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农:北极合作与中国北极角色的前景

发布者:陈嘉楠发布时间:2024-10-08

一、重审北极事务的国际合作态势

北极冰层的逐渐消失对北极主权和管辖权争议和安全问题提出了挑战,相关影响在北极八个国家与中日韩和印度等非北极国家之间不断演变的关系中变得日益明显。与此同时,在全球日益关注北极冰融化的情况下,国际社会对于在北极事务上加强合作也有迫切和实际的需要。北极国家和非北极国家之间的合作可以在多个层面继续发展,不仅限于双边合作以及现有的区域论坛和国际组织框架,也包含科学研究、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问题领域。

2015年在冰岛雷克雅未克举行的第三届北极圈大会上,时任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张明发表了题为《中国在北极:实践与政策》的主旨演讲。次年,时任中国气候变化首席谈判代表高风在第四届北极圈大会上再次就中国对北极合作的看法发表演讲。此外,在第六次北极理事会成员国、观察员国和外国科学界代表国际会议上,时任中国外交部条法司司长徐宏也谈到了中国对北极经济发展的看法。这些演讲侧重于“合作”,展示了中国正在兴起的北极政策,并在中国北极政策白皮书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首先,承认和尊重彼此的权利是北极国家与非北极国家开展合作的法律基础。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相关国际法律框架,北极国家在各自的北极地区拥有主权权利和管辖权,非北极国家也享有科研和航行权。北极国家与非北极国家发展合作伙伴关系,首先应从承认和尊重国际法规定的相互权利的基础出发。

其次,相互理解和信任是北极国家与非北极国家合作的政治保障。北极国家在北极相关问题上的利益更大,它们自认应该在北极事务中发挥比非北极国家更重要的作用。同时鉴于某些北极问题是跨区域性的,非北极国家也认为它们在北极相关问题上同样拥有合法利益。毫无疑问,北极国家和非北极国家的利益交织在一起,将在北极事务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加强合作,北极国家与非北极国家应在尊重彼此权利的基础上,加强沟通,增进相互了解和信任,寻找利益交汇点。

再次,通过联合研究解决跨区域问题是北极国家与非北极国家合作的主要领域。加强科研合作,有助于北极国家与非北极国家从更广阔的视野看待跨区域问题,向国际科学界传递更全面的信息,促进相关问题的解决。这种合作模式已经在应对气候变化、北极航运等问题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北极理事会成员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如何让非北极国家参与相关研究工作的早期阶段和深入讨论。

近几年来的北极发展提出了一个基本问题:随着国际安全架构的转变,未来的北极是否会继续像冷战后那样表现出合作和低紧张局势的特征,还是会成为一个像冷战时期那样以竞争和紧张局势加剧为特征的地区?对此,分析人士认为,“北极国家和其他北极利益攸关方应努力保持该地区合作和低紧张局势的传统,并努力防止近年来在欧洲、亚洲和其他地区出现的竞争和紧张局势蔓延到北极地区。”他们列举了北极国家和其他北极利益攸关方在一系列问题上为促进合作所取得的成功经验。一些人则认为,当前复杂的国际形势对北极地区的合作、降低紧张度、和平解决争端以及尊重国际法的传统构成了潜在挑战,而这些都是自北极理事会1996年成立以来,北极国家用于管理北极问题取得广泛共识的有效方式。

北极地区的和平、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符合北极国家和非北极国家的共同利益。北极国家和非北极国家在北极相关问题上拥有不同的权利、利益和具体关切,因此北极国家和非北极国家如何尊重和合理维系这些不同的权利、利益和关切至关重要。然而,俄乌冲突无疑对这一成为国际社会共识的北极合作原则造成了不小的冲击。当前俄乌冲突局势仍在持续发展变化,在北极地区造成的溢出效应是多方面的,尤其在国际合作方面。北极理事会成员国2022年3月宣布各国暂停参加北极理事会所有会议的联合声明给北极合作前景造成了困扰,表明当前的北极国际合作已面临严重障碍。尽管北极理事会不直接资助研究,但它协助制定成员国之间合作的科学议程。欧盟委员会停止了所有涉及俄罗斯的科学合作基金,随后其他资助机构也采取了类似政策。俄乌冲突切断了俄罗斯境内外研究人员在许多科学领域的合作伙伴关系,对北极数十年的科学合作传统产生了特别深远的影响。长此以往,俄罗斯科学家在诸如追踪永久冻土退化和气候变暖引起的甲烷排放等方面将难以继续发挥关键作用。

总之,俄乌冲突加剧北极紧张局势,北极未来形势难料。冷战后长期以来,北极地区将受益于与安全问题脱节的看法已经失去吸引力。相反,随着俄乌冲突爆发并不断升级,既往的北极合作框架和议程已经岌岌可危,北极地区的地缘政治重新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二、中国北极角色的愿望和前景

中国参与北极事务,“合作”是有效渠道,“尊重”是关键基础,而“双赢”则是价值追求,传递着各利益相关方在各领域活动中追求互利共赢、共同进步的理念。正如中国在《白皮书》中所指出的那样:“这种合作应确保北极和非北极国家以及非国家实体共享利益,并应照顾包括土著人民在内的当地居民的利益。”

在其全球重要性日益增长的北极地区,促进和加强互利合作伙伴关系是最有力的助推剂,而中国参与北极事务则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例如,北极资源开发需要大量投资,而中国的充裕资金可以很好地促进相关投资,中国也希望北极国家支持中国在该地区的诉求和利益。事实证明,中国参与北极治理,其科学外交、资源外交战略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从而能够在北极事务中和平地获得(有限的)发言权。中国正在获取各种技术支持,在北极地区寻求新的经济机会。中国正在建造能够在北极进行商业航行的防冰型散货船和油轮,以及能够在恶劣的极地天气条件下飞行的飞机。北极航运不仅有利于中日韩等经济严重依赖国际贸易和航运的国家,也有利于北极国家的利益。马丁·布鲁姆指出,在气候变化和中国“一带一路”倡议资金的推动下,“挪威和芬兰政府正在为从亚洲到欧洲大陆的北极走廊的愿景注入新的活力”。

然而,中国在北极的角色愿景和前景受到了俄乌冲突带来的挑战。尽管北极没有直接受到冲突的影响,但由于俄乌冲突,人们更频繁地从战略角度审视北极事务,尤其是芬兰和瑞典这两个北极国家正在加入北约。一个悬而未决的主要问题是,至少在政治上是否仍有可能讨论一个单一的北极地区?北极理事会实际上已处于停摆状态,“A7”,也即该组织的七名成员,在2022年3月选择“暂停”通过该组织与莫斯科联系。尽管理事会在较低级别许多工作还在继续,并且避免了俄罗斯的参与,但这种分裂对北极理事会以及北极治理的未来将构成严重的长期影响。

作为理事会正式观察员国的非北极国家,包括中国、印度、日本、新加坡和韩国在内的亚洲国家,一直依赖北极理事会来增强自身的北极利益,必须考虑该组织分裂后北极治理的未来前景,对各自的北极政策做出相应调整。在非极地国家中,中国由于中俄关系导致其在北极事务中的角色受到严苛审视,中国在适应可能出现的“两个北极”(“A7”和俄罗斯)的局势下面临着最大的压力。

在北极未来的合作模式中,中国能否继续以科研外交、资源外交等渠道继续扮演一个“利益攸关方”的角色尚待佐证。从长远利益角度出发,中国未来在北极的发展离不开北极理事会,积极推动北极理事会的正常运作对于中国来说是必要且重要的。在处理与其他北极国家的关系时,中国应积极沟通和交流,真诚尊重北极国家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遵守北极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定期进行高级别对话,提高政治理解和相互信任。此外,作为北极理事会的观察员国,中国有权就北极治理表达合理的关切,参与和协助发展工作组项目,举办专家级研讨会或聚会。借助作为北极理事会观察员国的地位,中国可以积极推动北极理事会的常态化工作,并在北极气候变化、保护土著文化、科学研究甚至经济开发等领域积极协调俄罗斯与其他北极国家之间的合作,促使各方在这些领域暂时搁置政治争议,共同工作和进步。

 

文章来源:节选自《北极事务的地缘政治化与中国的北极角色》,原刊于《外交评论(外交学院学报)》2023年第4转载请注明原出处、作者信息及由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编排

作者:洪农,中国南海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