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台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新规

发布者:陈嘉楠发布时间:2026-09-28

近日,《河北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河北省自然资源厅修订并印发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出让制度,加快推进海域管理与全域空间治理一体化布局,提升海域资源管理水平,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办法》明确,工业、商业、商品住宅、旅游娱乐、养殖等经营性项目用海,以及同一宗海有两个以上用海意向人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并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教学、科研、防灾减灾、海难搜救打捞、海洋生态修复、公共航道等公益事业用海,公共基础设施用海,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用海,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申请审批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权,保障项目投资尽快落地见效。《办法》对出让程序、出让方案、出让评审方面也做了具体规定。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