的北极理念和基本立场,有效回击“中国北极威胁论”。与中国相关性最高的极地问题是气候变化问题。北极环境的变化对中国农牧业发展已经产生了深刻影响。近年来,中国在北极地区逐步建立起海洋、冰雪、大气等多学科观测体系,多次深度参与涉北极事务高级别会议。美国智库兰德公司认为,美国和中国都致力于北极的和平与稳定,中国已经在保护北极渔业和制定海运法规的国际协议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因此,中国可以在全球气候变化和科学研究等关键领域上强化自身立场,并尊重北极国家在北极地区的主权和权利。需要强调的是,加拿大对于中国参与北极事务展现出较美国更积极的态度,前自由党议员安德鲁明确表示加拿大欢迎与中国在北极地区进一步开展富有成效合作。
其次,北极的和平、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符合北极和非北极国家的共同利益。我国应同样重视非北极国家的北极政策,扩大中国北极“朋友圈”,强化彼此对于北极事务参与者身份的认同。例如,中国、日本和韩国对于北极的航运开发、资源利用和基地研究等多项事务存在共同利益。三国于2016年展开了首轮中日韩三国北极事务高级别对话并延续至2019年的第四轮。在首轮高级别对话的联合声明中共同明确了在北极事务中友好互助的各项事宜。由此可见,我国需要紧密关注同样在北极地区有着共同利益的非北极国家,围绕资源、环境等可持续发展领域的一些重大问题共建长效合作机制。
最后,中国应超越政府主导模式,积极展开公共外交。推动企业、人民和非政府组织认真研究并践行中国对于北极的政策,拉近北极国家和中国民众的“心理距离”,促使中国跨国企业在北极开发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遵循所在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原住民的文化和习俗,引导国际社会对我国参与北极事务认知从利益导向转变为贡献导向。相关机构不应只关注中国的航运和资源利益,而应用国际通用的话语体系促使北极事务的参与者相信中国的参与是北极治理的重要一环。中国北极话语体系构建需要超越对自身利益的关注,着眼于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重心。
中美两国在北极地区并不存在主权争议、领导权等关键矛盾,且美国在北极国际秩序中并不占据主导地位,双方在海洋科学研究与教育、环境合作、水下数据光缆和航道开发等领域存在共同利益。阿拉斯州是美国实施北极政策的唯一战略依托,但美国北极战略的转向使得州政府现实利益受到损失,因此正在寻求更积极的方式与我国合作。考虑到美国在北极区域强调“有限的北极合作”,中国可以将与阿拉斯加的合作作为突破口,同时与美国在北极航道的合作上积极磋商,在利益互补的基础上深化合作。
综上所述,中国在参与北极事务时,需避免陷入北极国家间的地缘纷争,一方面维护我国在北极的利益,另一方面尊重北极国家的主权和权利,积极与北极地区的本地社群和土著民族接触,确保我国经济活动惠及当地居民,并尊重他们的权利和传统。当前,美国在北极地区面临着极为复杂的地缘关系,即便在盟友之间也可能存在潜在的冲突。中国需明确北极国家的利益交汇点,妥善应对北极区域复杂的国际关系,同时积极参与北极理事会等多边论坛,为北极区域的合作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文章来源:节选自《美国北极战略新转向、影响及中国的应对》,原刊于《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6期
作者:姜秀敏,海南大学教授;陈坚,伦敦大学学院历史与社会科学学院地理系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