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新兴海洋产业,提升产业融合发展水平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推进的背景下,新兴海洋产业已成为带动海洋中心城市高 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第一,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加快培育新兴海洋产业。要提升新兴海洋产业在海洋经济中的占比,以宏观层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为引导,强化海洋生物医药、深海工程装备等新兴海洋产业,以及海洋服务业等新兴行业的布局与政策支持力度,设立专门的海洋科技创新基金,鼓励涉海企业、科研机构和海洋类高校联合攻关海洋生产核心技术,推动技术领先型的新兴海洋行业成为城市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第二,海洋产业与城市主导产业融合发展。要将海洋产业的发展纳入城市主导产业整体规划,制定跨部门、跨领域的融合发展战略,特别是要明确新兴海洋产业与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主导产业的协同发展路径,构建起蓝色产业与地区产业生态融合的新型经济结构。与此同时,完善涉海金融、蓝色保险、智慧航运、海洋大数据等服务体系,推动信息、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在新兴海洋产业与主导产业间的高效流动,进而实现价值链深度融合。
二、完善科技创新链条,强化海洋人才支撑体系
从海洋基础研究、成果转化与人才引育方面重构海洋科技创新链与人才支撑体系,是突破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科技创新与人才“瓶颈”的关键举措。
第一,强化以基础科研为支撑的海洋科技研究。构建以海洋基础科学研究为核心的科技创新体系,以提升海洋基础科研水平为基础,努力攻克海洋领域关键技术,降低国外技术垄断对国内蓝色经济发展的影响。
第二,进一步畅通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建设“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协同创新平台,推动涉海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联合攻关产业核心技术,并促进技术成果的共享与转化。打造海洋科技园区、海洋新兴产业孵化器,为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载体与政策支持。
第三,建立“引育并重”的多层次人才引进机制。对于海洋产业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海洋中心城市可以采用全职引进、短期聘用、合作交流等方式,加快集聚一批海洋科技创新战略人才、领军人才、青年人才,在子女教育、住房、医疗服务等方面给予多层次的全面配套。与此同时,鼓励设立海洋相关专业的大学与用人企业更紧密合作,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向市场输送紧缺专业人才。
三、体系优化海陆空间统筹,增强港城功能协同效能
从空间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着手,重构海陆 空间统筹发展布局,强化港城联动与城市功能整合,提升海洋中心城市的综合发展能力。
第一,宏观层面上要重视对海洋空间的规划布局与治理管控。在空间战略层面,将向海发展理念全面融入城市发展规划,将港口、海岸等海洋空间,从边缘补充地位转变为城市空间结构中的核心节点。通过制定专项规划,深入港口 经济区、临港产业园、滨海生态空间等蓝色功能单元建设,建立以功能互补、区位联动为导向的海陆联动体系。同时,健全海陆统筹的空间治理制度,设立专门的海陆空间协调机制,对基础设施联动和空间资源配置进行跨部门、跨区域的整体统筹。
第二,以基础设施建设为支点,激活港城功能联动。以交通、信息、物流建设为基础,构建港口区与城市核心区之间多层次、多维度的连接体系,推动形成“港区—腹地—城区”的有机发展链条,充分发挥港城联动功效。
四、鼓励错位竞争合作,打造对外开放重要枢纽
以差异化发展和国际化发展为目标,精准定位城市功能,增强海洋中心城市在全球海洋经济网络中的影响力,将海洋中心城市打造为海洋强国战略的重要支点。
第一,回归本地优势,科学谋划差异化发展路线。目前各个海洋中心城市建设存在各自为政 的问题,因此需要在国家层面确定海洋中心城市功能分类,明确各城市在全国海洋中心城市体系中的功能等级与主攻方向。与此同时,鼓励各海洋中心城市结合本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区位条件,科学制定差异化的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 突出自身特色与优势领域,形成错位竞争和协同发展的局面。
第二,提升海洋中心城市“走出去”的能力。 通过打造面向“一带一路”等国际多边合作平台、 建立国际港航联盟合作机制等方式,强化海洋中 心城市在全球蓝色经济网络中的重要节点功能。 同时,要提升海洋中心城市国际影响力,支持海洋中心城市积极参与国际海洋合作与治理,参与国际航运规则制定,鼓励企业和机构“走出去”, 加强对海外海洋资源的投资开发与管理,推动海洋中心城市成为海洋强国战略的对外开放重要枢纽。
文章来源:节选自《我国海洋中心城市建设的战略思考》,原刊于《中华环境》2025年第6期,转载请注明原出处、作者信息及由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编排
作者:张卓群,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海洋经济学研究室副研究员;姚倩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应用经济学院研究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