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丁湾连接红海与阿拉伯海,是沟通印度洋与地中海的重要海上通道,也是全球最繁忙的国际航运水域之一。
根据联合国安理会决议,经索马里过渡政府同意,2008年12月,中国政府决定派遣人民海军舰艇编队赴亚丁湾开展护航行动,开启了中国海军为国际社会提供海上公共安全产品,参与全球海上安全治理的新征程。近18年亚丁湾护航,是中国海军走向深蓝、主动扛起大国责任的生动注脚。护航行动积累的宝贵经验,既有实践价值,又有理论蕴涵。
一、坚持理念引领,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指向明灯
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安全环境中,长期开展远海非战争军事行动,需要以顺应时代潮流的安全理念作为指引。新时代以来,中国海军的护航行动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和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引领下,进一步彰显了维护共同安全、提供国际海上公共安全产品的鲜明价值取向,为新兴大国和平参与全球安全治理提供了有益经验。
(一)践行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
护航行动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遵循,首要体现就是全面践行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
一是一视同仁,守护不分国界的共同安全。这种超越狭隘国家利益、致力于维护国际社会共同安全的做法,是对“共同安全”理念的生动诠释。二是多管齐下,统筹兼顾综合安全。护航行动不止于抵御海盗,还要统筹处置多重海上安全威胁。海上护航与政治、经济、发展等领域相互配合,是践行“综合安全”理念的生动体现。三是开放协作,践行互信共赢的合作安全。中国海军始终以开放姿态促进国际合作,与多国海军建立信息共享、分区护航、联合演练等务实合作机制,定期开展指挥官互访、联合医疗救援等活动,提升了反海盗效率,也拉紧了与各国海军的信任纽带。四是标本兼治,谋求长治久安的可持续安全。除了海上护航外,中国还通过发展合作、能力建设和人道主义援助等方式,助力印度洋沿岸国家重振渔业、航运产业,维护和恢复海上秩序,标本兼治消除安全隐患。
(二)坚守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全球海洋治理添砖加瓦
“海洋命运共同体”这一重要理念摒弃了独霸海域、拉帮结派扩张势力的陈旧思维,以平等、包容、互利、共享为内核,追求长治久安的海洋善治。它跳出了一国私利的狭隘格局,倡导各国共同维护海洋和平安宁,共同应对海上安全威胁,共同促进海洋繁荣发展,共同推动海洋文化交融,共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亚丁湾护航是践行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最鲜活的实景答卷。
中国海军远海护航,不谋求海上霸权,不划分势力范围,而是积极参与弥补有关海域公共安全产品供给不足,尽显大国担当。护航过程中不分国家阵营,无论本国商船、外籍货轮还是国际组织人道主义运输船舶,一视同仁,平等护航。同时,广泛搭建国际合作平台,常态化开展联合巡航、反海盗演练、情报共享,合力筑牢航运安全防线。劈波万里的护航航迹,生动诠释同舟共济、和平共治、共商共建共享的治理理念,为各国参与全球海洋安全治理提供了有益借鉴。
(三)聚焦五维发力,丰富全球海洋安全治理思路
中国海军亚丁湾护航行动立足全球海洋安全现实困境,突破传统海洋安全治理模式,通过长期、丰富的生动实践,从理论内涵、参与主体、运行模式、价值目标与实践路径五大维度,丰富发展了全球海洋安全治理体系,为国际海洋秩序建设提供了中国方案。
一是在治理理念上,打破霸权治理旧思维,彰显了新型海洋治理观。二是在治理目标上,兼顾现实任务与长远秩序。三是在参与主体上,打破单一大国主导治理的局面,推动了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发展趋势。四是在治理模式上,形成多层次交流协作格局。五是在治理路径上,探索可复制的务实治理路径。
二、坚持依法行动,推动国内法与国际法有效衔接
中国海军亚丁湾护航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开展行动,以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和国际法为依据,以国内有关法律为支撑,走出一条以法护航、规范护航之路。
(一)严守联合国决议与国际法,筑牢行动法理根基
中国海军亚丁湾护航始终体现“决议授权—公约支撑—国内法衔接”的完整法治框架,以确保护航行动有理有据、合法合规。
一是以安理会决议为行动依据。二是以国际公约为法理支撑。三是以国内法律为行动提供制度支撑。中国通过国内立法实现国际规则落地,打通内外法治的治理通道。
(二)规范武力使用,严格把握必要性与相称性
中国海军亚丁湾护航中的武力使用,遵循国际法有关自卫、海上执法和必要武力使用原则,坚持武力使用的防御性、必要性和相称性原则,精准区分自卫权行使与执法用武边界,实现武力使用法治化和规范化。
一是守住防御底色,绝不主动挑起冲突。作为非战争军事行动的具体表现,中国海军护航编队全程遵循“先警告、后处置”原则,对疑似海盗的船只,先以广播喊话、信号警示等非武力方式驱离;仅在海盗实施或即将实施武装攻击、劫持、登船等现实紧迫威胁时,才依法采取必要、最低限度的武力措施,武力行为严格界定在保护商船和制止犯罪的防御性层面。二是坚持必要、适度,严格规范处置。中国海军护航编队通过伴随护航、区域巡航、特战队员警戒等方式防控风险。在非武力措施无法有效制止现实威胁时,依法采取必要、适度的处置手段,彰显中国海军法治用武的理性与克制。
三、坚持人民至上,突出生命优先与安全守护
中国海军护航编队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保护人员安全置于首位,以实际行动维护中外船舶和船员生命安全,彰显了推动海洋和平发展的大国担当。
(一)把保护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人命关天,重于泰山。中国海军始终将保护中外船员生命安全作为护航第一准则。
中国海军护航编队还进行过多次危急营救行动。对远洋航行中出现的船员突发疾病、意外受伤等紧急情况,护航编队优先开展紧急救治,多次成功挽救危重船员生命。
(二)人道主义精神贯穿护航全过程
仁者爱人,危难相济。中国海军始终将人道主义精神贯穿护航全过程,始终坚守国际人道主义精神,打破地域与利益界限,主动向遇险船只、被困人员伸出援手,为多国船舶提供护航保障、气象预警、应急通信等便民服务,将人道温度融入每一个环节。
(三)以远海护航服务和平发展
和平是发展的前提。中国海军护航行动有效改善了亚丁湾、索马里海域安全环境,为动荡地区注入稳定力量,也为中国参与海洋安全治理、践行多边主义提供了宽广的实践平台——中国海军通过主动与各国开展联合巡航、情报共享、联合救援等方式,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海上安全新秩序。
护航行动再次证明:坚持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根本遵循,践行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是超越霸权逻辑、实现海洋善治的根本路径;坚持依法行动,实现联合国决议、国际公约与国内法有机统一,严格规范武力使用,是以法治思维维护国际秩序的基本保障;坚持人民至上,将生命安全置于首位,将人道主义精神贯穿行动全程,是中国海军远海护航赢得国际社会广泛认同的深层原因。
展望未来,中国护航行动将继续常态化开展,并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深化全球海洋安全治理合作,为保护地区乃至全球海域的经贸与能源通道,为建设公平、正义、开放、包容的海洋秩序,持续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
来源:原刊于“习近平外交思想和新时代中国外交网站”2026-08-05
作者:冯梁,中国海洋大学特聘研究员、海军指挥学院(退役)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