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新自由制度主义与复合相互依赖理论,中国-东盟在存在客观纷争的情况下,通过持续的制度化协商与经济合作,实现了区域治理的“帕累托改进”。经济合作的外溢效应为“海洋命运共同体”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经济-科技耦合,为海洋科技合作形成创新驱动;经济-生态协同,发展红利支撑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这一进程彰显了规则互嵌(制度构建)与利益耦合(经济外溢)的双轮驱动效应,使“海洋命运共同体”成为区域合作的最优解。
一、经济基础:中国-东盟的经贸成果屡创新高
1.“一带一路”十年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再创新高
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的经贸合作成果彰显了规则互嵌与利益耦合的协同效应。2021年是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中国-东盟贸易规模扩大了85倍,海关总署发布了中国-东盟贸易指数,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东盟贸易指数较2010年中国-东盟自贸区正式建成时上涨达141.09%。基于制度扩散理论与区域治理理论,2013—2022年中国-东盟通过“一带一路”倡议实现了战略互信的规则化建构。首先,地位跃升。东盟10国全员参与使该机制成为区域合作的典范,助推东盟获得制度性核心话语权;其次,进程加速。倡议框架下的基础设施联通与政策协调,使双边全面战略合作进入制度化快车道;最后,互嵌深化。十年实践形成“中国方案-东盟需求”的精准耦合,为“海洋命运共同体”提供项目化实施路径。这一进程彰显了发展倡议与区域治理架构的深度互构效应。2013年,中国与东盟贸易额仅为4436亿美元,而到2022年双边贸易额翻了一番,达到9753亿美元。2023年,中国与东盟国家双边贸易规模达6.41万亿元,且东盟连续4年保持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的地位。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43.85万亿元人民币,规模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5%;中国与东盟贸易总值6.99万亿元,增长9.0%,占中国外贸总值的15.9%。基于国际政治经济学的制度效能理论,2022年RCEP的全面生效标志着中国-东盟经济治理进入高阶互嵌阶段:一是贸易便利化。关税与原产地规则优化大大降低区域交易成本;二是市场整合。22亿人口统一市场助推东盟对华出口稳步增长;三是规则创新。负面清单管理机制拓展至海洋经济领域。通过“制度开放-经贸增长-合作深化”传导路径,为“海洋命运共同体”提供市场化制度支撑。
2.“蓝色经济”成为中国与东盟经济增长的新领域
基于国际关系中的制度变迁理论,蓝色经济代表着区域合作从陆域主导向海洋可持续发展的范式转换。构建中国-东盟蓝色经济伙伴关系,本质是通过规则体系的创新互嵌(如海洋产业标准协同、生态治理机制对接)与发展利益的深度耦合,实现区域合作从“存量优化”到“增量创新”的战略升级,为“海洋命运共同体”建设提供核心制度载体。这一合作选项的优先性,正源于其对传统经贸合作边际效益递减趋势的制度性突破。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陆域成果丰硕,但海域合作仍待深化,需加速推进“陆地到海洋”一体化进程。中国-东盟蓝色经济合作潜力尚未充分释放,受限于渔业开发技术滞后及产业链短,且东盟国家多以初级产品出口为主。基于现行零关税政策,双方可通过规则互嵌提升产业协同,推动高附加值水产品精深加工与国际供应链分工,强化利益耦合,拓展中国国内及全球市场,实现蓝色经济合作的结构性升级。同时,中国与东盟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蓝色经济发展政策,破除未来在蓝色经济合作领域的相关贸易政策壁垒,逐步实现分国别和分产业的差异化开放,推动蓝色经济合作的进一步突破。通过构建中国-东盟蓝色经济一体化框架,推动自由贸易网络的制度性嵌合,可有效消解贸易壁垒,实现区域增长红利的内生性扩散。这一进程不仅强化双边经贸合作的路径依赖,更通过“蓝色动力”的注入,加速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高阶演进。
二、科技基础:经济+科技创新,实现海洋资源区域共享
基于既有经贸合作的正向溢出效应,中国与东盟亟需构建海洋科技联合创新机制,通过研发投入的制度性互嵌实现技术红利共享。南海油气资源共同开发机制的构建将推动双方从资源依赖型合作向技术驱动型合作跃迁,最终形成科技-资源-利益的复合共生体系。
当前南海资源开发面临深度、地形及生态保护等多维约束,其开发成本与技术门槛远超常规油气项目。这一现实要求中国与东盟必须构建技术规则深度互嵌机制,通过联合技术攻关突破深海开采瓶颈,同时将生态保护规则纳入合作框架,实现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与生态可持续性的三重耦合。近年来我国的深海钻探技术取得了飞跃性进展,“海洋石油981”深水半潜式钻井平台(3000米深水勘探)到蓝鲸1号超深水双钻塔半潜式钻井平台,我们已经掌握了全球顶尖的深海勘探技术。基于战略利益与区域责任的复合考量,中国在南海资源开发问题上展现出显著的战略耐心:一方面通过国际油价周期调控实现能源安全最优解,另一方面克制技术优势的单一诉求。这种战略克制为构建中国-东盟海洋事务协商机制创造了关键互信空间,其核心在于将资源开发、生态保护与地缘稳定纳入多边规则互嵌进程,通过责任大国身份建构推动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帕累托改进。
未来海洋经济将呈现高度科技化与数字化特征,海洋科技创新与资源可持续利用成为中国-东盟“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核心目标。南海蕴藏丰富资源(油气、渔业、可再生能源及生物医药等),其开发与保护均依赖高新技术支撑。深化中国-东盟长期科技合作,增强海洋经济与技术投入,是实现海洋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路径,亦为双方提供互利共赢的长远利益耦合点。“海洋经济的良好发展能为海洋科技赋能……海洋科技成果在海洋产业中的广泛应用能有效引领海洋经济发展。”在“经济-科技”双轮驱动下,海洋资源开发正呈现多元化、数智化发展趋势。通过构建海洋立体空间智能监测体系,提升大数据分析与全域信息获取能力,可实现海洋资源保值增值与生态可持续的有机统一,为海洋经济发展拓展增量空间、提升质量效益。
三、生态基础:经济+海洋环保,打造绿色海洋生态
南海正面临海洋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严峻污染挑战,其治理成效直接关乎全球海洋生态安全。作为全球生物多样性热点区域(涵盖世界1/3红树林与珊瑚礁、80%水产资源及60%渔业资源),亟需通过中国-东盟技术联合攻关与专项资本互嵌,构建污染治理的复合型解决方案,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动态平衡。如今,“南海的海洋资源已经下降到了1950年水平的5%~30%,南海海域珊瑚礁数量以每10年16%的速度在减少。”国际关系理论视角下,南海生态治理面临三重困境:一是生态脆弱性与开发压力的结构性矛盾,该海域兼具高生物多样性与复杂地理特征,但陆源污染、能源开发及航运风险叠加导致生态系统持续退化;二是治理意愿与能力赤字,沿岸国经济发展高度依赖海洋资源,但受限于资金技术不足,环境治理呈现“低水平均衡”;三是规则互嵌缺失,竞争性开发加剧“公地悲剧”。如2018年“桑吉”轮溢油事故所示,生态安全与资源开发的负向耦合已威胁区域可持续发展。这凸显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需破解“安全-发展-生态”三维悖论。
在建构主义与制度主义框架下,中国-东盟“海洋命运共同体”的生态治理需依托规则互嵌与技术耦合的双轮驱动,主要表现在:(1)技术赋能治理。中国在海洋数智科技(多源数据集成、立体监测网络)上的突破为区域生态治理提供公共产品,但需通过技术标准化(如数据共享协议)实现能力转移,避免治理能力鸿沟;(2)制度供给赤字。尽管《中国-东盟环境合作战略(2021—2025)》等软性机制存在,但缺乏硬约束性条约(如跨境污染追责条款)和专项资金池,导致合作陷入“倡议密集而执行稀疏”的集体行动困境;(3)利益再耦合路径。生态治理需超越环境领域,通过蓝色经济收益共享(如联合开发生态旅游)重构利益分配,使规则内化为各国偏好。当前合作仍受制于主权让渡敏感度与短期收益偏好的双重约束。
文章来源:节选自《规则互嵌与利益耦合:中国-东盟“海洋命运共同体”建构路径研究》,原刊于《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5期,转载请注明原出处、作者信息及由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编排
作者:魏永艳,贵州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黄凤志,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