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期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中国立法”学术研讨会

4月20日,由上海社科院、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和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中国立法暨中国海洋发展研究论坛(第10期)”学术会议在上海社会科学院举行。上海社会科学院院长、国家高端智库单位首席专家张道根、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理事长王飞、上海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施伟东出席论坛并致辞。自然资源部海洋减灾中心主任王斌,自然资源部大洋办党委书记胡学东,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高艳出席会议。会议开幕式由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叶必丰主持。论坛分别由上海社会科学院中国海洋战略研究中心主任金永明和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刘惠荣主持。

研讨会现场

本次学术研讨会围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发展与挑战”和“南极政策与环境保护问题”两个议题进行。武汉大学教授杨泽伟、复旦大学教授陈力、台湾政治大学教授许耀明、同济大学教授潘敏、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张磊、宁波大学教授曲波、上海交通大学副教授刘丹等专家学者受邀作了精彩报告。

会上,重点围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主要缺陷和完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国际海事组织之间的关系及影响、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治理趋向、军用无人潜航器对海洋法的挑战以及南极区域治理的理念和原则、运用全球法阐释南极治理的主体多元性、我国南极立法的原则与实现路径等内容展开了热烈讨论。专家学者一直认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海洋问题的根本大法,是研究和制订新的国际海洋法律的基础,也是调整修改现行海洋法律的依据,是世界各国制订海洋法律体系的“母法”。对其制度、原则等问题的研讨,有利于更好理解其发展进程、存在的问题,更好把握其发展趋势,为完善中国海洋立法提供建议。同时,南极问题尤其是在南极的活动和环境保护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全国人大已作为重点立法任务,通过对《南极条约》体系内容的研讨,有利于进一步理解南极治理体系,为完善国内立法提供帮助。

会议建议,进一步加强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整体性和体系化的研究,更深入了解《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制度性缺失;研究其他国家的海洋立法,以提供参考和借鉴;强化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项下的区域、双边相关文件的研究;加强南极立法和治理体系的研究,以期通过深入研究,提供更多更好的成果,为中国海洋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来自上海社科院、复旦大学、同济大学、武汉大学、华东政法、上海交大、中国海洋大学等科研院所、涉海高校的相关人员共50余人到场聆听了专家报告,并与专家进行了热烈的互动交流。会议获得了很好的学术反响。

据悉,中国海洋发展研究论坛是中心重点打造的高规格、高级别学术交流平台,旨在围绕国家海洋发展领域全局性、前瞻性、关键性的重大问题,汇聚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展开交流研讨,为我国海洋事业发展建言献策。目前,中心已成功举办十期中国海洋发展研究论坛。

会议合影


撰稿人:张士洋