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地缘政治冲突持续发酵,关键物流通道频受干扰。全球通道的不畅,正成为这个时代最需警惕的“新常态”之一。
美国近年来持续强化对关键海上通道、供应链网络与国际规则体系的控制,试图重塑全球通道秩序,并对中国通道网络形成战略牵制,中美战略博弈已渗透至全球通道领域。在此背景下,中国陆海通道建设不应停留于对具体问题的对策性回应,而应立足通道运行的内在机制,从网络结构优化、跨国治理协同与制度嵌入路径等维度出发,构建具有解释力与可操作性的应对路径,为全球通道畅通提供实践支撑。
一、构建多元平衡的通道布局,化解外部权力结构约束
化解外部权力结构约束的关键,在于以通道网络的多元弹性抵消单一节点的脆弱性,使通道体系具备替代路径的冗余能力与危机下的快速切换能力。
一是加速形成多通道、多节点、多方向的网络格局,以通道的多元化分散单一线路风险。在西线,持续强化中欧班列阿拉山口、霍尔果斯双口岸布局,提质升级跨里海、跨高加索跨境走廊运输能力,丰富中欧陆路通达路径,降低对波兰、白俄罗斯等易受美西方干预的敏感节点依赖,破解美国对中欧传统陆路通道的地缘围堵。在南线,重点推进中老铁路—中南半岛通道、中缅印度洋海公铁联运通道建设,完善北部湾港、洋浦港与仰光港、瓜达尔港的联动运营机制,打造避开马六甲海峡的印度洋陆路补给通道,缓解长期存在的“马六甲困局”。在北线,深化中俄北极航道合作,推进“中北班列”建设,打通亚欧大陆北方跨境陆海联运新通道,形成北方战略备用通道。以“西线稳增、南线扩容、北线突破”的多元化布局,构建相互支撑的中国陆海通道网络,为全球通道畅通提供可能的切换路径与战略回旋余地。
二是深化多边战略合作,对冲西方权力制衡。可依托上海合作组织、中国—东盟自贸区、中蒙俄经济走廊、“澜湄合作”、金砖合作机制等现有框架,主动应对美西方排他性通道机制竞争,建立通道安全磋商与危机管控机制,将口岸关闭、通行限制等突发情形应急响应纳入多边议程。针对关键枢纽,推动签署跨境通道安全保障多边协定,明确基础设施保护责任、通行权保障及冲突期间物资运输豁免条款,形成协同合力,对冲西方权力制衡。
二、建立多层次联防联控体系,应对风险扩散的约束
面对非传统安全威胁的扩散性特征,传统的以国境线为边界的属地化安全治理模式已难以应对,亟须向全链条、跨区域的风险治理共同体演进。
一是国际层面,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常态化联防联控机制。将生态安全、恐怖主义、公共卫生等纳入合作议题,签署通道安全联防联控协定,明确风险监测、情报共享、联合处置的责任与流程。生态安全方面,联合制定统一的通道建设生态保护标准,建立跨境环境影响联合评估与监测机制,从源头减少环境问题引发的舆论争议与运营阻碍。同时,参与全球非传统安全治理规则制定。
二是国内层面,建立由交通运输、海关、公安、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和财政等部门组成的跨领域协同工作组,搭建部门联动会商、数据互通、联合执法等协调工作机制,实现风险监测、信息上报、应急处置的无缝衔接。加强对通道运营企业的安全指导与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内部安全防控体系,将安全管理嵌入通道运行的每个环节。
三、推动基础设施软硬件协同升级,突破能力不对称的约束
基础设施是标准、规则的物化载体,通道沿线国家在基础设施软硬件上的差距本质上是发展阶段的落差。对此,需推动“硬联通”与“软联通”的协同演进,将中国在基建、数字领域的优势转化为沿线国家可内化的通道治理能力。
一是攻坚硬件标准互通,补齐跨境基建适配短板。针对铁路轨距差异、口岸换装能力不足等问题,利用双边或多边合作框架,重点援助或投资境外铁路电气化、线路提速、换装场站等项目,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复合型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夯实全球通道畅通的物理基础。推广中国在铁路、港口建设领域的技术标准,并以务实态度推动在关键技术标准上的研究与合作。
二是推动“软联通”运行标准统一,打通数据与物流壁垒。大力推动“单一窗口”贸易便利化措施在沿线口岸的覆盖与对接,统一电子数据交换标准,简化海关、检验检疫流程,实现报关、查验、放行的数字化与无缝衔接。针对各国在数据跨境流动、数字主权等方面的法律差异,通过双边或多边协议建立数据互认与安全保护框架,降低企业合规成本,释放数字技术对通道效率的倍增效应。
三是强化新兴领域综合能力建设。聚焦智慧港口、智能航运、绿色低碳物流等新兴领域,依托国内自贸试验区、通道试点区域先行先试,系统夯实中国在电子航运、低碳燃料、智慧运维等领域的技术储备与产业基础。主动参与国际海事组织、国际铁路联盟等机构的新标准制定,将中国数字化、绿色化通道建设实践经验转化为国际通用标准,逐步缩小能力不对称差距。
四、深度参与规则制定与话语权建设,超越规则与合法性的约束
规则博弈与舆论竞争不仅影响通道运营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塑造着国际社会对通道合法性的认知框架。应对此类约束,既需要在规则层面增强制度性话语权,也需要在话语层面构建以发展叙事为核心的自主表达体系,两者互为表里、缺一不可。
一是主动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增强制度性话语权。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同时在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国际铁路联盟等平台,提出并倡导更符合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国际标准,将中国通道建设的实践经验转化为公共产品。对美欧推动的高标准规则,分类应对:对数字贸易便利化、绿色低碳等符合未来方向的标准,可在国内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推动国内法规与监管体系的现代化改革;对具有地缘政治意图或歧视性的条款,联合受影响国家,在多边场合予以质疑和协商。同时,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落地实施,使其成为区域规则协同的重要平台,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第三条道路”。
二是构建以发展叙事为核心的中国陆海通道话语体系,对冲西方负面叙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建设,指出:“下大气力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形成同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的国际话语权。”为充实发展叙事,应系统梳理中国陆海通道建设带动沿线就业、完善基建、提振外贸、助力区域经济增长的典型案例,例如中老铁路通车后彻底改变老挝“陆锁国”困境,带动沿线产业园区落地,惠及数十万民众就业增收;西部陆海新通道建成以来,持续助力西南地区对外开放,推动渝黔桂滇等省份外贸规模稳步增长,带动跨境产业链集群发展等,直观印证中国陆海通道对全球通道畅通的增益价值。依托联合国亚太经社会、世界贸易组织等多边平台,定期发布中国陆海通道发展报告,系统阐述陆海通道政策实践。加快传播革新,实现精准化、分众化、在地化,针对不同区域与受众制定差异化策略,推动政治话语、学术话语和大众话语的有机转化,全方位消解舆论围堵。
来源:节选自《全球通道畅通视角下中国陆海通道的战略定位、现实约束与应对路径》,原刊于《太平洋学报》2026年第6期
作者:杨振姣,系中国海洋大学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司钰坤,系中国海洋大学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