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质生产力促进海洋治理能力提升的路径指向

发布者:陈嘉楠发布时间:2024-11-04

相比较而言,我国在海洋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海洋高端人才培养、海洋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与欧美发达国家还存在一定差距,在国际海洋规则制定及国际话语体系中仍处于相对被动和弱势地位。新时代新征程,我国要加快形成海洋领域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推动海洋治理能力提升。

2024年3月5日,李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在海洋治理领域可以通过推进海洋科技创新、培育海洋创新人才、发展海洋新兴产业、创新海洋管理模式,提高海洋发展中全要素生产率,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从而促进海洋治理能力实现新的跃升。

推进海洋科技创新,提升海洋治理技术水平

海洋治理技术有赖于具有高度创新性和知识密集性的科学技术。发展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力的新质生产力,是提升海洋治理水平的必然要求。因此,要坚持以“科技兴海”为导向,瞄准海洋科技创新发展方向,加快攻破重大科学问题和技术瓶颈,深化海洋科技研发体制改革,提升科研创新投入的产出效率。

首先,优化海洋科技研发模式,促进科技创新与海洋治理的深度融合。海洋高科技领域代表性企业以及国家海洋实验室,需对海洋治理技术需求和已有科技基础进行摸底,厘清当前我国海洋治理存在的潜在风险点,在卫星遥感、海洋观测、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等方面开展具有前瞻性、引领性、颠覆性的技术规划和部署。其次,促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转变以往技术研发相对独立、研发成果无法有效应用的状况,探索多种科技成果转化方式,实现海洋创新技术成果落地,如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等,将成果应用到实践领域。第三,突破海洋科技重点领域的瓶颈。加强国家实验室、顶尖研究机构和海洋科技研究型大学等科研平台的建设投入,通过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突破性成果产出,破解全球深海勘探开发、海洋精准预测和治理等领域的技术发展障碍,优化创新链,提高从研发、转化到应用的工作效率,加快形成具有新原理、新机制的新质生产力。

二、培育海洋创新人才,提升海洋治理主体能力

人才培育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是将科技发展、创新涌现和人才资源结合的重要路径,也是提升海洋治理能力的关键。首先,政府应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制定合理完善的海洋创新人才培育和使用制度,建设校企联合的人才培育基地,打造一批高水平人才队伍,并探索有助于人才队伍稳定和发展的体制机制。其次,落实好育才、招才引智的创新人才政策。依托重大海洋技术攻关项目、海洋科技重大平台,在全国沿海地区合理布局人才教育和学科平台,吸引集聚全球海洋领域高端人才,最大限度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提升科技产出效率。再次,推进教育和研究机构对海洋人才培养的落实。在中小学开展海洋基础知识教育,把普及海洋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高校应积极发挥基础研究和学科融合的优势,主动参与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大海洋高科技领域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高校和科研院所要瞄准科技创新趋势和产业发展动态,优化涉海学科布局,提升学科支持产业发展精准度,培育造就海洋治理领域高层次人才和实用技术人才。

三、发展海洋新兴产业,构筑海洋治理动力引擎

海洋产业作为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等一系列经济活动的集合,对海洋经济持续稳定增长起到支撑作用。新质生产力发展是为满足产业转型迫切需要下催生出的先进生产力,对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形成起到引领作用,同时为海洋治理能力提升提供动力支撑。

首先,调整和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加快构建现代海洋新兴产业。聚焦现代海洋经济核心层,做大做强海洋船舶、海洋新能源、海洋工程装备等现代海洋产业,提档升级海洋渔业、国际海洋交通运输等传统海洋产业,培育壮大海洋生物医药、现代海洋服务等新兴产业,形成产业结构合理、创新能力突出的现代海洋产业集群。其次,利用海洋资源区域优势,推动企业成为海洋科技水平创新主体。发挥沿海区位优势,鼓励企业探索新产业和融合发展新业态,如海洋风电养殖融合,加大建设海上风电场,提升深海养殖装备水平,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针对深海养殖和海洋灾害防御,引导并支持企业开展海洋监测、海洋预警减灾等领域的海洋装备的研发。再次,优化营商环境,吸引资金持续投入。吸引优秀海洋企业入驻,打造海洋优势产业聚集区,规划建设新兴海洋产业集群,持续壮大海洋经济规模。通过改革创新形成全要素服务链,优化新兴海洋产业发展的服务支撑,构筑海洋治理的动力引擎。

四、创新海洋管理模式,提升海洋治理效率活力

在培育海洋领域新质生产力的背景下,创新海洋管理模式需要注重社会、经济、生态三者效益的协调,要坚持“改革活海”,创新传统海洋管理模式。2022年6月举行的联合国海洋大会,就曾呼吁协议国应对海水污染、酸化、非法捕捞和生物多样性丧失等海洋问题所带来的一系列挑战,更加注重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海洋资源。创新海洋管理模式需要加强制度创新,打通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通道,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优化政策环境,聚焦海洋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在体制机制上深入探索、创新突破。

首先,落实涉海企业环保责任,强化环保制度保障。将海洋环境保护指标纳入企业生态环保责任书,严格考评约束企业排污行为。涉海管理部门建立风险清单,使企业明确自身行为规范,划出履责警示线。颁布实施海域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及一系列制度规范,为规范产业绿色发展、保护海洋环境夯实制度基础。其次,打通海洋数据信息壁垒,实现涉海资源整合。全方位共享涉海数据,将海洋局智慧系统、海事航保数据平台等多个信息系统接入新建的智慧海防管控中心,实现数据同屏展示。再次,加强海上综合执法力度,提升海洋治理效力。将开展海上监督巡查、联合执法作为加强海上综合力量建设的重要举措,完善海上救援、防台防风、海上溢油处置、污染物清理等应急体系,保障海上安全。

文章来源:节选自《新质生产力促进海洋治理能力提升:理论逻辑与路径分析》,原刊于《浙江海洋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24年第3期

作者:全永波,系浙江海洋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宁粟凡,系浙江海洋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