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威等:国际社会深海采矿反对之声的根源分析

发布者:陈嘉楠发布时间:2025-09-17

深海采矿反对之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由反对现阶段发展深海采矿,其根源主要在于国际社会对深海采矿的生态环境影响的科学认知不足、环保至上派自身利益导向以及美西方地缘政治意识的驱动。

一、国际社会对深海采矿的科学认知不足

当前国际社会对深海生态系统的调查研究严重不足,对复杂深海矿区生态系统的认知有限,特别是对深海生态系统的功能、恢复能力、底栖生物群落结构与多样性仍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其一,对海底生物多样性认知不足。海洋底栖生物种类繁多,近三分之二的底栖生物种类不明,其中大量脆弱生物群栖息在多金属结核沉积物环境中。近期一项研究表明,在克拉里昂—克利珀顿区(CCZ)有90%以上的物种尚未被科学描述,表明当前国际社会对深海生态系统知之甚少。 其二,深海环境影响评估存在困难。 目前商业规模的深海采矿系统尚未定型,部分环境数据信息仅仅来源于多金属结核资源矿区的小规模、低强度试验,数据的客观性与真实性不足。 同时,当前还缺乏对多金属硫化物、富钴铁锰结壳进行小规模采矿试验的同行评议研究,导致大多数深海采矿对生态环境的潜在影响都是从其他开发活动(如捕鱼活动)。中推断出来的,尚未得到明确的科学证实。此外,如采矿车技术和尾水排放位置等采矿技术问题未有定论,其对环境扰动的强度无法明确评判,加之对矿区环境基线特征认知有限,目前环境基线调查中收集的环境数据很难反映环境自然波动的情况,尚难以区分人为的影响和自然变化的影响。其三,深海环境修复技术显著欠缺。当前深海生态修复仍处于探索阶段,实践经验不足,尚未有系统的理论基础、技术手段和工程实践,亟须地貌学、物理海洋学、海洋化学等庞大学科体系作为研究支撑。具体而言,深海生态修复在资金与操作方面的要求极高,例如深海生态修复工作极为依赖作业船舶的规模与功能,所耗费成本巨大,同时还需要建立完善的深海生态监测系统以保障深海环境治理的有效性,而现有的深海环境修复技术的发展还难以满足实践要求。

受科学认知不足因素局限,深海采矿对深海生态系统的影响尚不清楚,而环保至上派普遍夸大深海采矿所带来的负面生态环境效应,认为深海采矿会产生底层物质迁移、环境水迁移、光和噪声污染、采矿作业沉积物羽流、尾矿排放沉积物羽流、有毒物质释放、海水酸化、溶解氧耗竭、栖息地改变、外来物种或致病物质输入等环境问题,严重破坏深海生物的栖息地,导致矿区深海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功能发生不可逆转的变化和衰退丧失。环保至上派据此认为深海采矿是高经济风险产业,采矿企业需要承担巨大的环境责任,远远超出了许多其他高投机性行业的投资成本。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也担心目前的深海采矿融资能否符合《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原则》。此外,环保至上派还夸大深海采矿作为能源密集型产业,温室气体排放量高,同时还会破坏海洋的碳封存能力,加剧气候危机,并对太平洋沿岸的渔业资源、旅游资源造成不利影响,影响社会稳定。因此,环保至上派认为现阶段推动深海采矿还为时过早,国际社会应将注意力集中在环境保护而非资源开发之上。

二、环保至上派的自身利益因素影响

部分太平洋岛国因深海采矿能力受限而明确暂停深海采矿态度。太平洋岛屿地区是深海采矿的“ 热点地带” ,受惠于欧盟—太平洋共同体秘书处深海矿物项目,太平洋岛国制定了一系列全面、具体的深海法律制度,不断提升深海采矿技术与专业能力,然而在欧盟转变深海采矿态度之后,对太平洋岛国的资金与技术支持明显不足,致使太平洋岛国深海采矿能力建设陷入困境,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不断增大,降低了在国际海底管理局中的参与度。 现阶段,太平洋岛国普遍缺乏监督深海采矿承包者活动的能力,极易触发商业风险,如“ 索尔瓦拉1号” (Sol-wara1) 项目的失败给巴布亚新几内亚造成1.04亿美元的损失;同时深海采矿能力上的差距使太平洋岛国难以获得话语权,面临深海采矿利益分配不均的情况,部分太平洋岛国的社会团体将深海采矿视作“ 蓝色殖民主义” 上述问题引发瓦努阿图等太平洋岛国政府的警惕。

部分拉丁美洲国家因矿产资源市场竞争而反对推进深海采矿。拉丁美洲地区陆地关键矿产资源丰富,拥有全球56.8%的锂资源和全球36.6%的铜储量,占全球锂产量的32%和全球铜产量的41%,智利、巴西、墨西哥等国也在石墨、镍、锰和稀土资源领域拥有巨大潜力,长期在全球关键矿产资源市场中占有重要地位。深海矿产资源若实现大规模商业化开发,可能会对陆地矿产资源形成替代,给拉丁美洲的陆地采矿业发展造成巨大冲击。加之目前在深海采矿领域拉丁美洲国家并不具有开发优势,因此,拉丁美洲国家对深海采矿整体上持保守态度,一方面通过阻碍“ 深海采矿规章” 有序出台以实现延缓深海采矿的目标,另一方面期望通过调整利益共享机制、缴费机制来争取更多经济收益。

西欧国家因其深海采矿优势相对减弱转而反对深海采矿。以中国、俄罗斯、韩国、日本、印度等国家为代表的开发促进派正大力投资深海勘探与开发技术,在深海科学研究、深海运载装备、深海探测技术和深海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步,迅速追赶西欧国家,发展势头强劲。特别是中国工业国际地位显著提升,制造业增加值占全球30%,连续14年位居全球首位,成为深海科技发展的重要支撑。反观西欧主要发达国家近年来深海开发能力发展缓慢,技术与资金支持乏力,特别是在欧洲议会、欧盟委员会提出暂停深海采矿之后,欧洲将投资重点放在深海生态系统保护与循环经济发展领域,致使其深海采矿的能力优势相对弱化,继而影响在国际海底资源分配中的话语权,引起西欧国家对其“ 利益受损” 的担忧。

此外,绿色和平组织、深海保护联盟、可持续海洋联盟等国际组织为提升其社会动员力与全球影响力而宣传极端环保主义思想,夸大有关深海采矿的安全风险,以不实言论误导公众判断。宝马集团、沃尔沃集团、雷诺集团、美国通用汽车以及Ecotricity、ChargeEnterprises等能源公司也因商业利益而将深海矿产资源排除在其采购政策、投资政策之外,限制深海矿产资源的市场需求。

三、美西方地缘政治意识驱动

在全球能源转型、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向纵深推进的背景下,关键矿产供应链安全成为地缘政治博弈的前沿,深海矿产资源的战略价值愈发凸显,与之相关的深海资源开发的话语权竞争也成为地缘政治焦点。美西方调整关键矿产战略,试图推动关键矿产供应链的本土化、多元化和“ 去中国化” ,以提升关键矿产供应链的韧性。 美西方片面强调深海采矿的发展加剧关键矿产资源竞争,将中国视作深海采矿的竞争对手,污蔑中国推动的深海采矿将诱发新一轮地缘政治竞争。 美西方提出“ 中国把控全球关键矿产产业链” 这一伪命题,担心中国在全球关键矿产产业链中的优势地位对其能源与资源安全构成威胁,因此选择延缓深海采矿进程来阻止中国的深海资源开发,以达到遏制中国的目的。

西欧国家对深海采矿的态度转变最为明显,早在国际海底管理局成立之前,英国、德国、法国等海洋科技实力领先国就积极推动国际海底区域开发,开启深海立法,抢占商业先机。随着中国、俄罗斯等国家加大深海战略投入,西欧主要发达国家的领导优势逐步丧失,特别是在乌克兰危机后,欧洲地区深陷能源困境,西欧主要发达国家对中国、俄罗斯等国家在深海领域的强势崛起充满顾虑,担心因此失去国际海底资源控制权,加剧关键矿产资源危机。2022年后部分西欧国家开始陆续转变立场,呼吁反对深海采矿以限制中国等开发促进派在国际海底事务中的话语权。一方面,西欧国家利用规则塑造能力制造障碍。西欧国家提出更为严苛的环境标准,提高“ 环境门槛” ,建立生态壁垒,并通过议程设置意图夺取国际规则制定权,进一步延缓深海采矿进程,限制其他国家的开发实践。 另一方面,西欧国家寻求深海采矿的“ 替代方案” 。2023年3月,欧盟出台《 关键原材料法案》 ,旨在减少其关键矿产资源的外部依赖性,推动价值链本土化,加强内部的矿物开采与加工,大力发展资源回收与循环技术,并通过原材料外交寻求供应来源多元化。

美国认为深海采矿是解决与关键矿产资源相关国家安全问题的重要途径,然而作为非《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美国在国际海底管理局内的话语权受到限制,同时对中国在国际海底事务中日益增强的影响力感到忧虑,因此,在深海领域推行霸权主义与单边主义,将矛头对准中国,挑动深海地缘政治竞争,阻碍中国在国际海底区域内的行动。一方面,美国越过国际海底管理局制约,非法划定200海里以外大陆架界限,侵占国际海底区域内资源,破坏国际海底秩序;另一方面,美国鼓动国际海底管理局内部环保至上派反对深海采矿,限制其他国家推动深海开发,制造国际海底管理局内部矛盾,破坏深海采矿合作环境。此外,为达到遏制中国的目的,美国拉拢各国构建“ 矿产安全伙伴关系” (MSP)建立资源联盟稳定国外供应,限制中国获取海外资源的能力,加剧关键矿产 资源竞争。

环保至上派中的太平洋岛国长期受到美西方影响和控制,在国际海底事务中话语权较弱,难以发挥主动性,对深海采矿的立场随美西方的态度而变化。目前,拉丁美洲国家经济发展陷入困境,关键矿产资源成为其提振经济的重要支撑,美西方也正是利用这一点拉拢拉丁美洲国家加入全球关键矿产资源竞争,迫使拉丁美洲国家转变对深海采矿的态度。

文章来源:节选自《国际社会深海采矿反对之声的演变、根源与应对》,原刊于《太平洋学报》2024年第8期转载请注明原出处、作者信息及由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编排

作者:李雪威,山东大学东北亚学院教授;李佳兴,山东大学东北亚学院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