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波等:全球“战略咽喉”的真实图景

发布者:陈嘉楠发布时间:2026-10-14

胡波:全球具有重要意义的海峡与水道共有约25个,其中最具关键影响力的咽喉要道约有九个。当前,这些咽喉要道的直接控制权主要掌握在沿岸国家手中,因为二战后第三世界国家纷纷独立,这些海上通道已不由大国直接掌控。一段时期以来,舆论有关“美国控制着全球多数战略咽喉”的说法其实与现实不符,例如霍尔木兹海峡就受伊朗与阿曼的影响更大。

这些海上要道的重要性,主要由地理区位与经济价值双重因素决定。以霍尔木兹海峡为例,其连接波斯湾与印度洋的地理枢纽地位,叠加波斯湾产油区的全球能源供应功能,使其成为无可替代的关键通道。此次美以伊战争中霍尔木兹海峡局势令全球石油市场经历“史上最大规模供应中断”,引发世界各国对海上通道安全的担忧,但全球海上战略咽喉整体上仍保持稳定与安全,无需因为当前态势过度放大其他通道可能面临的风险威胁。霍尔木兹海峡太过特殊——几乎没有可替代通道,一旦被堵就堵死了。但该案例的可复制性也较低,因为其他国家难以效仿伊朗封锁海峡的做法,而且马六甲海峡等其他海上要道基本上都存在备选绕行路线,就算被堵引发的负面影响也不会像霍尔木兹海峡那么大。

与此同时,全球贸易体系仍主要以国际经济规则与国际法为运行基础。近两年来,地缘政治冲突加剧造成黑海、红海、霍尔木兹海峡等地区局势显著恶化,但其负面影响尚未达到颠覆全球贸易体系及全球战略咽喉安全总体态势的程度,整体仍处于可控区间。

此外,美以伊战争爆发后,国内外舆论普遍关注通过军事手段控制战略咽喉究竟能起到多大作用,对此我们需要认识到四点:其一,外交与法律手段仍是维护海上通道安全的主要途径。即便当前全球地缘政治环境趋紧、特朗普政府对委内瑞拉和伊朗等国采取了军事行动,总体上也没有任何国家能仅凭军事力量完全控制某一战略咽喉。其二,以军事手段控制海上咽喉要道存在明显局限性。进入21世纪后,随着军事技术发展、国际规范完善与政治环境变化,大国海外军事力量投射与运用面临更多限制。从军事战略的角度来讲,“海洋拒止易、控制难”已成为发展趋势,即便是拥有全球最强大海军的美国,面对如今没有正常海军力量的伊朗对霍尔木兹海峡的封锁,也没有太好的应对办法。其三,特朗普政府的做法,实际上是试图重演19~20世纪强权控制海上通道的历史,但这与当前时代特征、军事技术发展趋势及政治环境相悖,难以实现。其四,军事力量是保底手段。随着海上通道安全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军事手段可能越发受到各国重视,维护海上通道安全将会逐步成为各国军队的重要职责,但军事行动不会被轻易开启,除非已然穷尽外交与法律手段。需明确的是,目前全球主要大国均无能力全面控制战略咽喉,美国连霍尔木兹海峡都难以有效掌控,更谈不上控制全球海上要道。


王诚: 此次美以伊战争带来的一个重要启示是,21世纪最重要的战略资产已不再局限于能源、矿产等实体资源,资源、能源、数据与供应链的流动能力,也成为决定国家战略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在当前大国博弈格局中,掌控战略咽喉相当于掌握了资源流动的“阀门”,而在传统战略咽喉之外构建多元化备选通道,则能在地缘竞争中拥有显著战略韧性。霍尔木兹海峡危机清晰表明,未来大国博弈的核心已不局限于争夺实体资源,而是将扩展至争夺资源流动的控制权。

传统认知中,战略咽喉多局限于海上通道,但如今战略咽喉已演变为多层次体系,不仅包括传统海上通道,还涵盖陆上运输走廊、跨境能源管道、关键枢纽港口、海底光缆登陆节点、全球数据交换中心及半导体等关键产业链的运输通道。这一演变的核心,在于当前全球化形态已与十几年前截然不同,全球流动的资源要素不仅包括石油、天然气、实体货物,还涵盖资本、数据、高端芯片及完整产业链条。

不同战略咽喉的功能各有侧重。比如,霍尔木兹海峡对全球能源运输至关重要,马六甲海峡向全球输送整个东亚地区的制造业产品,苏伊士运河是连接欧亚贸易的主干通道,台湾海峡承载全球最关键的半导体供应链。此外,全球95%以上国际数据流量通过海底光缆传输;海湾地区(尤其是霍尔木兹海峡)是亚欧、亚非之间海底光缆的关键枢纽。这些通道既是能源、货物的运输线,也是数据、芯片、产业链的保障线,共同构成当前及可预见未来的全球战略咽喉网络。

基于重要性与影响范围,全球战略咽喉可被划分为四个层级:第一层级为全球性战略咽喉,此类通道一旦中断将直接冲击全球经济运行,核心代表为霍尔木兹海峡、马六甲海峡、苏伊士运河;第二层级为区域性战略咽喉,主要影响跨区域贸易与次一级的能源流向,包括曼德海峡、巴拿马运河、直布罗陀海峡;第三层级为产业链型战略咽喉,直接关系特定产业的供应链安全,如主要涉及半导体运输的台湾海峡、影响黑海地区能源与粮食运输的土耳其海峡(由博斯普鲁斯海峡、马尔马拉海与达达尼尔海峡组成);第四层级为未来型战略咽喉,包括北极航道、全球海底光缆节点、关键矿产供应链网络等。

从控制格局来看,目前全球战略咽喉的主导力量呈现三层结构:第一层是美国。凭借全球领先的远洋军事投送能力与海外军事基地布局,美国对全球海上安全体系的掌控仍然超过其他国家;第二层是战略咽喉沿岸国家。依托地理优势,这些国家具备局部封锁管控临近通道的现实能力;第三层是新兴大国。这些国家主要通过港口、铁路、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及跨境投资网络的布局,逐步获得对关键战略咽喉的实质影响力。

但需特别明确的是,在现实中控制权不等于主权,通行权也不等于安全权。我们需对世界各国控制战略咽喉的能力有客观理性的认知。


唐恬波: 在全球战略咽喉中,霍尔木兹海峡的特殊性尤为突出,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它运输的物资太过重要。根据国际能源署的数据,2025年全球海运原油与石油产品总量的1/4以上、全球液化天然气运输量的约1/5经其运往世界各地,而油气本身是全球最重要的大宗商品之一。同时,该海峡还输送化肥、硫、铝及半导体生产必需的氦气等关键物资,对全球工业体系与能源安全至关重要。二是替代通道不理想。苏伊士运河、曼德海峡、巴拿马运河通行受阻时,船只还有绕行选择,但霍尔木兹海峡是波斯湾通往外界的唯一航道。沙特的东西管道和阿联酋的哈卜善—富查伊拉管道虽可绕开该海峡输送石油,但两条管道的理论最大运力分别是每日700万桶和180万桶,总和远小于该海峡日常通行量,并且这些管道也有因遇袭而中断的可能。三是地理环境决定其易封锁、难打通。该海峡最窄处仅33公里,最宽处也不足100公里,封锁海峡的难度远低于强行打通。外界曾预期美国可以通过军事手段,较快恢复海峡通行,但现实是美国反而采取了“双重封锁”措施,这充分印证其封锁门槛低、反制难度高的特点。

近些年,无论是受地缘政治冲突还是意外事件等因素影响,全球物理意义上的战略通道通行受阻情况频发,大国地缘博弈也加剧了对咽喉要道的干预。例如,美国对全球战略咽喉的管控意图不断凸显,特朗普曾公开质疑1977年卡特政府将巴拿马运河的管理和防务权全部移交巴拿马政府的决策,甚至考虑重新夺取该运河控制权,并宣称美国应免费通行巴拿马运河与苏伊士运河,此类行为直接挑战了现行国际海上咽喉要道通行管理体系。

此外,当前西方分析人士评估海上战略咽喉时,主要聚焦四个方面:一是沿岸是否有所谓“修正主义”国家(比如伊朗)或者非国家行为体(例如也门胡塞武装)。他们认为此类国家或非国家行为体因在现行国际体系中处于孤立或自认不安全的状态,会有更强动力通过扰乱通道来主张政治目的。二是战略咽喉(strategic chockpoint)未必局限于物理存在。若某国对某类关键产品拥有绝对主导权,能实施有效管控甚至封锁,那么该国就控制了一个非物理形态的战略咽喉。三是短期内难以找到替代路径是战略咽喉的一个判定标准。四是管控或封锁某一战略咽喉,对实施方来讲,其收益应大于自身承受的损失,相关行为才可持续。


安雨康:传统战略咽喉的重要性由地理条件、地缘经济等客观因素决定,但美国的相关评估掺杂了大量主观战略威胁认知与战略焦虑。特朗普政府开启第二任期以来,对关键海峡海域的关注度大幅提升,其核心诉求是控制所有被视为威胁美国安全利益的海洋空间,战略焦虑十分突出。

值得注意的是,“海上封锁”(Maritime Blockade)与“海上禁运”(Maritime Embargo)是一对相似且容易被混用的概念。美国现在大量使用的“海上封锁”一词源自战争法。1974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关于侵略的定义》中第三条明确规定,一国武装部队对他国港口或海岸实施封锁属于侵略行为。同时,美军还滥用海上禁运或海上登临检查,但海上禁运特指和平时期的对抗或施压行为。特朗普重返白宫后,美国对俄罗斯、伊朗、委内瑞拉等国船只的追捕、扣押频次大幅提升,从针对委内瑞拉的“南方之矛”军事行动、对古巴海上禁运,到围绕霍尔木兹海峡对伊朗实施“海上封锁”,美国已公开将战争法中的“海上封锁”泛化使用,将其作为施压敌对国的常态化手段。这种思维逻辑与行为模式具有极强的进攻性和破坏性,很可能给美国海外军事行动模式、大国关系、全球能源与地缘政治格局带来深远影响。

随着美国升级对伊朗的海上武力封锁,全球战略咽喉之间的安全联动大幅增强。例如,美国在霍尔木兹海峡对伊朗实施封锁的同时,还将一部分兵力部署在马六甲海峡与马来西亚附近海域,且与菲律宾举行“肩并肩”联合军演,美军的两栖登陆舰也没有前往中东,而是驻守“印太”地区。今年4月,美国还同印尼签订《重大防务合作关系协议》,有媒体报道称印尼正考虑允许美军机飞越其领空,这将更加便利美国在马六甲海峡开展海空监视。上述一系列举动,美国的核心考量或为实现双向海峡联动,谋划借马六甲海峡对竞争对手开展海上拦截行动。

从中国视角出发,我们应重点关注与铁矿石运输安全等自身核心利益相关的战略通道。例如,中国从西澳大利亚进口铁矿石的主流航线,涉及龙目海峡、望加锡海峡、民都洛海峡等关键水道,这些通道的安全稳定直接关系我国钢铁产业与工业体系的供应链安全。

 

文章来源:原刊于《世界知识》2026年第10期,转载请注明原出处、作者信息及由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编排

作者:胡波,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研究员、北京大学海洋战略研究中心主任;王诚,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西亚非洲所研究员;唐恬波,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中东经济与能源研究室副研究员;安雨康,中国石油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高级经济师;杜文睿,《世界知识》杂志社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