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振姣:破解全球海洋生态安全困境,构建全球海洋治理新秩序,为全球海洋生态安全治理贡献中国力量

发布者:陈嘉楠发布时间:2024-11-06

  

一、积极倡导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改善全球海洋生态安全治理。

2019423日,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青岛集体会见应邀出席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成立70周年多国海军活动的外方代表团团长,提出了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理念。这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海洋领域的丰富和延伸,为全球海洋治理、构建和谐海洋及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了中国智慧。面对全球海洋生态安全困境,首先要从治理理念入手,通过积极倡导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改善全球海洋生态安全治理。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超越了西方主流国际关系理论,蕴含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其一,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强调各国在海洋事务中的共同责任和利益,对于促使各国积极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合作,达成共识与协作,共同应对海洋治理挑战具有推动作用。其二,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强调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海洋治理中的参与和利益保护,有助于提升发展中国家的参与能力和谈判力量,推动南北合作和南南合作,提高全球海洋治理的公平性和包容性,推动构建全球海洋治理新秩序。

二、建立全球海洋生态安全治理规则,维护当代国际海洋法秩序。

面对海洋生态安全领域国际立法松散、约束力不足以及法律责任机制欠缺等诸多问题,弥补既存缺陷、维护国际海洋法秩序成为全球海洋生态安全治理的迫切需要。首先,弥补当前法律框架内容的缺陷,推动《公约》内容的修订和补充,明确各国在生态安全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细化包括资源保护、污染防治和生态系统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可以通过定期的高级别会议、专题研讨和专家讨论等方式,促进各国就海洋法治和生态安全治理进行协商交流。其次,加强国际海洋法的执行和监督机制,增强国际海洋法的可执行性和强制性,保障国际海洋法的实际执行。现有的国际法律机构,如联合国海洋法委员会、国际海洋法法庭等,可以通过加强合作,形成更加紧密的国际法治平台,共同制定和解释国际海洋法规,并提供法律指导和争端解决服务,推动建立全球海洋生态安全治理规则。最后,各国应加强国内海洋治理法律与国际海洋法的衔接,确保国内法律与国际海洋法保持一致,并加强海洋法律的执法能力,实现国际海洋法的有效实施和执行,维护当代国际海洋法秩序。

三、健全全球海洋生态安全治理体系,提升全球海洋治理效能。

首先,当前的全球海洋治理体系存在着不平衡的权力结构和不合理的决策过程,可考虑通过改革国际海洋法委员会等机构,提升发展中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和影响力,以推动全球海洋事务的共同治理。其次,全球海洋治理体系中各国和各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合作和协调不足。可以通过加快区域海洋合作组织和蓝色伙伴关系等平台的构建,促进信息共享、技术转让和经验交流。发达国家应加大技术支持和资金援助,帮助发展中国家提升海洋生态安全治理能力。同时,也应进一步加强发达国家之间的经验共享和技术转让。最后,全球海洋治理体系在面对新型威胁和挑战时的应对能力较弱,对此要针对新的海洋议题及时健全治理体系,尽量避免规则制定相对于现实发展的滞后性,并加强海洋科学研究和数据收集,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平衡全球主义与国家主义,促进人类共同利益实现。

国家主义强调国家的利益和主权,而全球主义则强调全球共同利益和合作,二者在特定情况下可以相互补充和协调。在全球化的进程中,国家主义和全球主义需要寻求平衡和妥协,以实现国家利益和全球共同利益的双重追求。一方面,全球主义和国家主义之间的平衡需要建立在公正和平等的基础上。全球主义要求各国共同合作解决全球性问题,但这需要确保各国的利益诉求得到平等对待。国家主义强调国家的主权和利益,但也必须承认各国在全球治理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公正和平等的原则是平衡全球主义和国家主义的基础,只有建立公正的国际秩序,才能保障各国在全球治理中的发言权。另一方面,平衡全球主义和国家主义需要加强全球治理和国家治理的互动和协调。全球主义强调全球治理,要求各国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国家主义强调国家治理,需要各国根据自身国情和利益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措施。全球治理和国家治理是相互依存的,各国应提升自身的治理能力,加强国家间政策信息的共享和交流,通过政策沟通协调各国在全球问题上的立场和行动,实现全球和国家治理的协调与互补。当今国际形势正在加速演变,全球海洋治理正处于规则调整期和势力重塑期。全球海洋生态安全治理困境对中国来说既构成挑战,也带来了发展的机遇。在未来,我国将把握自身优势,积极应对治理困境,为全球海洋生态安全治理贡献中国力量。

五、把握国际事务话语权,持续引领全球安全治理。

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积极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以和平、合作、共赢的理念参与全球事务。通过积极参与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的建设,中国对国际事务的规则制定和决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同时,中国积极参与网络安全、反恐、非传统安全等新兴领域的合作和对话,推动全球安全治理的创新。未来中国应把握国际事务话语权,通过加强文化交流、学术合作、媒体交流等,更好地向国际社会展示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并通过积极提供公共产品,在全球安全治理中持续发挥创新引领作用。统筹推进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落实,弥合全球治理赤字。全球发展倡议旨在促进全球社会经济发展和改善人民福祉。推进全球发展倡议落实,有利于促进资源的合理分配,帮助发展中国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社会福利、推动可持续发展,从而缓解全球发展不平衡问题。全球安全倡议强调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推动建设一个公正、合理、互不侵犯、互不干涉的国际安全环境,对于减少冲突和战争风险,提升全球治理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具有关键作用。全球文明倡议旨在促进不同文明之间的相互理解、对话和互鉴,有助于减少文化冲突和误解,促进国际社会的和谐共处与共同发展,建立更加包容和平等的全球治理体系

六、筑牢海洋生态安全屏障,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海洋生态安全屏障是一种复合生态系统,一方面以海洋生态承载力为底线,另一方面注重对人类社会的生态服务功能,耦合人与自然的关系。在实体屏障建设层面,应推进海洋国家公园建设。建立海洋国家公园以维护海洋生态安全、巩固海洋生态安全屏障关键点位成为迫切的现实需求。在制度屏障建设层面,应推进实施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建立和完善海洋生态补偿制度。划定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是提高海洋生态保护效率和水平、科学构建海洋生态安全屏障的有效途径。海洋资源具有公共产品属性,建立和完善海洋生态补偿制度也是构建海洋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措施之一。筑牢海洋生态安全屏障,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有利于加强中国海洋治理体系与能力建设,化解全球性治理困境对中国海洋生态安全的负面影响。

文章来源:节选自《全球海洋生态安全形势与治理研究》,原刊于《人民论坛》2023年第20转载请注明原出处、作者信息及由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编排

作者:杨振姣,中国海洋大学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