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深海经济发展路径

发布者:陈嘉楠发布时间:2026-10-16

当前在国际范围内,深海经济竞争日趋激烈,各海洋大国积极行动,进行深海资源开发技术创新,抢占价值链制高点,积极参与深海资源配置与开发活动的规则制定,加速布局,抢占深海资源商业开发先机。面对这种情况,我国应积极行动,以满足国家长期发展的战略资源需求为目标,在兼顾生态环境保护与地区伙伴关系的基础上,积极参与深海开发的国际竞争。本文基于我国深海经济的发展基础及现状,针对我国深海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及长远目标,提出如下发展路径。

一、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持续提升深海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是深海经济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也是塑造国际竞争优势的关键。需以系统性思维统筹规划:强化顶层设计引领作用,优化需求牵引机制与平台生态,组建深海科技创新联合体,聚焦重点领域攻关突破,过多维联动,推动深海开发实现从技术跟随向产业引领的转型。

一是完善国家及省级层面深海科技中长期创新发展规划体系,明确分阶段的深海资源开发、装备研制、生态保护等领域目标,重点加强国际海底区域勘探开发和科学研究,发展自主可控、国际领先的深海资源开发及环境保护技术装备体系。二是创新需求引领机制,构建需求驱动的技术创新体系。三是聚焦产业瓶颈,突破关键基础理论与共性技术。

二、分类施策推进产业发展

当前我国深海经济发展的重点包括油气开采、海底采矿、深海装备、深海生物及相关的海洋新能源等子产业,每个产业的发展阶段和面对的市场不同,需要做好顶层规划,分类施策,有针对性地推进不同子产业发展。

一是按需发展深海信息产业。深海信息产业,是指围绕深海环境与资源信息的获取、传输、处理与应用,从事深海探测观测技术装备的研发与生产、观测监测网络的构建与运维以及相关数据服务的产业集合。二是大力提升深海装备产业。深海装备产业是深海资源开发的关键,是支撑其他深海产业发展的基础。三是积极推进油气勘探开发产业。四是稳步开展深海矿产勘探开发产业。五是适度发展深海绿色能源。六是积极发展深海生物产业。

三、积极探索融合发展模式

根据深海经济特点及我国深海经济发展实际,应将融合发展作为其主要发展路径。建议构建以产业融合为核心,以技术融合、装备融合和平台融合为支撑,以空间融合为保障,以蓝绿融合和数智融合为导向的深海经济发展模式。由此降低投资及运营风险,提升经济与环境可持续性,实现深海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以产业融合为核心,是指以深海第一产业(油气、矿产资源开采等)、第二产业(海上清洁能源)和第三产业(信息服务、科学研究等)之间的深度融合和协同发展为核心任务,推动不同子产业之间的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和相互支撑,实现深海经济的结构优化与可持续发展。以空间融合为基础,是指将不同功能区域的海洋空间进行有效整合,实现海洋空间的立体集成利用和多用途协调,以保障深海经济的高效协调发展。以技术融合、装备融合与平台融合为支撑,是指以不同领域的技术融合渗透、装备集成协同及共性载体平台建设,支撑深海三次产业的有机融合。

蓝绿融合是深海经济长期发展的根本要求。以蓝绿融合为导向,是指在深海经济发展过程中,将绿色低碳理念与深远海产业充分结合,通过利用绿色能源、采用循环经济模式、降低碳排放等,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平衡。

数智融合是深海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是将先进的数字技术如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与深海经济深度结合,从而提高产业的自动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实现数智赋能与数据要素驱动,推动子产业间的协同联动和价值共创,形成耦合共生、多元共建的深海经济生态系统。

四、不断完善深海开发保障

一是发展深海公共服务。完善深远海气象水文、环境监测、信息与数据、安全救灾等公共服务,是降低风险、保障深远海产业平稳运行的关键。应加强海洋卫星、气象卫星、北斗卫星、海底观测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型技术手段在深远海域气象水文、环境监测、通信保障等领域的技术创新和实践应用;建立覆盖深海作业海域的精细化海洋水文、气象与环境监控体系,在南海等具有战略意义的海域扩大深远观测网络的覆盖范围,建立水文气象环境综合信息库;大力加强深海安全保障和灾害救助力量,建立安全预警机制,保障各类灾害事故中的人身财产安全;针对当前深海经济企业投保困难及其经营特点探索建立政策性保险体系。

二是创新海洋立体空间规划。海洋空间三维规划是保障深海经济融合发展的基础。海洋空间的立体使用涉及水面、水体和海底三个维度,这种立体化使用模式对现有空间规划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需要着重开展以下关键工作:收集三维深海空间数据,整合水面、水体和海底的详细数据,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底质、生物资源分布等,利用GIS(地理信息系统)和三维建模技术,构建深海空间的三维模型;基于深海空间的资源特性和发展需要,合理划分不同的功能区,如水面的航运区、海底的资源开采区、电缆铺设区等;合理规划水面和水下交通网络,确保不同用途的船只、潜水器等能够安全高效地运行。在规划中应注重平衡资源开发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三是建立完善国家深远海开发保障基地。陆上保障基地为深海开发提供全方位后勤支持和技术保障,其功能包括技术保障、设备维护、人员培训及信息交流等。应规划建设专业深远海能源矿产开发保障基地,为海底资源勘探与开采等提供专门支持,包括海底勘探开采等重大装备的运输服务与保障,码头装卸与物资和能源储存,环境监测预警及应急救援服务等。此外,还需完善深海科考船后勤服务基地,为深海科研考察提供全面的后勤支持。

五、积极参与深海国际治理

深海国际治理是构建新型海洋秩序的核心战场,从国际海底资源分配规则到环保标准制定,深海治理体系的构建将决定未来全球海洋经济的权力格局。深海治理直接影响我国深海资源开发权益、技术标准主导权及生态安全话语权,有利的深海国际治理环境是我国深海经济长期发展的根本保障。深海国际治理的本质是“技术—规则—权力”的多方博弈,唯有深度嵌入规则制定核心层,才能突破欧美技术封锁与地缘围堵,实现从“资源获取”到“秩序主导”的历史性跨越。作为世界大国,我国在国际合作中长期秉承多边主义,尊重有关国际组织的权威性,坚持平等互利原则。在深海国际治理中,我国以国际海底管理局为支点,通过联盟构建与技术创新、标准输出等合理有效地表达我国诉求,将深海开发优势转化为治理体系重构动能,确保国家核心利益最大化。

我国参与深海国际治理的关键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在国际海底管理局平台框架内,加强与俄罗斯、韩国、日本等国家的战略合作,积极在国际海底管理局、联合国海洋大会等发表联合倡议,坚定推动深海资源开发的立场,提升国际影响力与话语权。同时通过政府间经济合作、海洋开发合作及深海开发及环保技术合作等,与拉丁美洲、非洲国家以及太平洋岛国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扭转“环保至上派”“开发观望派”等反对深海开发的基本态度。二是制止美西方集团的霸权行径。坚决抵制将深海问题地缘政治化、阵营化,警惕美西方集团尤其是美国的霸权主义和单边主义行径,共同构建和平稳定、利益共享的国际海底秩序。三是主导国际深海开发生态保护行动,在切实维护国际深海生态环境安全的基础上,更好地维护我国的利益。四是推动广泛的深海科学合作交流,达成绿色开发深海资源的科学共识。


来源:节选自《深海经济:建设基础、面临问题及发展路径》,原刊于《东南学术》2025年第4期

作者:韩立民,系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教授;梁铄,系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